偶然(3)

      人类被“偶然”捉弄了千年万年,本能地想要征服它。中国有《易经》,外国有星相学,吉普赛人会看手相,算命先生会占卜解梦,…,这些想来都是人类征服偶然的尝试。当然除了出于好奇,也还有功利的原因;比如新娘子想知道哪天过门将来可以婚姻美满,出行的人相信挑对了日子才能躲过路上的劫难。不过这些对偶然事件的预测,只能隔三岔五地成功,不能当作真理来依靠。难得有一个算得准的,一定被大家口口相传,有着神人的名声。


      我有一对朋友,上海人,1977年一起去考大学。考完了心里不踏实,听说有一个瞎子算命算得准,俩人就去找他算命。算出来不但会双双中榜,而且将来会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后来果真到了“很远很远”的美国,和我做了邻居。只是离那个神人太远,不能时时咨询了。


      我念研究生的时候,系里有个北京来的女孩子,喜欢拿扑克牌给人算命。很简单,被算的人抽一张牌,她就琢磨琢磨,讲出一段预言来。不过事先说好,要是运道好,她就说;运道不好,她就不说了,全当没算。轮到我的时候,她说了一半,留了一半。说的是我以后“会在北方工作”—— 原以为是北京,没想到是底特律。因为这一半应验了,我对她没说的那一半总觉得像是头上悬着的一把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砍下来。


      有一年去长沙,我照例在街上望呆,忽然被人喊住了,说“太太,你真不是凡人!”我吓了一跳,才看到是地摊上一个算命的。他见我停住了,又接着说我额头高,有福气。我从小就嫌自己额头太光太高,不像一个女孩子,还不知道原来是有福的兆头。再听他说下去,我会有一些灾难,他可以给我算一算,避一避。我这才明白了他的本意,生怕再待下去会误了他的生意,赶紧换地方望呆去了。


      “偶然”,在数学上叫“随机”,研究随机现象的学问包括“概率论”。记得上大学时不喜欢这门课,什么红球黑球放在一个兜里,闭着眼拿一个出来,最可能是红的还是黑的?弯弯绕的题目。还有一些题用概率论解出来,又跟直觉相差太远。比如20个人在一起开派对,其中至少有两个人生日相同的几率竟然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简直难以置信。


      没想到,如今每个月的薪水中,少说也有一半是因为“偶然”而得的。原来大规模制造的产品,总不能做得“千篇一律”,总有小小的不一样。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的零部件,这个偏一点,那个偏一点,装到一起就有了误差,有了小小的概率会出质量问题。于是就有人专门去和这“偶然”作斗争,把它的危害控制到最小。这事做得也还有趣,因为“偶然”是个不愿被控制的家伙,它总是东躲西藏,或者声东击西,让人防不胜防,就像打游戏机,打得乐此不疲。


      前阵子因为好奇,到图书馆去找了某教授讲博弈论的录像来看。他先讲简单的问题:博弈的双方如果知己知彼,该怎么个斗法。讲到第四课的时候,就只知己而不知彼了。尽管对方有他自己做决定的根据,可是因为我方不知道,所以在博弈论里也把对方的决定当成随机变量来处理。一旦作了这个假设,概率论就派上了用场,可以帮助我方决策了。


      教授举了一个足球守门员对付罚点球的例子。因为球来得快,守门员必须在知道来球的方向之前,就决定自己是向左扑还是向右扑。教授假设点球的方向是随机的决定,有一定的概率向左踢,剩下的时候向右踢;然后算出来守门员应该相应地以一定的概率向左扑,剩下的时候向右扑,而且这些概率都有最佳值。算完以后,再把过去十年里职业足球队罚点球的记录找出来,看他们左踢右踢左扑右扑的百分比。还真准,跟博弈论推荐的概率非常接近。不过,博弈论并不能把人教成诸葛亮,还是离不开假设和建模,挺费事;而且就是用了最佳决策也不能百战百胜,比孔明的神机妙算差远了,让我不免失望。


      上学期恶补热力学,学到一个entropy 的概念,辞典里翻成“熵”—— 因为不知道熵是什么,所以翻不翻成中文其实也无所谓。这个词代表万物的无序性、随机性。热力学里有一条定律,说在没有外来能量的干预时,一个封闭系统里的entropy不会减少,只会增加。比如水从杯子里蒸发的过程中,水分子的随机运动量增大,entropy 就多出来了;在没有外来能量干预的情况下,已经蒸发的水汽不会自己跑回杯子里待着。这一条定律如果推广到宇宙,后果是很恐怖的。宇宙正在扩张,像水分子被蒸发,它的entropy 也在不断增加,总有一天会达到极限;那时宇宙会忽然缩回“黑洞”去也未可知。不过那一天还很遥远,我不需要“替后人担忧”,还是“活在当下”要紧。


      人小的时候,对于“偶然”可以说是毫无知觉,想像将来就像看镜子一样地清楚。而年纪越大,经历越多,越意识到“偶然”的强大,不知道这是不是孔老夫子所谓“知天命”的意思?


2010年8月

偶然(2)

      徐志摩有一首诗, 叫《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在《巴黎的鳞爪》里,徐志摩写道:“人生只是个机缘巧合;别瞧日常生活河水似的流得平顺,它那里面多的是潜流,多的是旋涡 —— 轮着的时候谁躲得了给卷了进去?”


      徐志摩是浪漫一生的人,“偶然”对他来说,是一种机缘;他又是潇洒一生的人,满足于“偶然”带给他的惊喜,叹息“偶然”的短暂,却不流连于“偶然”的消逝。


      沈从文在1942年写了散文《水云 —— 我怎么创造故事,故事怎么创造我》,回忆他的心路历程。他在青岛看海看云,心里有着两个不同的声音:一个是少年壮志,“不仅能梦想一切,而且可以完全实现它”;另一个是老成世故,“风不常向一个方向吹。我们生活中到处是‘偶然’,生活中还有比理性更具势力的‘情感’。一个人的一生可说即由偶然和情感乘除而来。”
     
      他问:“什么人能在我生命中加一条虹,一粒星子,在记忆中永远忘不了?应当有那么一个人。”


      他回答:“这种人行将陆续来到你的生命中,各自保有一点势力。这些人名字都叫做‘偶然’。它比虹和星还要无固定性,还无再现性。它过身,留下一点什么在这世界上一个人的心上;它消失,当真就消失了。除了留在心上的那个痕迹,说不定从此就永远消失了。这消失也不会使人悲观,为的是它曾经活在你心上过”。


      果然,沈从文的一生不止一次地遇到很美丽的“偶然”。“偶然”们让他动情,他却为了对妻子的忠诚顽固地抵抗着,而将从前“受压抑无可安排”的情感渲泄在他编出来的故事里。他的故事那么纯,那么美,又总“到处是不凑巧”,原来是有着“偶然”们的影子在里面。


      徐志摩死得很偶然。他那鲜活乐观的生命在一个瞬间就被气流的漩涡卷了进去,留下的是在许多人心上的痕迹。


      而沈从文,以他自己的方式抗拒着他同代的知识分子们所共同的命运。他放弃了写他的梦,去研究谁也犯不着的中国古代时装史。然而,能让他活在人们心中的,还是他那些因“偶然”和“情感”而写的故事;那是他的虹,他的星子,被固定成永恒。

偶然

      那天早晨上班,车开出两哩路,遇到了红灯。我停稳了车,端起出门时冲的咖啡。刚呡了半口,“哐”的一声,车猛然一震,咖啡洒在我难得穿一次的白裤子上 ——被人“撞屁股”了。
      人没伤,车伤得也不重。警察来写了报告,两辆车就又上了路,融入繁忙的车流之中。
      这事是一系列偶然的结果:因为闪了腰,我那天多花了两分钟,把计算机放到有轮子的包里拉着走;平时我喜欢在右边的车道,那天却偶然开在左边;平日我常常抢黄灯,那天偏偏循规蹈矩地停下来;撞我的人那天赶着开会,心里急燥反应迟钝;而天下着小雨,路面正是最滑的时候;恰巧他的车闸片磨到一定的厚度,使他的车不能在撞到我的车之前停下来… 总之,这一切的偶然让他的车和我的相撞,但是又没撞得更厉害,使我在心疼白裤子的同时也感到十分的侥幸。
      不由得想起前年看的电影《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那里面有一系列的镜头,描写跳芭蕾舞的女主人公Daisy在被出租车轧断腿以前一连串的偶然。A引起B,B导致C,C又造成D,… 这连锁事件中,如果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发生或者错开时间地点地发生,美丽的Daisy都不会过早地离开她的演员生涯。
      世上看似偶然的事,时时处处都在发生。一粒不长脚的花种偶然被小鸟不经意地带出丛林,由此在寻常人家的院落里生根开花;一个男人在荷尔蒙旺盛的时刻偶然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由此结成终身的伴侣;一只倒霉的大雁偶然和飞机的轨迹相遇,撞坏了引擎;而一位幸运的旅人偶然误了航班,却因祸得福免于灾难…
      我和朋友们常常谈起,人生是不是一切都由命定。换句话说,这世界上有多少偶然,又有多少必然?
      学工程的人,相信有因才有果;这样来看,似乎所有的事物,大到天体运行,小到细菌生存,都有它的原因;有了原因,就不是纯粹的偶然了。所谓“蝴蝶效应” —— 从薄薄的蝶翼煽出的微弱气流,经过无数媒介的放大,变成了杀伤力巨大的台风 —— 想说的就是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可是那肇事的蝴蝶,终其一生也不会知道她能掀起滔天的波浪;她的任何一位旁观者,也不会预料到那小小翅膀的无边威力。既然“因”与“果”如此脱节,这种“必然”有实际的意义吗?
      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it’s all written, 那么人类主观上还有真正意义上的选择吗?人人都是上帝的棋子,走哪一步都已经由冥冥中的主宰决定了,虽然省心,可又难免让人类不甘心;常听说“只有自助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帮助”;大约上帝也很忙,只能有选择地操盘,而不会事无巨细,样样亲手安排。
      这个命题枝节缠错,越想越糊涂。幸好我们的祖先早有教导:凡事以中庸为道。用在这里,就成了既有必然,也有偶然。
      对我这个不愿动脑筋的人来说,那些由不得我的事,就当它是必然、命定;而那些任我选择的事,无论我选择的自由是真是假,都看作是“自治”的机会去选择一番。被动一点的说法是“生活就像一盒什锦巧克力”,尽可以像《阿甘正传》的主人公一样接受它的偶然。而主动一点的说法是“生活就像探险”,有了偶然,生出了未知和危险;但同时不也添了刺激、挑战、希望和乐趣吗?


2010年8月

“Jazz by Night”

      底特律有一个独特的古典音乐调频台。每天,随着夜幕的降临,它的节目就换成了爵士乐。对于偏爱古典音乐和爵士乐的我来说,这样的安排可算是正中下怀。


      来美国以前,只知道爵士乐是“资产阶级颓废的靡靡之音”,听了会“丧失斗志”。在美国待了一阵,才知道爵士乐原来是从美国黑人音乐发展而来的。而真正喜欢上爵士乐,还是从看电影《’Round Midnight》开始的。影片讲的是一个黑人saxophone 演奏家的故事;一个悲剧,从头到尾都用爵士乐配音。 那浑厚深沉的旋律,被苍凉的saxophone 唱出来,直击肺腑,令人无从躲藏,只能全身心地与主人公的命运融合在一起。


      然而,爵士乐并不都是忧郁的曲子。它有着各种风格,表达着七情六欲。它可以喧嚣如闹市,静谧如夜空;快乐如欢笑,悲呛如恸哭;温柔如细雨,粗旷如风暴;热烈如火焰,冷寂如冰霜……然而,无论是哪种情感,它都和听者直面相对,没有做作,不加修饰;仿佛是一个知心的朋友,对你倾诉,也听你倾诉;你尽管可以在它的音符里失去自己,随着它起舞,随着它沉浮。


      这样丰富的音乐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它有着如此的感染力?最近听了Bill Messenger教授讲的《Elements of Jazz》,对爵士乐的起源和特点有了更多的了解。


      爵士乐只有不到两百年的历史,它是非洲音乐和欧洲音乐在美国南方撞击的产物。早期的爵士乐叫Ragtime,以Scott Joplin 的作品为代表。 Ragtime 的特色是“多节奏”(polyrhythm)和 “切分”(syncopation) 。多节奏,是说有不止一个节奏同时进行;切分,是指节拍之间不规则的间隔或休止。这使得ragtime听上去不合常规,令人坐不住,不由自主地要随着音乐动手动脚。Ragtime的音乐家们,可以把任何一首曲子拿来切切分分,变成rag而面目全非。


      稍后出现的 Dixieland Jazz,起源于纽奥良的葬礼乐。纽奥良的葬礼音乐由两部分组成:前面一半悲壮肃穆,乐队随着送葬的队伍演奏,直到死者入土。而后倏然转向,乐队奏出明亮欢乐的音调,伴着送葬的人们载歌载舞地回村。Dixieland 爵士乐队用的是marching band 的乐器。它的特点除了多节奏、切分,还要加上“多旋律”(polyphony)。 这里的多个旋律,由不同的乐器同时奏出,“各吹各的调”,听上去喧闹而繁忙。时不时地,乐队嘎然而止,只留一支乐器独奏,尽显其技艺。当时驻扎在纽奥良的海军士兵们,贪恋着酒精和这热闹的音乐,常常醉宿于夜总会,使得军方发出禁令,关闭夜总会。艺人们失去了谋生的场所,只得远赴他乡。这新兴的音乐也就跟随着他们的足迹,风靡芝加哥,风靡纽约,风靡全美国。


      Blues,是我最欣赏的爵士乐。它有着节奏稳定的和弦,通常以12小节为一个音乐单元。唱歌的人一句一停,让乐队有机会表演间奏;歌的内容往往是各种情感的宣泄,亲切自然,引人共鸣。Blues 的特点是即兴表演(improvisation)。独奏部分留下很大的空间让艺人自由发挥,极有创意。即使是合奏的部分也可以各人随兴作曲,但又保持着整体的和谐,这是爵士乐的迷人之处。古典音乐到了20世纪已经失去了它“即兴”的空间,艺人们必须严格地按照乐谱演奏,只允许“诠释”上微妙的差别。而爵士乐,同一只曲子在不同的艺人加工下可以大相径庭,而同一个艺人每次演出也不尽相同。欣赏爵士乐的观众们期待着精彩的即兴演奏,而艺人们也享受着即兴表演给他们带来的机会和情绪上的满足。可以说即兴表演是爵士乐的核心。


      1916年麦克风的发明,改变了爵士乐的舞台。首先是歌手不一样了。麦克风以前是“大嗓门”时代,歌喉的功率决定了谁能上台。而“后麦克风时代”,歌喉的表现力比功率更加重要。一大批原先只能在淋浴间练唱的歌手们,借着麦克风延伸了他们的半径。他们可以轻声细语地表现微妙的情感,而不必总拿大嗓门夸张地喊着“我爱你”了。乐队的配器也有了变化:低音提琴(base)代替了大号(tuba),既可以若隐若现地打着节拍,又可以自成一体地即兴独奏。吉他代替了班卓琴(benjo),引进了更加丰富的音色。爵士乐离它的听众更近了。


      现代爵士乐又有其它的发展,比如电子合成器的应用,拉丁音乐的引入,节拍的混用(比如一小节的4/4加上一小节的3/4 ,形成7/4的节拍)等等,不胜枚举。但是每当爵士乐走到极端而无路可寻时,它就又回到blues,从稳定的节奏中找回自己。


      爵士乐是美国音乐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其它美国流行音乐的鼻祖。它像“下里巴人”,为老百姓所喜爱。我们学区的高中有一支很优秀的爵士乐队,常常去本地商店演出募捐。乐队的指挥是个中年老师,戴着深度眼镜,演出的时候晃着舞步,眯着眼睛,陶醉其中。每支曲子必有一段独奏;指挥用手指一勾,就有一个孩子上前,表演一段精彩的即兴。其中吹saxophone的男孩,来自一个日本移民家庭。那男孩的天赋极高,表现力极强,是他们乐队的“灵魂”。他和我的大儿子同届,毕业以后上了密西根大学,双修音乐和工程。我总想,有这样一份丰富的财产,这孩子的人生一定会充满情趣吧?


      爵士乐,是裸露灵魂的音乐。傍晚,卸下了一天的繁忙,听一曲那勾人心弦的乐章,任凭自己消失其中。


      Jazz by night ……






2010年8月

忆海拾贝(12)“男朋友”

      上幼儿园的时候,有几个男孩子最喜欢跟我们女孩子玩。其中的一个,是地区公安厅厅长的儿子,叫柳家。柳家是个憨厚的男孩,说不过我们这些伶牙俐齿的女孩,可诚心诚意地对我们好。让我们女孩占了便宜,他也从不计较,是个很好的玩伴。几乎每天早上我到了学校,他都已经等在那里,看到我们就弓下腰,伸手作着“欢迎”的姿态,惹得我们矜持起来,好像自己真的是小公主。


      幼儿园“毕业”以后,我考上了师范附小。那年的新生有四个班。按照“阶级路线”,家庭出身好,考试成绩也好的分到第一班;出身、成绩不错,但挤不进第一班的,到第二班;第三班是成绩好但出身不好,或者出身好但成绩不好的;剩下的分到第四班。我和柳家都在第三班,理由当然不言而喻。教第一班的是学校最好的老师们,我只有下课时扒着窗户羡慕地看一眼的份儿。


      柳家的父母是从山东南下的“老革命”。他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是单名,“爱”、“人”、“民”、“国”、“家”。他的爸爸权力很大,妈妈很威严;他们兄弟姐妹凭着响亮的名字就绝对是革命后代了。不过柳家并没有流露出优越感,至少我没觉得他有优越感,这让我对他另眼相看。


      柳家学习有点吃力。他并不是顽皮不用功,而是还没“开窍”吧。放了学,他常常去我家做作业,复习功课。我们有个“课外学习小组”,我是组长,他是我重点帮助的对象。做完功课,他还在我家玩一会。他家离我家要走半小时,走的时候,我会送他到一半的地方。杨伯伯看到了,开玩笑说我有了“男朋友”。


      四年级开学,刚写过一篇作文,文革就开始了。然后有一天,我走进教室,就看到满屋都挂着大字报,批判我的班主任“包庇右派子女”。接下来,班上的调皮男生们又把大字报贴到了班主任的家里,和我外婆家的门外。跟我最要好的一个女同学突然对着我的脸吐唾沫,骂着最脏的粗话,我怎么也不能相信那么文静的她会骂得出来;我走在校内校外,时不时就会有石子扔过来,弹弓打过来。 幸好我还小,被人打哭了回家,一见到外婆就不再害怕。外婆说,“这学还有什么上头?不上了,在家学吧。”


      柳家也在那一帮调皮的男生之列,不过他不是领头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很伤心,不懂他为什么对我那样。谁知没过多久,他也“蔫”了,不再跟着那帮人起哄。妈妈告诉我,柳家的爸爸妈妈也被剪了花头,游街批斗。看来他的境遇并不比我好;我心里说着“活该”,又自相矛盾地对他有着一分同情。 过了一阵,他一家被遣送回山东老家的农村,离开了镇江。


      六年以后,我在上高中。有一天,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叫柳非。我觉得他似曾相识,但却想不出在哪里见过。柳非很随和,不久就跟我们班的男生们熟了起来。我听着他的声音,观察着他的动作,渐渐地,他的身影和柳家的合成了一个。那时我们男女同学之间是不讲话的,除非有“工作需要”。我憋了好久,终于忍不住问我母亲,柳家是不是回镇江了?母亲到单位一打听,说是的,柳家的父亲死在山东老家,她母亲带着孩子们回来了。可他为什么改了名字呢?


      几年的时间,柳家已经长成了一个沉稳的少年,和我小时候的玩伴很不一样了。没有变的是他的性格:低调,憨厚,不是那种亮眼的人物,却让我感到可以信赖。他那时还不是团员,而我,经过“长期考验”,才被工宣队作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批准入团,看来他那些年的际遇比我的还差。一个学期过后,团支部讨论柳非的入团申请,我自然投了赞成票。不过我们俩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不能确定他有没有认出我来,也许我的变化大得让他认不出了?可我并没有改名字啊,也许柳非并不是柳家?


      临毕业时,部队来征兵。柳非参了军,从此音讯全无,给我留下了一个谜。每次想到他,心里有着一丝惆怅和失落;随着时过境迁,这惆怅越来越淡,成了一抹逝去的风,一缕流散的水。


      1999年,在阔别了十四年以后,我回家探亲。想到我小学的班主任,计划约几个同学一起去看望他。我找到小学同窗贺律师,却意外地听他说柳非已经转业回了镇江,在公安局工作,他们俩一直来往,问是不是要约上一起去?从他那里,我得到了证实,柳非就是柳家,再无疑问。


      约好了日子,我为两位男生的妻子们准备了一点小礼物,开始想象着见面的情景。虽然我闭上眼睛就能构造出柳非的模样,但是我们还会谈得来吗?距离小学分手已经三十二年,高中毕业也是二十六年前了。这其间我们走了完全不同的道路,有着完全不同的境遇,比两条平行线还要没有交点。这段友谊,有可能延续吗?


      然而,我的忐忑是多余的。见了面,我们没有半秒钟的迟疑就认出了对方,很自然地问了好,很自然地回到了三十二年前的状况,仿佛岁月为我们划了一个省略号,将中间的那个时段忽略不计了。


      我们三人一路聊天,去了班主任家。贺律师警告我,老师这些年来境况很不好,现在不但贫困,而且赌博上瘾,让我不要太理想化,免得失望。到了那里,我才知道他的情况有多糟。他的住宅可算贫民窟,连厕所都是街上公用的。他文革中自杀几次没成,身体却搞坏了。老师看到我们三个,当然很高兴,他也是很多年没有见到柳非了。我们一起聊到当年的事和后来的经历,我诚心诚意地感谢他对我的“包庇”,劝他戒赌,鼓励他出去找份自己能做的工。


      回到家,才发现我把相机拉在老师家了。柳非又立马骑了摩托,回去帮我找到相机。这一天的畅谈,把我们三人的距离拉得更近。


      那以后,又是十年过去了。逢年过节,柳非总要给我母亲寄张卡片,打个电话,问她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近年来他在公安局管“涉外关系”,这么做大概既属公务又合私心吧。我很感激,但同时也不想去麻烦他;因为我在内心深处,不愿用那“公务”混淆了“私心”。


      从幼儿园到高中,“有头有尾”(中间不计)和我同学的有好几个,可到如今仍然保持着友谊的就只有柳非了。算起来,我和他相识正好五十年。五十年的曲折人生中,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有交集,也是一种缘份。人一辈子最值得眷恋的,不就是亲情和友情吗?


      想到这里,我为自己的富有感到满足。


2010年6月

忆海拾贝(11)张家

      外婆还有一家房客: 张大大(镇江人管叔叔伯伯叫“大大”), 王阿姨,加上三个孩子。老大琴儿,比我大两岁;老二是个男孩,小我一岁;老三萍儿,比我小四岁。
     
      张大大在菜场卖鱼,王阿姨做小贩。每天天还没亮,两口子就出门了。张大大到菜场上班,王阿姨到江边贩鱼,挑到菜市再转手卖出去。因为家里穷,张家的孩子们比我们苦得多;尤其是琴儿,家务事差不多是她全包了:洗衣洗被,做饭做菜,放了学就没一刻空闲;到了冬天,一双手长满了冻疮,裂着一道道口子,还要在冷水里洗衣服洗菜。可她妈妈还总嫌她做得不好,动不动就打她骂她。

      我们院里,除了老人小孩和一个半残废,真正的“男子汉”就只有张大大。张大大个子很高,脸膛方方正正,说起话来像吆喝买卖那么响亮。他的头发自然卷曲,外婆说他是“美男子”。他的力气也很大,外婆如果有特别重的东西要搬,就会请他帮忙。张大大人很和气,顾家,通情达理又讲信用,他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会做到。外婆和邻居们对他都很敬重,我也很喜欢他。我生平吃过一次河豚鱼,就是张大大给收拾的。他替我们买了鱼,去了毒,外婆烧出来,他自己先尝了一下,才让我们吃。

      王阿姨和他相反,个子小,心眼多,喜欢唠叨。同住一个院,说话声音大一点就被别家听到了,所以哪家都藏不住“隐私”。张家两口子常常吵架。通常是王阿姨唠唠叨叨,怨这怨那;张大大开始不理会,后来忍不住了就大着嗓门说几句;王阿姨不开心,就拿琴儿出气。张大大看不过去,终于发了脾气吼几声。这以后,要么大家都住了嘴,偃旗息鼓;要么就“升级”,越发不可开交。总之家里不如意的事都用吵架来解决。

      南方的夏天热,男人们都打着赤膊。一天傍晚,张大大刚和王阿姨拌了嘴,光着上身在天井里做事。只听得“咣铛”一声,一把大厨刀从他家厨房飞到天井里,落在张大大的脚边。接着是王阿姨边哭边嚷:“你有种就把我杀了!”张大大一听,登时火冒三丈,脸涨得通红,脖子上的青筋都暴起来: “你当我不敢?!”一边操起菜刀就朝厨房走。外婆和其他的邻居一看要出人命,赶紧冲过去,拼命抱住他,把菜刀抢下来。王阿姨从厨房出来,哭着闹着,“我让你杀!我让你杀!”张家的孩子们吓哭了,我们也不敢吱声。大家好不容易才把两个人拉开,分头劝解。问起缘由,原来是王阿姨听人说菜场有个女人对张大大有意思,吃醋了。大家都说张大大的为人好,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让她别疑心了。

      虽然劝了下来,王阿姨的心里还是不除疑。入冬的时候,她病在床上,大女儿照顾她吃药。我们在家,只听到她家屋里打碎瓷器的声音,接着琴儿哭着来找我外婆:“李婆婆,我妈吃了老鼠药,快救救我妈!”外婆赶过去,看到床边一只碗打破了,汤药撒了一地,还有装老鼠药的小纸袋,开了封扔在桌上。琴儿说妈妈让她去买老鼠药,买回来自己放到中药里,喝了两口就把碗给摔了。王阿姨在床上流泪,说“我还是死了好,死了让他痛快!”外婆赶紧叫了三轮车,送她上医院急救;又送信给张大大。

      折腾了大半天,王阿姨从医院灌了肠回家,气虚体弱。张大大陪着她,小心翼翼地回房。外婆说,“男人在家陪她睡几天就好了”。我那时当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如今想起来,不得不佩服老百姓的智慧。这种事,真用不着看什么心理医生,做什么“婚姻咨询”。张大大请了几天假在家,过后夫妻和好如初。

      日子在吵吵闹闹中过去,张家的孩子们和我们一起长大。我上高中时,他们搬了家,一别就是几十年。我间或听父母说到他们,一直挂念着。

      去年回国,抽空去看望他们。张大大得了胃癌,开了刀,恢复得不错。他不知道自己得的是癌症,言谈中很乐观。王阿姨比从前瘦了许多,话也少了。两个人看上去已经“磨合”得天衣无缝,绝不会再打架了。不知他们是不是还记得当年的“轶事”?

      时间能改变太多的东西。有人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可是没有当初,又哪来今日?

2010年7月

忆海拾贝(10) 杨伯伯和林阿姨

      我和表弟表妹如果生了病,发了烧,外婆总是去请林阿姨来看一看。


      林阿姨和杨伯伯住在地委招待所门口的传达室,招待所是从前的城隍庙,从外婆家门口的巷子上坡,一会儿就到了。杨伯伯在招待所当会计,林阿姨原来在苏州的医院里当护士长,身体不好退休了,那会儿在招待所所长家帮忙照顾孩子。


      林阿姨说的是普通话;在我们那条巷子里,她是唯一说普通话的人。她个子比外婆高,看上去比外婆年轻,没有外婆的发髻,穿衣服也比外婆新式。她说话慢条斯理,急性子的外婆听着常常不耐烦,我却很喜欢听林阿姨讲话。林阿姨从她的包里拿出体温表,用酒精棉花擦干净了,给我们量体温;再让我们张着嘴“啊——”,看看喉咙。然后就嘱咐外婆这样那样,吃什么药,是不是该去看医生。有几次表弟、表妹发烧厉害,林阿姨晚上就在我们家守着。有她在那儿,全家人就心安一点。


      几年以后,我们的一家房客搬出去了,林阿姨和杨伯伯就搬过来,做了我们的邻居。


      杨伯伯六十岁吧,个头不高,头发很少,戴着透明镜框的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他对谁都很和气,总是笑眯眯的,人缘特好;特别是我们小孩子,个个都喜欢杨伯伯。


      杨伯伯有两个爱好:喝酒和看京剧,两样都和我有点关系。我喜欢吃花生米,杨伯伯喝酒的时候总有油炸花生米,他又喜欢逗小孩玩,所以我常常是他喝酒时的“陪客”。杨伯伯喝得高兴,就开始唠叨起来。唠叨得连林阿姨也不耐烦的时候,就会说一些让他扫兴的话:“你是越喝越糊涂!”他也不反驳,只是话少了—— 我后来才知道杨伯伯因为算错了账,在“四清”的时候被整了。


      杨伯伯爱看京剧,林阿姨不爱看,他就常常带了我去。我只记得看过《苏三起解》、《三堂会审》;看完了我又学着唱,惹得杨伯伯哈哈大笑。招待所的礼堂有演出,杨伯伯也会把我带去看。


      有一次杨伯伯感冒咳嗽,医生让他喝糖浆。结果他把林阿姨的碘酒当成糖浆喝了几口,发现不对,吓坏了,赶紧上医院。从医院灌了肠回家,林阿姨又打了一锅浆糊让他吃下去解毒。他好了以后开玩笑,说这次真的喝够酒了。


      杨伯伯爱干净,也勤快。因为林阿姨有心脏病,家里的活大多是他做。他的心也细:买了蜂窝煤,一个个整齐地摞好以后,他一定会把撒在地上的煤屑扫干净。外婆常常夸他:“老杨才细末呢!”


      杨伯伯对谁都是笑脸,可一看到他的儿子脸就阴了。他儿子叫杨德超,是我们那条街上有名的人物。杨德超当时二十岁出头,脸长得清秀,但是个驼背,一只脚有点瘸,胳膊也没劲。我们那时吃水是要去自来水站挑的。杨德超挑着水,两只手紧紧地抱着扁担,一路上晃晃悠悠,一桶水到家就剩小半桶了。孩子们看到他的模样,就一起喊:“杨德超,不学好!杨德超,不学好!”他气得脸憋得通红,又没办法,结结巴巴几句:“你你你们等着!”杨德超一急就结巴。林阿姨听到他在巷子里跟小孩子们吵个不停,就出去叫他,“你活作孽啊!还不快回来!”


      林阿姨和杨伯伯都拿儿子没办法。他中学毕业就下放到我们那儿的一个县里(文革以前就搞知青下放了),可他是真正的“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还尽被人笑话。干不了几天,他就跑了;等把钱花光了,带个信给他爸爸妈妈,让他们去接他。这样的事已经好几次,每次都被杨伯伯和林阿姨教训一顿,他就求他们原谅,说是下次一定不了,可是没几天就又犯了。外婆说林阿姨的心脏病八成是让儿子给气的。杨伯伯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儿子这么没出息,他心一横就不理杨德超。林阿姨呢,常常苦口婆心地数落儿子,儿子嘴上也顺着她。林阿姨心一软,也就算了。她背地里跟外婆叹气,“唉!老杨就这么个儿子,生来是个残废,他干不了农村的活啊,也不能全怪他。怎么办呢,我打也打不动他了,打死了也没用。哪天我不在了,看他怎么活。”说着说着就流眼泪了。


      老两口恨铁不成钢,可又不能眼看着儿子做“混混”。杨伯伯托了人,终于把杨德超安排到耐火器材厂当学徒。耐火器材厂是烧耐火砖的地方,杨德超做的也是体力活,不过比农活要轻些,好歹有了个工作,林阿姨和杨伯伯也省心了一阵。


      没多久,文革开始了,杨德超成了造反派。停产闹革命,斗当权派,不用干活,那是他最赞成的事。他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一身军装军帽,戴着红袖章,背也直了些,脸红得整天像发高烧,连回家跟他爸妈说话都是慷慨激昂。外婆看了就嘀咕,说他“得意忘形”。林阿姨也看他不顺眼,不许他那么张狂。杨德超干脆不回家,出去“串联”。串了几个月回来,整个像叫花子,头上、身上都是虱子,被林阿姨把他里里外外的衣服扒下来,丢到天井里用一大盆开水烫了个遍。到“文攻武卫”的时候,杨德超只能文攻,不能武卫;他那身板,人家一巴掌就把他推个趔趄。不过他那张嘴从不示弱,特别喜欢辩论,只是一发急就又结巴了,常常引得看的人哄堂大笑。


      自从文革开始,杨伯伯就一直小心翼翼,见了人也更加客气。因为他算错过账,造反派说他是“贪污分子”。外婆相信杨伯伯是酒喝多了有点糊涂,看他家过日子,怎么也不像是贪污的。


      大约是1967、68年间,杨伯伯被叫去“学习”,住在第一泉宾馆,只有周末才回家。


      “天下第一泉”是镇江有名的风景区,在金山寺附近,那会儿算是当地最高级的宾馆,好多年对外都不开放。我和表弟很想去玩,跟杨伯伯一说,他呵呵地笑着,答应下星期天带我们去。过了一个礼拜,我们跟着杨伯伯,坐了长长的几段公共汽车,到第一泉玩了个痛快。我们拿杯子盛满了有点绿色的泉水,再把硬币一个一个地放进去,看着杯子里的水涨高,却不溢出来。宾馆很大,有很多花草树木,却没几个人。碰到有人问,杨伯伯就弯腰打着哈哈,说是邻居的小朋友想来看看。等玩够了,杨伯伯又把我们送回家。


      只隔了一天,林阿姨接到招待所的通知:“杨树培畏罪自杀,自绝于人民,死有余辜!”林阿姨当场心脏就不行了,跌坐在椅子上,好半天才缓过气来。她到火葬场去领骨灰,没人能告诉她杨伯伯是怎么死的,她也不敢追问,眼泪只能咽到肚子里。后来林阿姨告诉外婆,杨伯伯解放前在国民党部队当过军需官,可他也就算账采购,从来没上过战场,更没害过人。这次是“历史反革命”加“贪污腐化”两个罪名,他是要面子的人,受不了,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死了以后造反派也没放过他,“杨树培畏罪自杀,死有余辜”的大标语,在招待所的门口贴了好多天。


      有一天,林阿姨把我叫过去,让我帮她抄一份“材料”:好几张薄纸,密密麻麻地写着林阿姨的“自传”,说是要交到居委会去的。我这才知道林阿姨原来有着不平凡的身世。


      她是湖南人,祖上是大户人家,不过到她的父亲一代已经破败。她成年后被嫁到一户陈姓人家。过了门才知道丈夫是个瘸子,而且对她不好。她在陈家忍气吞声过了几年,生了四个孩子。最后实在忍受不下去,又受到“妇女解放”思潮的影响,终于离了婚,带着四个孩子去了武汉。在武汉,她找到了妇女组织,学文化,学护理。可是因为照顾不了孩子们,就都托在别人家里寄养。她后来到医院工作,又和杨伯伯结了婚。因为做事认真,解放后她当了护士长,年年评先进,一直到退休。


      她原先的四个孩子,有的在武汉,有的在东北。除了武汉的大女儿和林阿姨通信,其他的都不来往。林阿姨说到儿女们最伤感,五个孩子,竟没有一个知心的可以分担痛苦。


      杨德超“造反”以后,心就野得收不回去了。他其实也做不了大事,只是跟着别人起哄而已。每次林阿姨发病住院,他眼泪汪汪地去陪几天,赌咒发誓不再惹妈妈生气。可是事情一过,他依旧不务正业。后来风向转了,造反派不吃香了,他又被人当成“打砸抢分子”,“跳梁小丑”,“5.16”,整了一次又一次;进过看守所,关过“学习班”,人也蔫了,衣也破了,眼睛深深地陷在眼窝里,头发像一蓬乱草,让人觉得他既讨厌,又可怜。


      林阿姨死在医院里。她心里唯一挂念的,就是杨德超。她的大女儿从武汉赶来见了最后一面,料理了后事,又匆匆回去了。杨德超从此成了流浪汉。


      我那时在上中学。杨德超十天半月地会来我家一次,外婆可怜他,给他一些吃的。他看上去越来越像精神病了,两眼发直,说话也是前言不搭后语。林阿姨走后的那年冬天,杨德超裹着他的旧棉袄,缩在一个巷子的角落被人发现时,已经冻僵了。


      四十多年过去了,这一家人在我的记忆中始终不能抹去。杨德超死的时候也就三十几岁吧。他到这个世界上走了一回,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他带给杨伯伯和林阿姨的痛苦远多于快乐;除了他的父母,也没人给过他同情和温暖。他走的时候,周围是集体的冷漠和轻蔑。他的一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也许,杨德超一生的价值,在于给别人提供了一面镜子:他的 残疾,照出了我们的健全;他的弱智,照出了我们的聪明;他的狂热,照出了我们的理性;他的悲剧, 照出了我们社会的缺陷。也许,他的故事可以唤起我们的人性和宽容,因为他也是人,是我们的同类。


2010年5月

忆海拾贝(9)舂米粉

      离过年还有半个多月,外婆把一家人份额的糯米买回家,就要去许大妈家舂米粉。


      舂米粉是一件大事。大清早就要去排队。许家离我们家只有半条巷子远,街坊们都到他家去舂米粉。许大妈有好几个儿子,个儿高,力气大。他们家的房子很矮,地方不大,但是有一间专门用来舂米粉。靠窗户的一面的地上,做了一个米臼。米臼像一个很大很大的木榔头,“榔头”的柄支在一根轴上,人站在柄的顶头,用脚使劲踩下去,把另一端的“榔头”高高举起;然后踩的人再把脚提起来,榔头就重重地落在地上的一个“坑”里。坑里放的是糯米,榔头上装的是带齿的铁罩,一下一下地舂着;许大妈蹲在旁边,拿一把小扫帚,把溅出来的米和粉再扫回“坑”里。我和表弟表妹最喜欢看坑里的米变得越来越细。看一会,就想去踩“榔头”。我们三个挤成一团,三只小脚一起用力,才能把“榔头”举起来,举得还是没有许家的大哥哥踩得高。


      这么着要舂几个小时才能完。街坊们一边等,一边聊天,一边做针线。小孩子们跑来跑去,身上弄了许多面粉,开心得已经像是过年了。


      舂完的米粉还要筛几次。靠近屋角有一个缸,里面横着两、三根竹条。筛子平放在竹条上,许家的大姐姐坐在那里,把筛子在竹条上来回地晃着,漏下去的就是米粉了。


      米粉舂好,我们却不舍得回家。一直要玩到吃晚饭时光,才被外婆喊回去。


      如今,想做年糕汤团,在中国店花两块钱买一包糯米粉就得。不过也没有舂米粉的那份热闹和趣味了。


2009年2月

忆海拾贝(8)“小裁缝”

      “小裁缝”在服装店工作,服装店离我们家有几里路,是做西式衣服的。他那时三十多岁,中等个儿,小分头抹了发油,梳得铮亮。每次外婆带我们去他的店里,都看到他耳朵边上夹着一支圆珠笔,嘴里不停地说话,一边三下五除二地打发着客人。等到前面的客人走了,他就一连声地叫着“李婆婆”,问外婆要做什么。


      那年头买布要凭布票。外婆操持着一家人的日子,处处得精打细算,买布总是买零头,可以少付一点布票和钱。可是零头布的尺寸不一定正好,外婆粗算算,一段零头可以做点什么,如果稍微差一点就让小裁缝给想办法。


      小裁缝先给我们量了尺寸,算个大概,然后一边抱怨外婆太省,一边想办法:裤裆拼一下,裤腰接一下,裤脚加一道边,领里子分几段,… 每次他说不行,外婆就问能不能再减掉什么,到最后小裁缝现裁现剪,多出来的只有几根布条和几小块布头,真的是一寸布也不浪费。小裁缝一边得意,一边跟外婆说:“你这个老太啊,太精了!”


      有的时候连小裁缝也想不出办法了。那次给妈妈做裤子,各种办法都用上了,布还是不够。外婆说,那就不要做口袋了。小裁缝终于火了,说“这也不要那也不要,我总不能给你做个洋面口袋唦!”说得外婆反而笑了,“洋面口袋”是粮店里装面粉的大口袋。


      小裁缝的店里有十几架缝纫机,脚踩的那种。每次等小裁缝的时候,我就喜欢看人家用缝纫机做衣服。缝纫机做起来真快,比我和许太太缝的都快多了。我心里想,等我长大了,也要学着用缝纫机做衣服。


      到我上了初中,外婆买了缝纫机让我学,又买了裁剪书和我一起琢磨;我壮着胆子剪下第一条裤料,以后家里的裤子、衬衣就都是我做了。


      我们再不用去小裁缝的店里。但我还是常常想起他,想起“洋面口袋”。


2010年6月

忆海拾贝(7)裁缝

      

     入冬前,外婆带上我去请裁缝。裁缝住得离我们家不远,在大马路边上。一间铺子,当街的一面是门板,只有中间的两扇开着。


      裁缝是个女的,看上去比外婆年轻,外婆让我叫她许太太。她不梳发髻,头发剪得比耳朵长一点,穿着中装大襟的罩衫,领口有个好看的盘扣。我喜欢看许太太,因为她总是穿得整整齐齐,袖子不长不短,腰身凹进去的地方别着一条手绢,走路轻手轻脚,不像外婆总是急匆匆的。


      我们家人多,每年请许太太来一次,把四季的衣服都做好。许太太是中装裁缝。外婆、外公都穿中装,妈妈和我们的上衣是中式,裤子是西式。外婆告诉许太太要做什么,讲好日子和价钱,我就开始盼着许太太来。


      开工的日子,外婆在堂屋里拼两张方桌,再用一块床单盖上当案板。煤炉放在旁边,上面烧着烙铁和熨斗。浆糊调得不稀也不稠,做衣服上浆用。许太太带来她的针线包裹,加上外婆的针线匾子,都放在案板上。外婆拿出各人的衣服让许太太量尺寸,交代着哪儿该放,哪儿该缩;我们小孩子的衣服,都是放好几寸,等着我们长大;可是刚做好的新衣服就总得把袖子卷好几道。


      许太太做活,外婆和我就给她做帮手。外婆事多,坐不下来,帮一会儿就得走;只有我一直跟着许太太。布都下水缩过,在案板上铺好,我羡慕地看她含一大口水在嘴里,然后喷出细细的雾洒在布面上,用手一抹,布折子就都平了。她用尺子和粉线三下两下把衣服画出样子,再用那把大剪刀剪成一片一片,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案头。剪好了一件,许太太就开始缝。等她把衣服缝得差不多,我就可以绞边,要尽量绞得正面看不出针脚。最后是盘扣子。许太太剪出一根根斜纹的布条,让我在里面包上棉纱线,缝成做盘扣的袢条,然后跟着她学盘扣子。一开始就是普通的直盘扣,后来又学着盘琵琶扣。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很新奇,许太太也说我有耐心,坐得住。当然最让我高兴的是给自己做衣服了,巴不得赶紧做好穿着试试。


      许太太每次来,做的衣服都不一样:春、秋天穿的单衣,外婆夏天的栲纱短袖褂子,妈妈冬天的丝棉袄,我们的棉袄罩衫、棉裤,外公和我们小孩子的衣服是对襟,妈妈和外婆的是大襟,… 我小的时候喜欢穿红衣服;有一年外婆给我买了大红灯芯绒,上面有很多小小的白点,许太太给我缝了两件棉袄罩衫,可以换着穿。那两件衣服我从嫌长穿到嫌短,打了好几个补丁,最后实在不能穿了也不让扔。


      许太太最后一次到我们家来做活,是文革开始的那年。她铺子的门紧紧地关着,我和外婆是绕到后门才进去的。许太太头上包着围巾,眼睛红肿着。外婆告诉我,许太太解放前是国民党军官的姨太太,她丈夫去了台湾,没带她去,所以她一直是一个人过日子。运动一来,她被红卫兵抄了家,剪成了“花头”,很可怜。


      这一次许太太在我们家只做了两三天,她不像从前那样说笑,埋头做着针线;我也不知道和她说什么好。


      以后我们都不再穿中装了,但是我至今还记得怎么做盘扣,和教我做盘扣的许太太。


2010年6月

忆海拾贝(6)纸扎店

      出了外婆家的巷子向左拐,第一家就是纸扎店。纸扎店是做灯笼、花圈的地方。他们家姓唐,铺子比皮匠铺大好多倍。门口是高台阶,屋檐下挂着各种纸灯;进门是谈生意和做纸工的地方,正厅是一个大堂屋,放着大大小小的花圈和花圈架子;再朝里走才是他们家自己住的地方。


      放了学,做完功课,我就喜欢到纸扎店去玩,看他们怎么做手工,也喜欢学着做。唐爹爹和唐婆婆年纪都不大,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在外地,小儿子和两个女儿大珠、二珠在上中学。大珠姐姐长得很好看,齐耳的短发,大眼睛,很会笑,不过不常在家;二珠姐姐梳着粗粗的长辫子,有一对酒窝,很勤快,对我最好。我很羡慕她们,盼着有一天像她们一样上中学。


      扎纸花是最容易的,用金色银色的纸做花圈上的叶子也不难。最让我着迷的是刻花。


      刻花用的是很薄很薄的彩纸,紧紧地压成一摞,最上面的一层画着花样。唐爹爹把这一摞纸放在一个长方形的“泥盘”上。泥盘里装着压得实实在在的黑“泥”,很细很细,没有一点颗粒。刻花用的刀看上去像是一支毛笔,只不过“笔头”是一把细薄的小刀片。唐爹爹三个指头捏住笔杆,顺着花样戳下去,提起来;再戳,再提;每次向前挪一点点,好半天才能刻完。不过一刻就是几十张,然后小心翼翼地分开,粘到该贴的地方。


      唐爹爹看我喜欢,就让我试试简单的花样。我高兴得不得了,全神贯注,连头都不敢抬,生怕一不小心刻坏了。回到家,兴奋地告诉外公外婆,我会刻花啦!


      每年的元宵节,是纸扎店最热闹的时候。店堂里挂满了兔子灯,莲花灯,五颜六色,当然少不了大红灯笼。我和表弟表妹拉着外公到纸扎店,每人选一个最喜欢的灯,点了蜡烛放进去。晚上玩到精疲力尽,再小心地把灯挂好,一直到出了正月。


      巷子口的纸扎店早已不在了,可它给我的童年带来的乐趣却是那样的难忘。


2010年6月

忆海拾贝(5)皮匠家

      皮匠家住在靠大街朝西的巷子口。没人知道他姓什么,大家都叫他“皮匠”。他的“奶奶”(我们那儿管人家老婆叫“奶奶”,管老太太才叫“太太”),就叫成“皮匠奶奶”,“皮匠家的”,或者是“大发子妈妈”。大发子是他们的大儿子,还有“二发子”“三发子”和“小发子”。


      皮匠的店铺在马路对面,靠在一面朝北的墙上搭了一个棚子,很小;里面是一层层的木架子,上面放着没鞝好和鞝好、用縼子撑得紧紧的鞋。皮匠的个子很矮,棚子也只比他高一点点。他坐在一个小凳上,对着棚子的门面,手上拿着锥子,脚旁边放着他的家伙:榔头,各种各样的鞋钉。


      我们家的布鞋都是外婆做,当然我们穿的都是布鞋。我们几个孩子的脚长得飞快,鞋子坏得更快;特别是我,大脚趾长出一截,鞋子别的地方还能穿的时候,大脚趾已经伸到洞外面了。外婆给我做鞋帮的时候,要在脚趾头那儿多加几层布,“你的鞋要拿铁皮做!”外婆总这么说我。


      纳鞋底是一年到头的活,做鞋帮却总是在天暖和的时候 。做鞋帮用的“骨子”是拿家里的零碎布糊出来的:外婆烧一锅水,加进明矾和面粉,打成浆糊;然后卸一扇门板,架在两条长板凳上放平,一层布,一层浆糊地做骨子。糊完了得晒几天,等干了,依着鞋样剪下来,夹在面料和里子的中间。鞋帮剪好以后,把后跟那儿缝好,再用买来的黑色滚条把鞋口滚上,白布条把鞋的外口滚上,就让我送到皮匠那儿去。


      皮匠看到我拿去的鞋,总要先仔细地验一下,看看鞋底和鞋帮的尺寸合不合。验完了,放到架子上,告诉我过几天来拿,就又忙着干活。我也不回家,就在那儿看他鞝鞋。他拿锥子在鞋底鞋帮上钻了洞,把两根打了蜡的白线对穿过洞,使劲拉紧;再钻下一个洞。我看得入迷,一直看到他把鞋鞝好。有时候看得忘了回家,外婆找到皮匠铺子,说“尖子看一眼,呆子看到晚,你是个呆丫头吗?”


      皮匠是个不多话的人,他家奶奶却是个大嗓门,说起话来半条街都能听到。她比皮匠高出一截,也比他胖得多,好像他家的饭都让她一个人吃了。皮匠奶奶是个“带街的”,就是帮人家做零碎家务,比如倒马桶,挑水,洗被子什么的,像现时的“钟点工”。不过那会儿好像不按钟点算,是按月包给她做。我们家一般不需要她带街,但是偶尔也会找她帮忙。


      皮匠奶奶知道的事很多,街头巷尾谁家夫妻俩吵了架,谁家的姑娘有了对象,她一准头一个报信。碰到小孩子跟她捣蛋,她骂起人来祖宗八代都不饶过。不过小孩子们并不怕她,因为她骂一会也就算了。谁家有了难事,皮匠奶奶也总张罗着让大伙帮忙。


      我们家每年春天都孵一窝小鸡;除了母鸡留着生蛋,其它的逢年过节就杀了吃。原先家里杀鸡杀鸭都是外婆动手,不记得是哪一年,外婆说不再杀生了,这任务就落到了我的肩上。杀鸡还算容易,就是没全杀死,赶紧扔到热水里一烫也就完了。有一次杀鹅,鹅的力气大,我挣不过它,脖子割了一半就被它挣开。那鹅站定了,歪着脖子“刚”地大叫一声,把我吓得再也不敢碰它。结果是外婆到街上找了大发子妈妈来。她听说我杀了半只鹅,怪外婆不早点找她,利利索索地补了一刀完事。


      皮匠奶奶的嘴巴厉害,可是我知道她的心很好。有一次她帮我们家洗床单,一边做事一边和我外婆拉家常。看到我在旁边,她跟我说:“你爸爸可是个好人,脾气好,你想不想他?”


      我上了大学,放假回家,皮匠奶奶也偶尔来串门。大发子、二发子、三发子和小发子后来都参了军,“有出息”了,她也老得不能再带街了。


      以后外婆老家的房子拆迁,从前的街坊们都搬走了,我再也没见过皮匠一家。不过我相信她的儿子们一定过着比当年好的日子。


2010年6月

忆海拾贝(4)五七干校

      我十二岁那年,妈妈去“五七干校”。那时弟弟半岁不到,还在吃奶;继父在外地受审查。外婆放不下心,跟着妈妈去干校照顾弟弟,把我和表弟留在家里。


      表弟小我两岁,老实憨厚,啥事都跟着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看到我穿裙子,他也一定要穿;外婆拗不过他,就让他穿了我的花裙子去幼儿园。结果被小朋友笑话了一顿,以后再也不要穿了。 这回家里没了大人,我就成了“当家的”。可我这个家当得不咋样,每天煮一锅饭,做一罐萝卜汤,就算完成任务了。天气已经入冬,就是半夜去菜场排长队,也只能买到冻得硬硬的青菜萝卜,所以我们就凑乎着吃吧。


      一个多月以后,外婆在干校安好了“家”,回来看我们。表弟实话实说,告诉外婆“姐姐每天煮萝卜汤”。外婆听着心疼,想了想,决定带我们一起去干校。这么着,我们俩就跟着外婆,抬着一大筐煤球上了火车。


      干校在沪宁线上。从镇江南站乘慢车向南京方向开几十里,过了高资站,到桥头镇下车。下了车走好几里路,再上一个山坡,就是干校了。我和表弟抬着煤球,老远地就看到山坡上高高的水塔和墨绿色的树林。


     “家”安在水塔旁边的男澡堂里。宽宽长长的一大间,铺满了瓷砖,中间有一个大半人深的池子,里面没有水,却铺了稻草。稻草上再铺上床单、放着被子,住着两家人。另一家也有一个吃奶的小孩,加上小孩的妈妈和奶奶。从池子里踩着几级台阶上去,周围的一圈放着杂物零碎,锅碗瓢勺,饭屉子热水瓶。煤炉旁边晾着两家毛娃的尿布,散发着已经有一阵没闻到的味儿。我和表弟不觉得这个“家”的奇怪,反而感到很新鲜。反正外婆在哪,哪儿就是家。我们没几天就习惯了睡稻草铺。


      每天清晨,高水塔上的扩音器开始放广播,从《东方红》开始,然后播简明新闻,然后是广播操的音乐,所有的人都得出去做操。我喜欢做操,做操的时候能看到刚刚升起的太阳。干校原来是农校,地方很大,占着几个山坡。江南一带没有高山,只有丘陵,绵延起伏。起伏的山接着远处的云和天,在朝霞的映照下朦朦胧胧,让我充满了幻想。山下是一片片种着冬小麦的农田,穿插着弯弯的小河,直直的水渠;杨树柳树用交错的枝条护卫着堤岸,伸向远方。


      白天,干部们有的去劳动,有的搞运动。我并不知道,那时妈妈在受审查。因为她有一个中学同学参加过三青团,而她的名字出现在那同学家的一个名单上。那名单其实是个同学录,可当时把名单上的人统统怀疑成特务,让他们交代问题。妈妈和外婆从不在我们面前谈这事,我和表弟在这个“广阔天地”感到的是空旷、新鲜和自由。


      虽然住在澡堂里,我们其实已经是受“优待”了。比如我们可以自己开伙,只是煤球要从镇江运过去,很金贵。因为这个缘故,外婆就不烧开水,让我和表弟每天一趟去伙房打开水。伙房在另一个山坡上,我提三个热水瓶,表弟提两个,每天下山再上山,来回总有十里路。冬天冷,就是戴着手套,手指也冻得麻木了,下雨下雪就更得小心。有一天,同住在澡堂的邻居让我们给她家带一瓶水,却被表弟半路上摔了一跤,把热水瓶给摔破了。那时候热水瓶也是稀罕东西,摔了水瓶邻居阿姨很不高兴。外婆好不容易托人从南京买了一个新的作赔,她的脸色才好点。后来外婆总说她“太尖”,不厚道。


      除了打开水,我们还常常去奶牛场买牛奶。奶牛场也属于农校,冬天牛都关在牛棚里,老远的就能闻到奶香和粪臭混合在一起的味儿。挤出来的牛奶放在大铝罐里,就在奶牛场消毒。我和表弟每次去那里,都要看人家挤奶,看够了才拿着牛奶回家。


      表弟从小就比我听话,比我会做家务。一清早他就帮着外婆洗弟弟的尿布 —— 我最恨洗尿布了,宁愿做别的事;或者不做事,满山地玩。那会儿我们除了缺煤球,还缺生煤炉的干木材。农校的山坡上郁郁葱葱,长的都是杉树。树枝是不能砍的,不过树上结的杉果却是引火的好材料,也没人说不能採。杉树林很密,在林子里几乎照不到太阳,粗粗细细的主干直指天空。杉树的针叶比松树的大很多,树干上也满是刺丛,爬树是不成的。我们就在长竹竿的头上绑一根弯铁丝,做成一个钩子;到了树林里,看好了杉果,用钩子勾住使劲一拉,杉果就掉下来了。我和几个孩子们很快就成了採杉果的好手,一天能採到半麻袋,够生几天煤炉的。


      时不时的,我们得到镇上赶集。从干校沿着一条蜿蜒的小路下山,就到了桥头镇。镇上只有一条半里长的石板街,街的两边是店铺。最大的是供销社,里面卖的多是农具和日用品。集日的清晨,沿街挤满了卖家和买家 —— 篮子里码着带霜露的蔬菜,盆子里游着活鱼活虾,篓子里装着鸡、鸭、鹅、蛋,罐子里泡着豆腐豆干…。虽然文革中不许“走资本主义道路”,江南的农民们还是有自留田,产着丰盛的物品。自己舍不得吃的,拿到集市上换点现钱,然后到供销社扯点布,买点必需品。


      快过年的时候,肉铺子是最热闹的地方,那也是我的“伤心地”。那天我兜里揣着外婆给的五块钱,到镇上买豆腐、买肉。天下着小雨,我挤了半天挤到了肉案前,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的五块钱。那会儿的五块钱对我们家可不是小数,我急得哭了,啥也没买着,空着篮子回去见外婆。外婆看我哭得伤心,没怪我,只是让我下次小心。而我一直想着那五块钱能买几斤肉,够我们吃一个星期的了。


      春天来了,我去山下上小学。小学很简陋,几间旧房子围着一个院子,外面是农田。上课没有课本,老师教的都是我已经学过的,只有音乐课学的是新歌:阿尔巴尼亚电影《宁死不屈》的插曲《游击队员之歌》。其实这电影我去干校前就看过,歌也会唱;但是这个老师教的是不一样的唱法。他把歌词的节奏改得很不像中国话:
“赶、快、上 —— 山吧勇、士、们 ——,
我、们、在春天加、入 —— 游击、队 ——,
敌、人的、末 —— 日——将要来 ——临,
我们的祖、国将要获、得自由解、放 ——…… ”


      这么一唱,仿佛就成了阿尔巴尼亚歌了。


      上了没两个月的“学”,干校的生活就结束了,我们全家又搬回了镇江,只是不久我又跟着母亲插队下放到桥头。


      写这一篇的时候,我去网上查了当年干校的历史,才知道它的前身是1923年由美国人开办的教会职业学校。如今的农校已经扩建成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桥头和高资两镇也早已合并为一。从网上的照片看,学校相当大,建筑很有气派,校园风景也很漂亮,只是看不出丝毫当年干校的踪迹,记忆中的一切都已无从追寻了。


      我那一起长大的憨厚可爱的表弟,后来却得了精神分裂症,已经住了多年的精神病疗养院。我每每想去看望他,可看到了又很伤感。四十多年的变迁,像江河一样不能倒流;然而,“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在心的一角永远地珍藏着。


2010年7月

忆海拾贝(2)爸爸

      六岁那年的一个夜晚,我从睡梦中被人声吵醒,睁开眼睛,看到妈妈房间里满屋子的人:外婆外公,妈妈,佩云阿姨,还有左邻右舍;大家都在和一个陌生人说话。他坐在灯下,戴着眼镜,瘦瘦的脸,高高的鼻子。他用我不熟悉的口音讲着什么,一边吸着烟;缭绕的烟雾使他显得更加陌生。

      佩云阿姨听到我的动静,走过来搂住我,一边说着:“醒了,醒了,快叫爸爸!”

      我感到众人期待的目光,意识到他们在等我叫“爸爸”,可我的嘴就像贴了封条,什么也说不出来。最后是“爸爸”打圆场,说“慢慢来,慢慢来”,大家才又接着聊天。

      爸爸离开我和妈妈已经三年。除了“离家”,还有“离婚”。他回来不久又和妈妈结了婚,和我们住在一起,直到一年多以后他和妈妈再次离婚。这一年,成了我童年中最快乐的时光。

      那时刚过三年自然灾害,爸爸在劳改农场饿得皮包骨头。外婆心疼他,让他多吃多睡。他没了工作,在家等“分配”。我在幼儿园上大班,每天放学后,做完了功课,爸爸就陪我玩一会儿。

      我喜欢画画。爸爸就教我怎么“打格子放大”:用铅笔在一张画上打出均匀的格子,再拿一张大纸打上一样多的大格子,然后一格一格地在大格子里画上和小格子一样的画。画完了所有的格子,原来的画就放大啦。

      我喜欢唱歌,每天跟着收音机里的“小喇叭”和“少年广播合唱团”唱。爸爸就教我认简谱,找来歌纸让我自己学。

      爸爸很会讲故事。夏天的晚上,街坊邻居的孩子们拿小凳坐在天井里,围着爸爸。他讲刘关张桃园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草船借箭,孙猴子大闹天空,… 讲到家家大人催我们去睡觉,孩子们不舍得走,一定要爸爸答应明天接着讲。我坐在那里感到很自豪。

      爸爸没事的时候,一个人在房间里念古文。我不懂,只是好奇地听他抑扬顿挫的上海普通话。爸爸也唱歌:


“太阳下山明天依旧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照样地开。
美丽小鸟飞去无踪影,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这首歌和《喀秋莎》,都是爸爸教我的。多年以后我才能理解他唱歌时的心境。

      爸爸还爱听“西洋乐”。有一次收音机里放贝多芬的《田园》,爸爸一边听,一边给我讲那音乐是什么意思。我仿佛看到了鸟语花香,过一会又成了雷鸣电闪… 外婆在外间听烦了,嫌我们太吵,爸爸冲我挤挤眼,把房门关了接着听。

      我对收音机很着迷,以为里面有个小人在讲话,常常钻到背后从缝缝向里看,找那说话的小人,怎么也找不到。爸爸把收音机后面的盖板拆了让我看;我看到里面没有小人,诧异极了。

      难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看电影。我一手拉着爸爸,一手拉着妈妈,一路上不老实,过一会就撒娇,让他们使劲把我拎起来走几步。爸爸妈妈谈着话,我听到爸爸说他摔了跤,就问他,“摔跤要什么紧?爬起来就行啦!”他苦笑着说,“爸爸摔的跤太大啦。”

      放寒假的时候,爸爸带我到上海去看爷爷奶奶,顺便去了无锡老家。除了有爷爷奶奶,上海还有几个姑姑,好多表哥表姐。每天都有新奇的人和事,把我的小脑瓜占得满满。大世界有京剧、杂耍,更有哈哈镜,把人变得奇形怪状。西郊公园的动物,都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城隍庙的小铺子让我目不暇接,回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一堆小玩意。还有立体电影,椰子从树上掉下来,吓得我不敢看… 在无锡,爸爸带我去了惠山和鼋头渚,我捧着“大阿福”,坐在太湖边上,听爸爸讲西施的故事…

      从上海回家不久,爸爸分到了“工作”:到一个偏僻的农村中学当勤杂工。妈妈背着人哭得眼睛都肿了,因为她的领导又逼着她和爸爸离婚。外婆担心着妈妈,家里的气氛越来越沉重。

      爸爸走的前一天,妈妈单位来了一个叔叔,先是和妈妈谈了话,又把我叫去。他问妈妈:“小鬼明天去送他吗?”妈妈摇摇头。他说,“那好,那好。这种人,谁知道他会拿孩子怎么样,说不定会杀了孩子。”这是在说爸爸吗?我看到妈妈强忍住了不哭出来。那个叔叔又跟我说:“你爸爸是个坏人,你要和他划清界限,懂吗?”

      爸爸走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要抱我,我让开了。他跟我说话,我什么也不回答。他要我送送他,我躲到妈妈的大床上;他转到床的一边来拉我,我就爬到床的另一边不让他碰。几个来回以后,他终于放弃,跟我说了“再见”,要我听妈妈和外婆外公的话,一个人背着包走了。

      十年以后,我读着《牛牤》,忍不住泪流满面。牛牤对他父亲的爱恨交织,他父亲对他的爱莫能助,让我深深地感动和震撼。

      亲子之爱,这人类最原始、最强烈的情感,当它被压抑和扼杀的时候,那世界是多么的扭曲,多么的丑陋!


2010年6月

忆海拾贝(1)摇篮

 
(本图转自互联网)

读到“咖啡豆”的博文《栀子花,白兰花》,不知怎么就伤感了起来。小时候,白兰花开的季节,我外婆总要买几串,挂在帐钩上,别在大襟上,簪在发髻上。细细的 花支,跟着外婆的脚步轻轻地摇着。那洁白的馨香,被我贪婪地吸进心里,从不曾淡忘。出国这么多年,没在春天回过家;外婆和白兰花,都已经久违了...

一直想写我的外婆,可越是亲爱的人,越不敢写,怕写得不好辜负了她。找出这篇没写完的旧文,聊慰思念。


摇篮

这是一个结实的摇篮,大约四尺长,两尺宽,象个小床。架子是竹子做的,床垫是篾子编的。床垫的一头开着一尺见方的口,盖着篾编的盖子。打开盖子,底下有一个 座垫,小孩子坐下去,床垫就成了放玩具的桌子。摇篮的腿连在两根粗粗弯弯的竹子上,轻轻一推,摇篮就左右摇晃起来,吱吱地唱着歌。这就是我小时候睡过的摇 篮。不但是我,还有我的表弟、表妹、弟弟,都在这个摇篮里度过了我们的“人之初”。

摇篮在外婆家。我们都是在外婆家长大的。我说是“外婆家”,因为她是名副其实的一家之主。家里还有外公,妈妈,我很小的时候还有奶妈佩云阿姨。但是大大小小 的事情都是由外婆作主:外婆管我们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外婆管着家里的钱,妈妈的工资也都给外婆。我们在学校闯了祸,老师要找外婆告状。外公啥事都听 外婆的,除了他要喝酒这一件不算。妈妈脾气好,从来也不大声说话。再说妈妈经常出差,有时几个月才回来一次,回来了也总是在写东西,不太管我们。外婆在我 们心里有着绝对的权威,她是我们的依靠,我们的世界。

外婆家离靠近市中心,是很老式的房子。两扇厚厚的大门,带门闩的那种。一进大门,穿过门堂,南北分成两进,每进三间,东西两面各有一间厢房,围着中间的天 井。朝北的一进住着两家房客,我们家住着朝南的一进。中间是堂屋,东边住着外婆外公,西边是妈妈的房间。堂屋对着天井的那面,是一排高高的木格子门:门的 上半段是镂空的小方格,用纸蒙着;下半段是木板,刻着简单的花纹。平时只开中间的两扇门,到了夏天,外婆就把八扇都打开,或者干脆把门都卸掉,然后堂屋就 象是和天井连起来了。堂屋的地上铺着青砖,我们扫地的时候得用扫帚尖把砖缝里的土给剔出来。另外两间房铺的是木地板。地板没上漆,不新也不旧。外婆的房间 里多是老式的橱柜,摞得高高的。妈妈房间的家具是新式的,有几架子书,还有一个大写字台,上面放着收音机;妈妈在家时总是坐在那儿写什么。

厨房在西面的厢房里,除了家家都有的煤炉,还有烧柴的大灶,安着两口大锅,和顺带烧热水的铁罐。大灶的烟囱从屋顶伸出去,常常飘着淡蓝色的轻烟。天井里铺了 石板,靠边放着两口水缸和一个小石磨。头顶上有从屋檐下伸出去的横杆,架着几根长竹竿晾衣晒被;下雨的时候就把竹竿杈回到屋檐下。

堂屋后面有一扇门通到后院。后 院很大,差不多有一亩地。出门十几步有一口井,井台上铺着石板,放着打水的铅桶,淘米洗碗的缸,洗衣服的大木盆,和浇水施肥的桶。井台旁边种着茨菇,芋 头,红色白色的凤仙花,和紫色金黄色的鸡冠花。院子被分成许多块,种着各种蔬菜瓜果;不同的季节,会有青菜、芹菜、菠菜、苋菜、韭菜、四季豆、豇豆、毛 豆、扁豆、绿豆、蒜苗、黄瓜、南瓜、丝瓜、芝麻、玉米、向日葵,甚至小麦、棉花。还长着几棵苹果、梨子、桃子和枇杷树。那是外婆外公每天劳动的地方,我们 也跟着学做农事。妈妈的窗外,有一墙的蔷薇,外婆叫她们“十姊妹”,因为她们开起花来总是大团大团地挤在一起。靠墙还生着一丛丛金黄的野菊花和嫩黄的金针 菜,好看又好吃。厨房也有一扇门通到后院。门外是一架葡萄藤,每年春天开花的时候,风一吹,香气就飘进了天井;靠墙垛着隔年的玉米秸、棉花秸,是烧灶的柴 禾。周围圈着鸡、鸭、鹅,有一阵儿还养了兔子。后院用土墙和邻家的院子隔开,墙的那边是个苗圃。

外婆是家里最忙的人。天还没亮外婆就起床,到菜场排队买肉或是到院子里剪菜,生炉子做早饭,帮我们起床穿衣叠被洗脸刷牙吃早饭,倒马桶,打扫屋子,喂鸡喂 鸭,种菜施肥,买米买煤,洗衣浆被,纳鞋底做鞋帮,缝衣服打补丁,包饺子蒸包子,磨豆浆做豆腐做酒酿...,天底下仿佛没有外婆不会做的事。到了晚上我们 都跟着外婆睡。外婆忙了一天,腰酸腿痛,我们就轮着用小拳头给她捶腰。外婆会夸我们孝顺,我们就捶得更有劲,一直到外婆说“好了,好了,乖乖,不疼了”。 第二天,外婆又照样起早做事了。

表弟表妹是我姨的孩子。外婆生过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可两个儿子都在小时候生病死了。我姨在北京气象学校念书时就志愿去了新疆。她生下我表弟以后,外婆去新 疆石河子把刚刚四个月的表弟接了回来;一年以后,我姨又回家生下了我表妹。表弟表妹比我小两岁、三岁。新疆太远了,我姨每五年才有一次假期回来。表弟表妹 也管我妈妈叫妈妈,我们就象亲兄弟亲姐妹一样。

我六岁以前不记得爸爸。爸爸在我三岁的时候被打成右派,送到苏北去劳改,跟妈妈离婚了。外婆去苏北看过他,有时候会念叨“xx在苏北苦死了”。我不知道 “xx”是谁,只模糊地感到他是个和我有关的人。我也不懂什么是右派,什么是离婚,什么是劳改,苏北又在哪里。我有外婆外公的疼爱,有表弟表妹在一起玩, 象小鸟在温暖的窝里,无忧无虑。外婆的家为我遮挡着风雨,我长大以后才知道那风雨的无情。
      

2008年7月
改于2013年5月

忆海拾贝 —— 引子

      记忆是奇妙的。
      新鲜的记忆象大海的波浪,带着她的咸腥,托着她的温柔, 卷着她的威力;在日光下亮得耀眼,在乌云下黑得深沉。她刺激着所有的神经,调动着一切情感,主宰着灵与肉。
      而久远的记忆却象退潮后的海滩,声色俱息。只有沙滩上弯弯曲曲的线条和闪闪烁烁的贝壳,留下曾经沧海的痕迹。
      小时候看“人民文学”,囫囵吞枣地读过秦牧的散文集“艺海拾贝”。如今套用他的题目,意在收集记忆中美好的章节,给我的亲人们,也给我自己。






2008年7月

生活随笔:看日出

密西根在美国东部时区的西部边界,夏天一过,天就越来越短。早晨七点出门,天还没怎么亮。送小儿子去学校,再开往公司,高速公路上正好可以看到城市的日出。

今天有很多云,大块大块、厚重的云,但是没有连在一起;鱼肚白之上,云的边缘,被初升的太阳映成了弯弯曲曲耀眼的金线。云的底部,折射着通红的霞彩,像是被火燃着了,蔓延到天际。

我出生在冬天的早晨七点。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日出有着特殊的贪恋。

第一次让我心动的日出,是在来美国的飞机上看到的。霞光万丈,喷射在翻腾的云海上;飞机向着半轮红日驶去,像是要扑进太阳的怀抱。

后来到弗罗里达棕榈沙滩的海边,看到壮观的海上日出;朝日浸盈着深蓝的海水,极目远望,一切都沐浴在橙色的光辉里。在水天相接的地方,有几片白帆驶过。咸腥的海风,摇动着岸边的棕榈。

2005年带孩子们上黄山,遇上了难得的好天。三点钟起床去看期盼已久的北海日出,结果被日出的美丽和天地的宏大感动得泪流满面,久久不能自已。

看不够的日出。

幸好有太阳的日子是多数。

生活随笔:四月的天空

      四月的密西根,春天刚开始。冰雪已化,暖风轻吹,柳树嫩绿。玉兰花、樱花开得绚丽,而其它的花草还在等待。


  年轻时喜欢花、树,但是不喜欢冬天的树,觉得它太单调。


  现在也欣赏树的枝干,它们的姿态,它们的韧性。


  很快,繁密的树叶将会覆盖华冠,但是树的性格还在那隐去的枝条之中。


  于树,是枝干,在严冬里显示;


  于人,则是风骨,在艰难时挺拔。






2009年4月

生活随笔:Don 和Anna 的婚礼

      
 昨天下班后,去参加一个同事的婚礼。

这个同事名叫Don,是我们部门的技术精英,年岁和我差不多。这是他的第二次婚姻。新娘叫安娜,也是第二次结婚。

婚礼在福特博物馆所在的绿地村举行。绿地村保留了老福特在世时美国乡村的建筑,包括一座简朴的小教堂。黄昏时分,夕阳映照着小教堂白色的尖顶,静谧、温馨。

走进教堂,等在门口的是新郎和两个新人的父母。老人家都已经八十上下,从外地赶来参加婚礼,满脸洋溢着喜悦。Don的父亲把客人们带到座位上。教堂可坐一、两百人,里面没有任何宗教的装饰。靠近讲坛有个三人乐队轻轻地演奏着古典音乐的曲子。客人大多数是中、老年人。我看到有一个几年前离开公司去西部工作的同事,还有我们部门退休了的主管。从长相还可以认出新郎的姐姐——他们俩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些年出席过一些朋友的婚礼,但都是年轻人的。这次的婚礼仪式很不一样。最先走进来的是新娘的父母,然后是新郎的父母。接着是两位妈妈上台点燃了蜡烛;主婚的教士、新郎和他的best man(伴郎)走到台上;新娘的两个姐姐做伴娘,也上了台;四个可爱的小花童撒着花瓣一路走过;最后是新娘的两个上大学的儿子挽着母亲的手,送到台上。安娜穿着露肩白色礼服,金发挽在脑后,显得恬静、美丽。

教士和Don 的姐姐先后致辞,其中有对新人的祝福,也有许多智慧之言。新人互戴戒指,宣誓,共点蜡烛,然后分别在结婚证书上签了字。安娜的大儿子用吉他弹着自己写的歌,和女友一唱一和,向母亲和继父祝贺。歌声轻柔、婉转,我看到安娜的泪光,也深受感动。

最后一个仪式是新娘新郎一起,拉着教堂门口的一根绳索。顿时,清亮的钟声响起,回音袅袅...

婚礼完毕,大家来到草坪对面的餐厅用饭。斟上香槟,新娘的父亲首先致辞祝酒。他是阿根廷移民,但是从他的口音丝毫听不出来。他说,Don和安娜都是在该停的时候叫了“停”。因为有了第一次的离异,所以才有今天的第二次机会。Don 的父亲说,50年来,他看到自己的儿子尽管很聪明,很努力,但是从来没有“完全地幸福”——直到他和安娜相遇。他感谢安娜让他的儿子有了“完全的幸福”。我想老人家对儿子很了解。Don 和我是好朋友,我看到他在爱情的路上磕磕碰碰,也看到他认识安娜以后溢于言表的快乐,老人家说得很对。

最后是安娜的两个儿子祝酒。他们说,自从Don 在一年前搬进他们家同住,Don 洗的碗比他们要多得多;说他们从来没有见到母亲像现在这样快乐;说他们毫无保留地拥抱Don,爱他如家人,祝愿他和安娜永远幸福。几句真诚的话,赢得了满场的掌声。

晚餐后,新人伴着探戈的音乐,翩翩起舞。客人们自便,有聊天的,有跳舞的,有在外面散步的。每人拿到的纪念品是一盘CD,上面是当晚大家听到的音乐和歌。

人到中年,经历了婚姻的波折,又找到知心的伴侣,是多么难得!我衷心地为Don和安娜祝福。


2009年6月27日

陈年旧事(6)朋友的婚礼

      见证过几个朋友的婚礼,都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当学生的时候,大家都很穷(不像现在的留学生,都“不差钱”),结婚的时候也要想办法节省开支。


      有一对从上海音乐学院来的朋友,那会儿在圣路易音乐学院学习。一个是男中音,另一个是小提琴手。他们只有部分助学金,其余的学费以及生活费都得靠自己打工。除了学习,男的在一个教堂的唱诗班领唱,女的在餐馆做工,很辛苦。他们俩从小参军,在前线歌舞团多年,77年考到上音,已经爱情长跑了很久。那时我先生刚来美国,我们几家都住在一幢旧公寓里,生活上也是互相帮助,成了好朋友。他们结婚时,决定在教堂举行仪式。但是婚纱很贵,买不起。结果是我自告奋勇帮他们缝制。我和准新娘去布店挑了一个比较简单的婚纱式样,选了料子,用我的前房东给的一架旧缝纫机替她做了婚纱。去年在上海和他们见面的时候,她还在告诉她的女儿这段往事。


      同系的W君,在男生多、女生少的不利情况下,悄悄地找到了自己中意的姑娘;等我们知道时,已经快要结婚了。这一次是他们请我缝一件婚纱。新娘中意的式样挺复杂,不过我还是壮着胆子答应下来,成人之美。那件婚纱花了我一个星期的业余时间才缝好。新娘穿上以后很高兴,拍了漂亮的照片送我一份,至今还保留在我家的相册里。二十几年过去,不知道他们现在何方。不过那个女孩子的性格温和,相信他们会过得幸福。


      还有一个很浪漫、对爱情很勇敢的朋友,小我好几岁,总叫我“大姐”。她和一个德国小伙子隔着大洋谈恋爱,小伙子是在中国旅游时和她相识的。那一年,小伙子拿到了博士学位,到美国来看她;两天以后她告诉我,他们要结婚了,请我当证婚人。我和他们来到市政厅,排队领结婚证书。两个人都穿着家常衣服,倒是我和另外一个证婚人穿得还正式一点。发证的官员对他们讲了祝福的话,结婚的人和证婚的人一一签了字,拍了照片,“婚礼”就结束了。很快小伙子又回了德国,而她继续在美国读书。她的一帮美国同学送给她几大张邮票,说让她可以常常寄信用。不过她更喜欢打电话;越洋电话费很快地把她存的钱用光;结果几个月以后,她还是离开美国去了德国,暂时结束了“长途恋爱”的“高消费”生活。


      工作以后,有一个同事结婚。她有三个姐姐,是本地有名的L家四姐妹。婚礼在一个湖边的草坪上举行,她的父亲和继母从国内赶来参加。让我难忘的是,她把已故母亲的遗像放在桌子上,对着母亲说了一段话,告慰她的在天之灵,让参加婚礼的人都唏嘘感叹。


      有一个认识多年的好朋友,已经三十几,还没有结婚。他的第一任女友是出国前在国内交的。他出国以后就积极地替女友申请学校;好不容易申请到了,女友来美国,他开了几个小时车去芝加哥机场接她。可是女友见到他就说,“我们分手吧”。结果他掉转头,又开了几个小时车回学校。从那以后,他也交过别的女友,但是都没有成。几经辗转,他也到底城工作,在这里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他们的婚礼选在那一年的感恩节在一个天主教堂举行。天主教的婚礼仪式是很严的,新娘新郎跪在神坛前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听神父致辞。第二年的感恩节,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两年的感恩节都下着小雪,所以女儿的小名就叫“小雪”。小雪后来又有一个妹妹,老大调皮,老二娇憨,都很可爱。如今一家人在德州生活,和睦幸福。


      另有一个朋友,第一次婚姻破裂,离婚时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她后来爱上一个中文讲得很好的美国小伙H。H自己从小双亲离异,深知单亲家庭的孩子需要父、母的爱。结婚时,他自己写了一段誓词,保证爱继子如亲生,非常感人。如今儿子已经上大学,他们俩后来又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小儿子,在上幼儿园。我的朋友也是越活越年轻,而且事业有成。


      人生百样,婚礼也有百种。当朋友们步入婚姻的礼堂时,见证的人们也感受到那种真诚和激情。


      参加朋友的婚礼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2009年6月28日

忆海拾贝(3)外公

      我最早的记忆是火车站。天麻麻亮,站台上的灯在雾里亮着黄光。 我揉着没睡醒的眼睛,牵着大人的手。 站台很宽,很多人在地上躺着坐着,背靠着麻袋,扁担,铺盖卷。火车来了,呼呼地吐着热气。 后来我就坐在火车上了。车窗外是一片田野,远处有几个人赶着牛。再后来我就跟着妈妈来到一个幼儿园。幼儿园的老师带我看我的小床,小脸盆,又带我去跟别的小朋友玩。幼儿园有很多我从没见过的玩具,还有一个大轮子,上面有很多小椅子。小朋友们坐上去,阿姨就推着轮子转。我不敢坐转椅,紧紧抱着从家里带去的小闹钟,看着别人玩,想着外婆外公。


      那年我三岁。因为家里刚添了表弟,妈妈怕外婆太忙,就把我接到她工作的城市,在幼儿园上全托。星期天妈妈去看我,临走时我就会大哭,不让她走。可是当我看不到她时,马上就不敢哭了。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听外婆说,那阵子外公常常从梦里哭醒,惦记着我。外婆说,“老的在家哭,小的在外头哭,不如接回来吧”。第二天,外公就迫不及待地把我接回家,妈妈从此再也不提送全托的事了。


      我在外公过世以后才知道,其实外公不是我的亲外公。亲外公在我妈妈小时候就死了。他活着的时候在衙门里当文书,吸鸦片欠了很多债。他一死,亲戚们把他的房子典了还债,外婆得养活太公公,太婆婆,我妈和我姨。当时的政府鼓励老百姓到郊区开荒种地,外婆就去南郊领了几亩荒地,务农为生。离新开的荒地不远有座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中年伙计,每天下山挑水。他就是我后来的外公。外公为人老实,干活不惜力,话不多(喝酒以后跟外婆吵架时不算),带着浓浓的外地人的口音。他的老家在靠近海边的地方,每次他老家的侄子来都送我们宽宽的海带。


      外公很喜欢在院子里干活。 他的背有点驼, 剃着光头,穿着白色或者蓝色的大褂,夏天干活时戴一顶旧草帽。他的手很大,很厚,长满了老茧。有时我们院子里长的菜太多了,吃不完,外公就大清早去市场卖菜。卖菜的钱除了打点老酒,还常常买些糖果,小手枪,皮球,或是鞭炮装在他的大褂口袋里。我们一见外公回来,就去他的口袋里找东西。后来妈妈说卖菜不好,别人会说我们“走资本主义道路”,劝他别卖了。外公不服气,说是他自己种的菜,有什么不能卖的。不过他不再卖菜了,太多了外婆就送给街坊、邻居。


      外公不识字,但是很喜欢听王绍棠的扬州评话。每天中午,江苏电台都会播上半个小时。 外公吃了午饭,点上一袋烟,专心一意地听书。我也坐在小凳上一块听。最喜欢听的是水浒。武松景阳岗打老虎,武大郎卖烧饼,西门庆和王婆做坏事,武松大闹狮子楼,孙二娘卖人肉包子,林冲夜奔,鲁智深倒拔水杨柳,宋江杀阎婆惜。在梁山好汉中,我最喜欢林冲,最不喜欢宋江,因为他没本事又窝囊。王绍棠讲得有声有色,活灵活现,外公听得津津有味,兴头十足。等到王绍棠讲到紧要关头,一句“且听下回分解”打住,大家只好偃旗息鼓,去睡午觉。


      外公闲下来喜欢抱我们,背我们,特别是表弟,常常被外公扛在肩上。表弟上幼儿园的时候,外公每天背着他上学,回家。后来我们再大一点,不用外公接送了,外公就每天坐在巷子口范老太太门外的石头台子上等我们放学。


      表妹四岁的时候,有一天在街上走丢了。 全家人到处找,外公外婆急得团团转,报了警,又上广播站登“寻人启事”,说表妹多大多高,穿什么衣服什么鞋,梳什么头,在什么地方丢的。半天过去了,还是没有表妹的影子。原来她一点也不怕,自己一个人逛了几里路,最后走到护城河的桥下, 站在水边看河里的船。 幸好被妈妈的朋友游阿姨看到了,认了出来,把表妹带到她的办公室,然后又给我们家送信。我跟着外公到游阿姨那去领表妹。外公一见到游阿姨,就跪下作揖,连声说着“磕头磕头”,谢了好一阵。


      我九岁那年,外公病了,病得很重。他整天肚子痛,人瘦得皮包骨。有一天早上,我看到外婆的眼睛红红的。她告诉妈妈外公在前一天的夜里悄悄地挂了一根绳子在屋梁上,想要自尽, 被外婆救了下来。他说实在是痛得受不了,不如死了。我后来知道外公是得了肝癌,已经是晚期, 没药能治了。夏天,我姨从新疆赶回来看他,在家待了一个月,外公一直撑着。等我姨回新疆以后,外公终于走了。


      外公过世的时候,我正坐在他身边。外婆大声地哭着。我摇着他温热的手不停地叫外公,一直到邻居阿姨把我拉开,告诉我外公已经死了,听不见我叫他了。街坊们帮着外婆替外公擦干净身子,换上新衣。大家把外公放进棺材,停放在堂屋里。接下去的两天,外婆和妈妈忙着准备出殡。 我守着外公的棺材,心里没有一点害怕。从我记事起,外公连一句重话都没对我们说过,他给我们的总是慈爱。我心里觉得他没死,也许他会从棺材里坐起,重新活过来。


      外公葬在妈妈家的祖坟附近,和我亲外公的坟隔着一个小山坡。二十多年以后外婆过世,葬在我亲外公的旁边,和外公的坟遥遥相望。今年清明,妈妈告诉我,因为土地征用,外公的坟又迁到祖坟,和外婆的坟相邻。


      我的血管里有着亲外公的血,心里却记着外公的疼爱。


      谁说血一定浓于水呢?


2008年6月

陈年旧事(5)代课江心洲

     
 一九七四年夏天,我高中毕业,一心一意要去农村“锻炼”。可是我们的户口刚从全家下放的农村迁回城市,我母亲无论如何也不让我再下乡,急得高血压发作,卧床不起。亲戚朋友们都来相劝,我只好不吭声了。那时,我刚刚读了屠格涅夫的《罗亭》,觉得自己和那个“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差不多,没脸见人。接着家里买了火车票,“派”我到新疆去看我姨。我在乌鲁木齐待了半个秋天,半个冬天 ,又回到家里。每天一早,我带着干粮,走十几里路,到郊区一家远亲住的村子里去义务劳动。看我这么犟,外婆和母亲商量,给我找了一个临时工作,到江心公社中学去当代课老师。

江心洲是长江里的一个小岛,地属丹徒县。开学一个礼拜前,我背着铺盖,用网兜装着脸盆、脚盆、漱口缸,从镇江坐四十分钟长途汽车到谏壁镇,再乘三十分钟渡船,来到了江心。从码头到镇上,差不多两里路。“镇子”也就是几百米长的一条街,江心中学在街的尽头。学校有三排平房,围成一个“口”字型,开着的一面算是大门。办公室在朝西的一间。校长姓蔡,五十多岁,瘦瘦高高,满脸皱纹。他穿着蓝布中装大褂,看上去和农民没什么两样。我说我是来代课的,他笑了,露出了发黄的牙齿,握着我的手说:欢迎欢迎,小玲老师。然后带着我去宿舍,一边给我介绍了学校的情况。

江心中学是岛上唯一的中学,初中高中在一起,有几百个学生。我的任务是教初一两个班的数学、英语和音乐。学校一共有十几个教师。蔡校长兼教政治、历史;副校长姓陈,三十多岁,人长得很文静。他教高中的物理和数学,他和母亲、妻子、刚会走路的儿子都住在学校宿舍。教导主任姓王,矮个子,修顶,眼睛不大但是很灵活。他教高中语文,也是本地人。还有几位本地教师,都不住校:教语文和地理的郑老师,教理化的邵老师,教体育的朱老师,教数学的张老师和汪老师,教语文的言老师,和管总务的盛老师。另外还有四个南京和上海的知青,女的姓蒋、王、于,男的姓花。蒋老师中等个头,浓眉大眼,梳两条粗粗的辫子,显得很自信,直爽,不好欺负。花老师戴眼镜,南京口音很重,看上去是个没脾气的人。王老师是上海知青,眼镜上的圈圈很多,个头比我矮一点,辫子细细短短,笑起来有一对浅浅的酒窝。他们几个都是老三届的知青。 

我和王老师合住一间宿舍。宿舍和教室一样,地是泥地,顶上也没有天花板,完全是老式房子的构造。宿舍里放着两张双层床,占去了房间的大半。人睡在下铺,上铺放东西。两张床头中间的墙上开着一扇窗,窗外是高高的树,树上传来知了响亮的叫声。宿舍的隔壁是教室。

朝东一排最靠外的两间是食堂,里间做饭,外间吃饭。灶是柴禾灶,架着大铁锅,屋里还有几口水缸。堂屋放着两张方桌,几条板凳。厨房里有两位师傅,矮墩墩的老王,和瘦高个的老陈,他们也兼管打扫院子。厨房的外面,有一口井,旁边放着两只木吊桶。

操场很大,在“口”字的东面。操场上空空荡荡,没有篮球架,只竖着一杆国旗,是跑步的好地方。办公室除了桌椅、书架、教具以外,还有一架旧风琴。只有蒋老师会弹风琴,大概我来以前是她在教音乐课吧。 

开学以后,学校热闹了起来,我也开始教课。和所有的新老师一样,我面临着学生的挑战。农村的孩子们上学晚,上上停停,所以年龄比城里的学生要大,有不少长得比我高;再加上我自己还是个大孩子,更让他们不服气。数学课还好,毕竟学生们也知道算账的重要,农村里的会计可是人人羡慕的;英语课就不一样了,谁也没兴趣学什么外国话。音乐课呢,就更是学生们顽皮打闹的机会了。开头的几个星期,我的教室里常常有蔡校长坐镇,要不就是班主任言老师来“救驾”。有时候我被调皮的学生气得掉眼泪,老师哭了学生们也会安静下来。

懂事、爱学习的孩子也有,班长沈月就是一个。沈月高个子,大眼睛,发育得很好。她话不多,显得成熟、稳重,各门功课的成绩都不错。她也尽力地帮助维持课堂秩序,有时还会给我出点主意。毫不夸张地说,她在班上的威信比我高。

几个星期以后,学生们渐渐地习惯了我这个“小玲老师”,我的生活也有了常规。每天清晨被窗外的小鸟叫醒,去操场跑步,然后打一桶井水拎回宿舍洗冷水澡;再去食堂吃稀饭、馒头和咸菜,完了到办公室准备功课。早晨照例有三十分钟的“政治学习”,通常是蔡校长念一段报纸,交代一些日常事务。学生早上的第一件事是做早操。全体师生在操场集合站队,朱老师带着大家跟着大喇叭的音乐做操。接下来是四节课。中午老师们都在食堂吃饭。我们住校的是包伙,本地的老师通常是自己家里带来的饭菜,让老王放在大锅里蒸一蒸。也有几个学生在学校代伙。午饭边吃边聊,蔡校长带头,无话不谈。午睡后再上两节课,打扫卫生,日程和城里的学校差不多。

傍晚,是最自由的时候。学校周围很安静,本地的老师大都回家了,只有我们几个年轻人在办公室。我除了备课、改作业,还能摸一摸风琴;不过更多的时候是读书。我从镇江师专图书馆“走私”带来了一书包外国文学名著。言老师、王老师和我轮流读,最如饥似渴的是言老师。

言老师是本地农民出身,工农兵学员上了师范,一年前刚刚毕业回到家乡。他三十岁出头,个子不高但是很健壮,说起话来带回音。听说他的未婚妻是大队会计的妹妹,不过他从来没跟我提起他的婚姻。言老师帮我度过了刚开始的难关,我也给他当副班主任,协助他的工作。我们常在一起聊天,聊读过的书,聊自己的经历,聊班上的学生。他整晚整晚地待在办公室,常常是别人都回宿舍睡觉了他还在用功。

王老师就像我的大姐姐,虽然我的个头比她高。她的父母都是上海第二医学院的教授,父亲在文革初期被斗自杀。她和她的妹妹都下放农村,她去了江西,妹妹来到江苏。在江西几年以后,她终于通过亲戚的关系转到江心洲,离母亲和妹妹近一些。王老师很随和,乐于助人。无论她心里有什么苦楚,我从来也没有听过她抱怨、看过她掉眼泪。她教高年级的英语,也给我传授教学的经验。她的知识面很广,书本上的和实际的,也懂点医,当过“赤脚医生”。我们俩一早一晚在一起,相处得很好。

每两个星期的周日,我回一趟家。外婆总要做点好吃的,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完。再去师专图书馆把看完的书还了,另借一书包带回来。

不回家的周日,我和王老师就在岛上转悠。江心洲方圆六、七里,中间有一条大河从东到西穿过。大河又伸出枝枝杈杈的小河和沟渠,灌溉着肥沃的土地。岛的北面是长江主航道,江滩一年一年被水流冲得越来越小;而岛的南面,流水把淤泥送过来,江滩就慢慢地长大;江心洲的版图就这样不断地变化着,沿江的堤坝也要跟着改道。岛上没有山丘,平展展的田野一望无际。秋天是金色的稻海,冬天是带霜的麦田,春天是一片片嫩黄的油菜花,夹着一片片鲜亮的紫云英,让人惊叹大自然斑斓的色彩。江心洲也出水产,刀鱼,鲥鱼,螃蟹,…,都很有名,不过学校的食堂是不做的。

有的时候,我跟着言老师去家访。我们踩着高高低低的田间小路,去学生家里看一看,一般是学习有困难或是上课爱捣蛋的学生。江心洲虽然是“鱼米之乡”,农民还是非常贫穷。孩子们在家很辛苦,要干地里的活,也要放牛、割猪草,放学以后没有时间看功课、做作业。耕种、收割的季节就更不用说了,即使是学校的本地老师,也要回家干农活。所以学校农忙的时候得放几天假,否则就没人来上课了。我们家访的时候,家长们都挺客气,停下手上的活,和我们说话。不过看到孩子们过的生活,我也不忍心批评他们。班上有一个最调皮的男生,我在他家看到他挑了很重的一担稻草,和他瘦小的身材极不相称。他看到我和言老师,一反常态,躲得远远的。但是从那以后,他上课也不再带头捣蛋了。老师们议论起这些,都无可奈何。那时整个社会都不要知识,苛求这些孩子们又有什么用呢?

日子久了,我也慢慢地知道了一些学校的事。教师的待遇有三种:最好的是公办教师,由县教育局发固定工资;其次是民办教师,由公社发工资,编制不稳定;再其次就是临时教师,像几个知青和我。知青们并没有“扎根”的打算,所以不和别人争待遇;民办教师们为了争取转成公办,常常会有些矛盾;教导主任据说是很会背后捅刀子的。副校长看着斯文,但听说他一心想把校长挤掉。校长为人忠厚,凡事“和稀泥”;倒是蒋老师正义又直爽,看不惯的事批评起来不讲情面,所以副校长和教导主任都有点怕她。我很佩服蒋老师,觉得她爱憎分明,又有心胸;不会冤枉人,也不会穷追不舍。

寒假里,县里组织各个学校的音乐老师集训两个星期。集训班设在另一个公社的中学,老师们自带行李,住在那个学校的大礼堂。礼堂的地上铺了稻草作通铺。集训班由南京艺术学院的两个老师带着几个学生当指导,主要的课程是发声法。参加集训的音乐老师中,年纪最大的已经五十多岁,最小的就是我了。每天我们跟着南艺的老师和学生练习发声,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唱歌时吸气要“吸到腰里”。不过老师说我的嗓子“漏气”,是没指望成为歌唱家的。幸好我也没有这个志向。

集训班结业时有一场汇报演出。我唱了《黄河怨》,自己觉得很投入,别人也说挺好。演出结束以后,和我隔一个铺的乔老师却对我说,我唱完了马上就露出笑脸,那以前的悲愤的表情就不像真情而像做作了。她的话说得我脸上发烧,但是心里很诚服。乔老师是个老教师,她是真心为我好才这么率直地指教我的。我开始懂得表演不光是表演,还是全身心的投入。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乔老师当时工作的学校就是我的右派父亲当勤杂工接受“改造”的学校。她从集训班回去以后,对我父亲谈起我,全然不知我是他的女儿。我父亲知道我在江心中学代课,猜到乔老师说的是我,一遍又一遍地向她打听我的情况。我是他唯一的孩子,那时已经有六、七年没有见面了。关于我的消息,哪怕是一点一滴,也是对他的慰籍。

春天来的时候,田野上绿油油的一片,桃花红,梨花白,蛙声鸟鸣,充满了生机。王老师说她在江西的时候,知青们常常到水田里去捉青蛙(又叫田鸡),拿来做成美味。我听了很好奇,就要同她一起去捉。晚上,我们带上手电筒,到操场边上的树丛里,顺着蛙声找青蛙。找到以后,就用手电筒照住它。青蛙一见光,就一动也不动地让王老师捉住,放到一只口袋里。捉了四、五只,拿到蒋老师的房间里去剥皮。王老师动作利索,连刀都不用,就把青蛙的皮给去了,放到一只大茶缸里。可是去了皮的青蛙还在跳,把茶缸盖子都顶翻了。王老师解释说,青蛙的中枢神经并没死,所以还能跳。这下无论炒田鸡的味道有多好,我也没有胃口吃了。

有一阵子,言老师的情绪很不好,整天板着脸,动不动就跟学生发火。有人说是他的父母催着他办婚事,他不愿意,女方也不高兴,闹僵了。当然这都是传闻,不知是真是假。正好那时我们在读杰克.伦敦写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书里的主人公马丁.伊登出生贫苦,靠自己的奋斗和才能成了作家,出了名,交了富家小姐,走进了上流社会。但是他发现他既看不惯上流社会的虚伪,也不能容忍下层社会的愚昧,对人生极度失望,终于投海自杀。 读完这本书,我们都很感慨。特别是言老师,大概觉得他的身世和主人公有相似之处,长吁短叹了好几天。

感慨归感慨,年轻的我们很“阳光”,心里存不住忧郁。天气暖和了,春水荡漾,每次看到清清的河水我就想游泳。但是江心洲的民俗很封建,女人是不能游泳的。我和蒋老师、王老师商量,三个人决定等天黑了,到附近的一条小河去游泳,不会被人看见。

晚上,我们穿好游泳衣,又套上外衣,悄悄地来到小河边。农村人早睡早起,周围的农舍里已经熄了灯。我们把外衣、鞋子脱下来藏在树丛里,踩着淘米洗衣的石板下了河。河水清凉,月光洒在河面上,给我们照着亮。我们边游泳边说笑,没想到惊动了一个摸黑来挑水的人。他对着河心大声地吆喝:“什么人?”我们赶紧停下不动。他听不到回答,就在岸上来回地走。我很紧张,生怕他找到我们的衣服拿走,那我们怎么回去呢?他走了一会,没找到什么,挑着水桶回去了,我这才出了口长气,接着游泳。我们尽情地享受着这有点冒险的游戏,唯一的缺点,是河床太浅,河底的淤泥太厚,游得不过瘾。

第二天午饭,大家照例在食堂聊天。蔡校长不知怎么知道了我们游泳的事,郑重其事地叫我们不要晚上游泳,说不安全,万一出了事可怎么办。蒋老师笑他胆小,说不会出事的,让他放心。他说不行,“你们要是再去游,我就带着长竹竿跟你们一起去,万一出事可以救你们。”说得大家都笑了。他问我们为什么不能白天去大河里游泳,王老师说不想让当地人说闲话。这次轮到蔡校长说我们胆小了。“这有什么,你们女老师带个头,移风易俗嘛!”

有蔡校长撑腰,星期天我们就去了大河。这次于老师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大河有一百米宽,多深就不知道了。其实我的水性不怎么样。这以前,只在游泳池里游过。游泳池通常都是人挤人,跟下饺子似的,刚游几米就得停下来,从来没有超过二十米。在大河里就不一样了,离岸几步就踩不到底,只能一直游下去。王老师游得好,又有耐心教我,不久我就能游到对岸,再后来也能连游带泡地在河里待上两三个小时了。

 四个女老师下河游泳,引得两岸的大人孩子出来观看,其中有不少是我们的学生。有一群男孩子对我们喊着:“不要脸!不要脸!”惹得我们大笑。第二次我们再去游泳时,有几个女生推推搡搡地走近河边,其中一个被推到前面,很不好意思地问我们能不能教她们游泳,问完就跑了。不过渐渐地,人们对我们习以为常,没有人再喊“不要脸”了。

夏天麦收过后,公社放电影,就在我们学校的大操场。放映队拉起了银幕,四面八方的男女老少都来看电影。是什么电影已经忘了,只记得那热闹的场景,嘈杂的人声,和散场后无数的手电筒。 

学期快结束时,收到母亲的信,说我的分配通知来了,让我准备回镇江报到。十个月来,我和这里的老师、学生们建立了友谊,一说要走,心里很留恋。何况大考还没到,我的工作还没完。和蔡校长说了,他让我放心地走,他和别的老师会把我手上的事接过去。我把大考的试卷准备好,能做的都做掉,又和老师们一一告别。他们都让我有空常回去看看。

离开江心洲的那天,登上渡船,看着越来越远的堤岸,我觉得自己的心有一块留在了那片绿洲上,也忽然发现自己长大了。

进了工厂,一直都很忙。直到上大学之前,才抽空去了一趟江心洲。  

码头、镇子、学校都没有变,但是人变了。知青老师们都回了城,学校添了新老师。蔡校长看上去老了许多。他老伴在家乡生病多年,他也在要求调回家乡工作。他告诉我,江心洲的女孩子们,如今也下河游泳了。   

三十多年过去了,江心洲和我青涩的年华交织在一起,深藏在我的记忆中。近年来,听说江心开发得不错,交通比以前方便得多,岛上有很多“农家乐”,让城里人去休闲。从网上的照片,已经看不出一丁点我所熟悉的江心。

江心洲,你变成什么样了呢?当年中学的老师学生们,你们过得好吗?

该回去看一看了…






写于2009年2月

陈年旧事(4)暑假

      St. Louis 地处密苏里河与密西西比河交汇的河口,夏天的湿热,比得上中国的南京。每年五月底一到,学校就开始放暑假了。


      1986 年的暑假里,我先生在多米诺皮萨店打工送皮萨,挣他下一年的学费。而我没修课,除了给导师干活,每个星期有两个半天去给一个台湾来的生化系教授写一些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算是打零工。教授的实验室在密苏里州政府办的精神病院里。精神病院有几栋大楼,周围是一片非常大的草地,圈着院墙。教授的实验室就在其中一座大楼的四楼上。我每次去上班,必须穿过满是精神病人的走廊。 这些病人当然不是暴力型,但是他们离正常人还差得很远。每人各有自己的相貌,神情和动作,处处显示出他们的病症。我每次从他们中间走过,都不由自主地神经紧张, 恨不得一步跨进电梯。可是电梯也是和病人们合用的,有时我一个人与病人“同梯”,紧张得屏住呼吸,随时准备应付意外。“意外”也是有的。有一次我看到一对病人象动物一样在草地上做爱,“惨不忍睹”。那会儿搞不懂为什么会给精神病人这么多的自由。


      除了“干活”和“打零工”,暑假也是看“杂书”的好时候。华大有一个东亚图书馆,收藏着许多那会儿在国内看不到的书。男生们大多热衷于武侠小说, 从古典的到现代的, 看得极其上瘾, 有连看几天不睡觉的。看到他们那么上瘾,我就不敢开头,因为从小就缺乏看小说不上瘾的自制力。吸引我的,是东亚图书馆的一堆张爱玲,沈从文,梁实秋。我对沈从文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灵魂都被他洗了一遍。去年到湖南的张家界旅游,满怀憧憬地去了沈从文的家乡凤凰城,才发现还是不去为好,可以一直想象着那纯朴美丽的边城。


      暑假,还可以和朋友们去钓鱼。去超市花不到十美元买一套鱼竿,鱼钩,五美元买一张州政府的许可证,再花两美元买一小口袋活的鱼饵,就可以去钓鱼了。有一对朋友,先生很会钓鱼,太太很会做菜,是最好的搭档。大家开车几十里到朋友知道有鱼的地方,男生们耐心垂钓,女生们架起锅灶。钓上来的鱼,就着清清的河水剖了洗了,又用清清的河水做成汤。撒一点盐巴,放一点葱姜,就已经鲜美无比。那香味,今天想起来还在口舌生津。


      1986 年的暑假,我们都是穷学生。然而生活给人的乐趣,是不与金钱成正比的。




2008年5月6日

陈年旧事(3)芳友太太

      认识芳友太太,是在1986年春天。那会儿我的房东被儿子接到夏威夷去,我急着另找安身之处,恰巧在华大学生服务处的墙上看到芳友太太的儿子贴的广告:诚招女生入住,照顾老人吃药,房租减半,有意者请约见。下面写了一排电话号码。我撕了一条号码,回去拨通了电话。


      接电话的是芳友太太本人。我说我有意做她的房客,她问我怎么知道她的电话号码。我说是他的儿子在华大贴了广告,她问“是我儿子贴的吗?”然后记下了我的名字和电话,约好过两天我去她家面谈。


      二十分钟以后,有电话找我。我一听,是芳友太太的声音。她问我是谁,为什么她的记事本上会有我的电话号码?我听得云里雾里,又自我介绍了一遍,说好后天见。


      到“后天”见面之前,芳友太太已经给我打了五,六次电话,每次都是从“Who are you ?”开始,到“See you soon”结束。我觉得这位芳友太太一定是有严重的健忘症,心里犹豫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住在她家。不过既然约了,还是去见一下吧。


      芳友太太的家在一条幽静的街道上,街道的两旁是遮荫的大树。她的屋前铺着石阶, 蜿蜒而下。房子是老式的两层楼,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我拾级而上,按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位矮小的老太太,穿着裙子,背有点驼,满头银发,满脸慈祥的笑容。她把我让进屋,在厨房坐下,然后拿出一个蓝皮的旧本子,戴上老花眼镜,一页一页地翻着。 我帮她找到有我名字的那一页,才发现前前后后有好几页都记着我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想必是每打一次电话都记了一次吧。老人仔细地问了我的情况,又告诉我她有一个女儿,住在首府华盛顿。她温柔地看着我说:“你知道你的母亲会多么想念你吗?”老人家一定是非常想念她远嫁的女儿吧。


      见过芳友太太,又和她的儿子乔治通了电话。乔治告诉我他母亲得了早期老年痴呆症,但是坚持不肯去住老人院。他希望我能住过去,每天早上把老人一天的药拿好,提醒她吃药。我心里想着芳友太太慈祥的笑容,一口答应下来。


      搬进去的第二天清晨,我起床打开卧室的门,却见芳友太太站在我的门外。她满脸疑惑地问我:“你是谁?怎么会住在我女儿的房间里?”原来老太太半夜醒来,记不起我是谁,想打电话问儿子,又怕太晚了惊师动众,一直等到天亮听到我的动静,才来问我。她老人家半宿无眠。 我赶紧重复一下我的来历,她才安心。


      这样连续几天以后,她终于记住了我是她的房客。可是又有了新问题。晚饭后,我照例去学校用功, 临走时告诉芳友太太不用给我等门。可是当我深夜回到住所时,发现老太太还在等着我。她一见到我,像是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说:“感谢上帝,你没出事 ! 我正要给乔治打电话报警呢。”我这才想到老人家记不住我说的话,心里又抱歉又感动。 以后,晚上出门,我总记着给她打电话,提醒她不要等我,自己先睡。过了一个多月,芳友太太才慢慢习惯了。


      困难的是安排芳友太太吃药。刚开始,我按照乔治的吩咐,把老太太早晨和中午该吃的药拿好,看着她吃了早晨那份,关照她中午再吃剩下的一份。结果有一天下午回家,看到药瓶放了一桌,芳友太太正在“配药”呢。我拿不准她一共已经吃了几次,很担心她药物过量,所幸那次没出事。为了预防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我和乔治商量,决定把药瓶藏在老太太够不着的柜子里。这下芳友太太着急了,坚持说她自己知道吃什么药,什么时候吃,一定要我告诉她药瓶在哪里。我只好哄她, 说我也不知道药在哪里,只有她的儿子知道。每天等老太太睡了,我替她配好第二天的药,这样她一直以为是乔治在做,也就不再争了。老太太很信任儿子,乔治说的准没错。


      乔治是个高高大大的中年人,古铜色的皮肤,长得很帅,但是脸上总带着一点忧郁的神情。芳友太太说他几年以前离了婚,至今独身一人。他自己开着公司,很忙,可是他每天都会来看望芳友太太,有时一天两次。每次来了,陪他母亲说说话,房前屋后地看一看,有时还顺手收拾收拾院子。老太太日常用的必需品,也是儿子给她捎来。芳友太太一见到儿子,脸上的皱纹就都舒展开来,柔和的目光一直跟随着他。可是乔治离开不一会儿,老太太就忘了儿子刚来过,念叨着儿子一定是太忙了,不能来看她了。这么说的时候,她一点也没有抱怨的意思,只是舍不得儿子太忙。


      芳友太太记不住眼前刚刚发生的事,却能回忆起很多年以前的事。她原来是加拿大人,已经过世的丈夫是芬兰人。芳友太太年轻的时候是个歌唱演员,嫁了芳友先生以后就离开了舞台,搬到美国居住。老太太高兴的时候,还会哼一哼从前唱过的歌。她也很有幽默感,陈年旧事被她讲得很生动。 最让她怀念的是儿子和女儿的孩提时代。听上去,姐弟俩人都是乖孩子,不过姐姐似乎更有主意,直到长大了弟弟也还是很尊重姐姐的意见。姐姐后来嫁给了一个外交官,离家很多年了。每次讲到这儿,芳友太太总是看着我说:“你知道你的母亲会多么想念你吗?”


      快入冬的时候,芳友太太的女儿从华盛顿DC 赶来,原因是芳友太太摔了一跤。老太太很自爱,平时的穿着很传统。医生曾经建议她在家穿运动鞋,走路稳当些, 可是她觉得那不像样,仍然守着多年的习惯穿裙装和皮鞋。那天傍晚我回家,一开门看到老太太蜷缩着身子躺在楼梯下的地板上,痛苦地呻吟着。看上去她是从楼梯上摔下来,自己爬不起, 也不知道已经挣扎了多久。我赶紧给乔治打电话叫救护车。老太太被送到医院拍了片子,幸好只是小腿骨折,住了几天医院。出院回家,她明显地瘦了,腿上绑着石膏,人也恍恍惚惚,记忆力更不如从前。乔治让姐姐回来拿主意,也许不得不送母亲进老人院了。


       芳友太太看到女儿,又恢复了从前的快乐,对女儿有着说不完的话。她女儿每天出去勘查老人院,要给母亲找一个能让她放心的地方。差不多过了一个星期,她和乔治终于选中了一家,第二天就要送芳友太太去了。那天晚上,她告诉我这个决定,感谢我过去几个月来照顾她的母亲。我知道芳友太太是很怕去老人院的,不过她的病情已经发展到不能独立生活了。她的女儿也很伤心,我们一块儿感叹着现代医学对于老年痴呆症的无奈。她说她母亲从前是个非常机智,幽默的人,看到母亲现在这样,真是于心不忍。我祝福他们好运,愿她母亲能在老人院里颐养天年。


      接下来的几天,一家人忙着清理房子卖家具,我也另找了住所。搬家以前,我向乔治要了老人院的地址,买了一束花,去看望芳友太太。


      找到芳友太太的房间时,老人家正坐在轮椅上, 目光呆滞。她已经完全不认识我, 我说的话她似乎也没有听进去。 坐了一会儿,护工来带她到餐厅吃午饭。我看着护工例行公事地推着轮椅,脸上没有笑容,眼里没有温暖,忍不住一阵心酸。


      直到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才开始真正领会芳友太太常对我说的话:“你知道你的母亲会多么想念你吗?”这句话,连同她那慈祥的笑容,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中。


2008 年5月3日

陈年旧事(2)寄宿艾肯家

      我刚到华大, 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公寓里。室友是两个美国姑娘,一个来自纽约,在医学院;另一个来自密苏里州的乡村, 在化学系。我们相处得很好,我也很快适应了留学的生活。唯一的问题是房租太贵。

      一个学期过后,学长老郑介绍我去艾肯家换工寄宿。华大周围住着许多中产阶层的家庭。有些人家乐意让学生寄宿,为他们做些家务,以减免房租。艾肯家想收一个女学生,工作是每天洗碗、喂猫、喂狗、遛狗,另外每星期五晚上在家陪伴他们十三岁的女儿, 照顾她吃晚饭。我想,这些事都不难做,也不占用太多的学习时间;除了节省开支,还可以练习英语,了解美国人的生活, 所以二话没说就去见艾肯夫妇。

      出了校园的大门向北,穿过音乐系, 就到了住宅区。这一带的房子比较大,式样也比较古典,和华大的校舍风格相近。不出半里路,就到了艾肯家。艾肯先生名叫汤姆, 六十岁左右,人长得高大,眼睛在镜片后面闪着光。他的太太伊娃, 大约五十多岁,金发蓝眼, 打扮随意,说话亲切。他们问了我的情况,解释了我该做的事,又带我看了房间,双方都很满意。不久我就搬进了艾肯家。

      汤姆在公司做了多年的工程师。他的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有两层楼。 楼下是门厅、起坐间、客厅、餐厅和厨房,楼上是卧室。 我住在厨房的楼上,有自己的书房、卫生间和楼梯。 走道用一扇门和房东的卧室隔开,互不干扰。 据说从前这里是佣人住的地方。院子很大,草坪四周长着高高的树和密密的灌木,还有一片玫瑰园。伊娃 整天忙忙碌碌,进进出出:采购,去医院当义务护理,整理花园,做饭,会朋友。他们的女儿露丝,笑起来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天真可爱。汤姆很幽默,常常逗得太太和女儿大笑。伊娃则是天生的开朗乐观,从不见她有发愁生气的时候。加上一只狗、三只猫,这是一个挺美满的美国家庭了。

      每天清晨,各人自己吃了简单的早餐,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上街的上街。傍晚,一家人总是在正式的餐厅吃晚饭。伊娃是很好的厨师,很快就改造了我的中国胃。大家边吃边聊着白天公司里学校里家里的事,说着笑话。晚饭后,我洗了碗,再回到学校用功到深夜。

      每星期五晚上,汤姆和伊娃照例出门会朋友吃饭,留下露丝由我陪伴。我会请几个好朋友一块儿做一顿中国餐过瘾,也给露丝煮她喜欢的方便面。我们折腾出一桌菜,露丝一定要仔细问了每样菜里有什么,才肯尝试。(后来我有了孩子,发现他们也是一样,连妈妈做的饭菜也要一一问清里面有什么。难怪美国所有的食品都得标明“处方”了)。

      住了一阵子,我才知道艾肯夫妇是第二次结婚。汤姆的第一次婚姻给了他四个孩子,而伊娃的第一次婚姻有五个孩子,只有露丝是他们俩的。这个组合家庭,连伊娃也记不住孩子们的大小顺序。已成年的孩子们大多在外地,难得回家团聚。

      又住了好一阵子,才知道汤姆和伊娃是和另外一对夫妇“换婚”的。就是说,汤姆原先的妻子和伊娃以前的丈夫结了婚。四个人以前就是朋友,“换婚”以后也还是朋友,常常来往。这两对,好像调换以后都很配,都快乐。看在我的眼里,觉得美国人的“开放”也不都是毫无道理。 

      露丝是家里的幺女,但是脾气并不娇惯。父母亲对她总是以鼓励为主。有一次,伊娃对女儿说:“我真为你骄傲!”。我一问,原来是露丝这学期算术成绩得了C+, 比上学期的D 有进步。问题是,拿了C+也值得骄傲吗?后来我才理解,美国孩子的自信心与独立性与这种正面鼓励是分不开的。 多数时候这种自信心使他们敢说敢作,当然也有盲目自信的可能。直到我有了孩子,才发现要做这样的父母并不容易:首先得去除自己的虚荣心,才能以平常心去对待孩子们的缺点。露丝后来上大学学了美术,毕业后在一家美术馆工作。

      艾肯一家都很好客,常常开派队。除去感恩节和圣诞节是家庭聚会外,一年中最大的派队是一、二月间的橄榄球冠军赛。这一天,家里会有上百个客人,从午饭以后开始持续到深夜。楼下放着几台电视,男士们喝啤酒,看比赛,说笑话;女士们不爱看球,就在一起聊天,准备点心和晚餐。橄榄球是美国对抗性最强的体育项目,几乎每年的冠军赛都有球员受重伤。但美国人对橄榄球的热情使得这一天象国定假日一样地被期待着。美国历届的总统们,也在这一天“与民同乐”,比赛一结束立刻祝贺得胜的一方。接下来的几天,球赛中精彩的镜头在各电视台一放再放,一评再评。我对橄榄球至今没有培养出兴趣,因为球传得太快,又总藏着掖着,根本看不出在谁的手上,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傻瓜。 

      艾肯夫妇信基督教,但不属于十分虔诚的教徒。比如说,他们并不每星期天上教堂,吃饭前也不祷告。他们说自己是共和党,但是他们对两党的政治也不是十分热衷。我猜想,汤姆 赞成共和党很可能是“子承父业”;而伊娃 赞成共和党则是“夫唱妇随”。有一次当地的共和党助选,借艾肯家的地方开会。汤姆和伊娃忙里忙外很开心,但我觉得那是他们喜欢热闹的缘故。

      我在艾肯家度过了一年半的时光,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伊娃总说我是他们的“中国女儿”,对我关怀备至。我从他们的生活里看到了美国人和中国人在人情、人性上的相近,尽管我们的文化与历史相去甚远。

      1985年,汤姆工作的公司被人买下,他也就此退休。老两口准备卖了房子,搬到东部的海边去。伊娃对我放心不下,托朋友们帮我找到另一家寄宿才算安心。每年圣诞节,我必定会收到他们寄来的信、贺卡、和一盒精致的点心;告诉我一家人的消息,间或有一张露丝的照片。这样几年以后,得到伊娃肺癌去世的消息;又过了一年,得到汤姆再婚的消息,这次的太太是伊娃从前的好友。但是五年以前, 信、贺卡和点心都中止了,我寄去的信和物品也都被退了回来,盖着“查无此人”的戳子。

      如果汤姆还在世,应该有九十岁了。也许他住在老人院,也许他已失去了记忆。但是他和伊娃的幽默、机智、慷慨和乐观,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伴随着我的人生旅途。






2008年4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