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视点: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挑上这个题目,不是因为我知道它的答案,而是因为它很重要,值得讨论。中国人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思是凡事必须付诸实施。可是在付诸实施之前,得先仔细审视一下目标;假如目标定得不对,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越走越错了。英语有句俗话: “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it right”。 意思是说,先确定你要做的事是正确的,再考虑如何用正确的方法去做。假如用最有效的方法去做一件错事,那只会加速失败。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一个显而易见、无争议的答案是培养谋生的技能,如识文断字、物理数学等。但是除此以外,教育显然还要培养人的品性;至于什么样的品性,相信朋友们会有多种答案。大家常说的培养“大写的人”,“有人格的人”,“有担当的人”,“和谐的人”,“情商高的人”,我觉得都很好,但作为定义也都过于笼统。
前阵子听一位在国内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感叹:“中国人太多,太难管了。”可是我想,任何一个社会,假如是少数人在“管”多数人,那一定是不稳定、不合理、“难管”的。人民的高度自治才是长治久安之策;而一个社会培养的人能不能自治,是考验教育是否成功的试金石。
我这样的想法,听上去也许像天方夜谭。可是朋友,教育是“百年树人”的长远事业;我们今天的思维方法,反映了过去百年来中国人所受的教育;而今天的教育,当为将来的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一百年后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公民呢?咱当然不能预知,只能想象一番了,也请各位和咱一起想象。
假定一百年后,公民有了言论的自由、选举自己政府的权利、和监督自己政府的权力。法律详细而全面,无论职位、财富如何,人人必须守法。对于不合理的法律,也有合法的途径进行修改。社会建立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出身的不同,不影响人们受教育、求发展的机遇。人们尊重彼此的自由,能容忍不同的政见,会提出自己的诉求,也能协商妥协、求同存异。这样的社会并不是风平浪静的“乌托邦”,而是各种社会势力的动态平衡。
这样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公民呢?咱来试试这填充题:
  • 有独立的人格;自尊,也尊重别人的权利。
无论贫富,他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作为未来社会的公民,他们必须行使自己的公民权;不自卑,也不畏权势。他们能容忍不同的意见,因为他们明白,“限制思想自由”是一把双刃剑,能用来砍掉“异端”,也能用来砍掉自己的理想。人权,当然有赖于制度的保障,但是更有赖于每个公民的维护。
多年前,一些“民主人士”流亡到海外,当他们遇到海外华人的不同意见时,本能地破口大骂,希望别人都闭嘴。不禁令人感慨:“民主”,不单是对别人的诉求,也包括了对自己权利的约束啊!
  • 讲诚信,守契约,追求真理。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也是社会运作的基石;没有诚信,任何社会准则都将失去衡量的尺度,也就没有了社会的进步,更不要说科学的进步。守契约,包括遵守法律。追求真理,才能逐步接近真理。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咱就不罗嗦了。
  • 独立思考、有主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听话”、“驯服”、“人云亦云”,不应是教育的目标。未来的公民要能分辨是非、监督社会的运行,没有思辨的能力会是很大的残障。
前阵子奥运会,有些运动员因为“假比赛”而受罚;很多人大呼不公,认为运动员是听了教练的指导,不该受罚。可从另一方面看,这些运动员都是成年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确实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吗?
  • 有参与公众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有法律知识。高度自治的社会,有赖于公民的参与。暴露社会矛盾、表达民意、辩论探讨、协商解决,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众有意识的参加。一个没有公众广泛参与运作的社会,就只能退回到少数人统治多数人了。
这样的未来社会并非空中阁楼。它不依赖于每个公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需要公民去做苦行僧。它承认人是趋利避害的动物,靠平衡众多个体的诉求来达到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当然,这样的未来社会,与个体的奴性和愚昧是不能兼容的。培养高度自治社会所需要的思维的独立性和理性,在我看来应是现代教育不可缺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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