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思维的诞生】(15) 孟德斯鸠和相对主义




孟德斯鸠塑像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755年)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他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一个贵族家庭,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波尔多法院院长,被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院士、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在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全面分析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被伏尔泰赞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这是孟德斯鸠最为人称道的地方。

本节介绍他的“相对主义”思想。这个“相对主义”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是一回事。孟德斯鸠用书信体小说的形式,指出了不同的地域、时代、和宗教传统的所造成的认知局限,主张人类的互相理解和宽容;这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本文是我对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Alan Kors的讲座【现代思维的诞生】的译述,不代表我的观点。文中插图均转自互联网,鸣谢!        —— 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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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介绍洛克的时候,我们曾暗示十八世纪相对主义(relativism)的思想来源。在洛克的认知理论中就预埋了相对主义的种子。洛克鼓励人们寻求知识,同时认为人的知识、信仰、道德观都有局限性,是由人的经历决定的。顺理成章,人的价值观、知识、信仰就都是相对于他所处的时代、地域和个人经历而言的。

洛克还认为人的认知不可能是绝对真理,因为知识来自于我们的感官对于外界的感受。人只有五种感官,那五种感官感受不到的事物,我们就没法知道。洛克问道,假如我们的眼睛像放大镜一样,那我们认识的世界是啥样的呢?放大10倍?1000倍?假如我们有更多的感官会如何?假如我们的感官比现在少,比如说少了嗅觉、视觉、触觉或听觉,那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我们的思想又会怎样呢?(佩服洛克在近四百年前就问出这样好的问题。人类后来认识到,我们的感官很不完美,嗅觉不如狗,视觉不如鹰;蝙蝠能感受我们看不到的超声波;另一方面,人类又造出了数万倍的电子望远镜、显微镜,到了分子、原子,到了几万光年以外的星球。科学大大地扩展了人类能够体验的世界。——风铃)

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向法国人普及了洛克的思想。他说:想象一下,假如外星球的客人来到地球,和地球人相比,他们活得更长,有更多的感官——比如有一百个、一千个感官,能活一万年。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会抱怨:我们只能活一万年,怎么能学到所有的知识?我们只有一千个感官,怎么能认识所有的事物?洛克的认知论,会引向相对主义的结论。

此外,欧洲人也不断地和“外国人”相遇,这些外来者和欧洲本地人有很大的不同,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当时欧洲已经有了印刷术,越来越多的人能读到书。这些外国人带来的传奇或是欧洲人出游外国的见闻被写成书,在欧洲广为传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欧洲人震惊于不同民族、国家、文明之间的差异。他们不但意识到外国人看上去是如此奇异、不可理解,也意识到外国人认为他们很奇异、不可理解。欧洲人越来越好奇,假如一个人生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明体制、有不同的价值观,那么他对世界的看法会是什么样的?很多事,对欧洲人来说天经地义,外国人却觉得不可理喻,让欧洲人震惊。不同的文化里,妇女的待遇、老人的待遇可以很不一样;宗教的多样化,道德规矩的不同,语言翻译之难——都显示出这些差异。传教士们到欧洲以外的国家去,总想在当地语言中找到代表同样意思的词汇,却常常找不到。(这种差异,在21世纪的今天也还存在,当然和孟德斯鸠的年代相比已经缩小了很多。——风铃)

在有些方面,欧洲人对于非基督教国家的繁荣感到震惊。他们原来以为,没有基督教文化,文明就会破碎。但是发现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没有基督教,也繁荣着,而且社会很有秩序。(那时中国是清朝的繁荣时期。——风铃)伏尔泰写的《世界史》就从中国开始。从1718世纪欧洲的畅销书中就能看到这种好奇心:有一本叫做《土耳其间谍(The Turkish Spy)》的畅销书,据说是一个奥托曼帝国的间谍写的,讲他眼里欧洲宫廷的事儿。还有《一千零一夜》,出了一版又一版。更有描写美国印第安土著的书,也在欧洲卖得非常好。

除了这些欧洲的普遍思潮,孟德斯鸠的相对主义还来源于他个人特殊经历。他在法国波尔多高级法院所在地长大。17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取消了各地高级法院的权力,孟德斯鸠耳闻目睹了路易十四的绝对、任意的权力所带来的变化。他的妻子是信奉法国加尔文教派,受到当局的迫害和排挤,也让他深切地体验到社会的不宽容和出身的偶然性的影响。


孟德斯鸠故居

他来到巴黎后,对于相对主义的感受就更强烈了。他交了一帮博学、聪明的学者,常常参加他们的聚会;那帮人有一个团体叫刻铭研究所Institute of Inscription)。法国皇家从世界各地收集到各种古代金属钱币,上面刻着许多文字符号。国王就让刻铭研究所的学者们告诉他那些文字符号是什么意思。学者们研究古钱币,也就研究了古代世界。他们意识到古代各地的编年史和犹太教-基督教编年史的记载不同,各国宗教信仰的不同。他们看到不同文化中社会角色有相似之处,但又有本质的差异,尤其是宗教神职人员、皇室、法官在不同国家的角色、职能很不一样。刻铭研究所的成员过着双重生活:对于公众他们是社会的精英、博学者,私底下他们很清楚世界充满了相对性,不但有地域之差,还有时代之差;使他们怀疑当时欧洲人所相信的东西。

孟德斯鸠和法国皇家图书馆中国藏书的管理员很熟,那管理员是欧洲传教士们在中国培养的一个天主教徒。他从中国来到法国,以为法国会是爱邻人如爱己的国度,以为你如果打了法国人的左脸,他会把右脸让你打(《圣经》语)。到法国一看,不是这么回事;他感到很惊讶,原来法国天主教的理论和法国社会的现实是如此不同。孟德斯鸠和这位中国人聊了很多,听他讲自己对于法国的观察和感受。孟德斯鸠坚信自然神论(Deism),也促成了他的相对主义观点。

1720年代,孟德斯鸠匿名出版了他的《波斯人信札》,成为18世纪的最畅销书。这是一本书信体小说,讲他发现了波斯旅行者写的信,有旅行者之间的,有写给朋友的,还有写给波斯君王、政府的。这种书信体结构给了孟德斯鸠很大的自由度,借以写出外国人(这里是波斯人)眼中的法国和欧洲,表达他自己对与法国和欧洲的看法,让读者体验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形成的不同思想。


《波斯人信札》

他的文风是讽刺幽默的。书中,波斯人试图解释教皇,说教皇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能让民众相信3=1,”指的是基督教的三位一体(即上帝、耶稣和圣灵的一体。——风铃)谈到法国国王,波斯人说国王是个伟大的魔法师,他能把货币重新定值,让人们相信2=1(指货币贬值。——风铃)波斯人说红衣主教就是能在一起制定规则,然后出售违规权的那帮人。通过波斯人之口,孟德斯鸠也嘲讽了民族优越感:当他的波斯人在法国把西装脱去时,被问道你是谁?”“我是波斯人。法国人说波斯人?人怎么会成波斯人?这句幽默的话后来被法国人津津乐道。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中提出的更深的问题是:什么是时间和地点的相对性?有没有跨越时间地点的绝对性理所当然?这本书的最终目地是区分人类体验的相对性和共性,哪些是受时间、地点影响的,形式可塑可变的;哪些又是共同的?(这是很有意思的题目。看一看历史,人类的变化很大,但是人的本性还是延续了下来,食色性也,”“趋利避害,等等。艺术家们最知道这一点,爱与死是永恒的主题,呵呵!——风铃)

孟德斯鸠相对主义的含义很有戏剧性。它引出了各方面的延伸:
-    政治的:虽然世界上到处都有专制,但人类还是倾向于追求自由,这是人类共同的自然规律。
-    宗教的:孟德斯鸠让人们知道,世界各地的人们信仰不同,但都非常热衷于自己的信仰。出生在不同国度的人会有不同的信仰,但是都相信上帝的正义,相信上帝的真理是自然规律。
-    道德的:世界各地的道德规矩五花八门,有的甚至认为血亲通婚是正常的;但我们也看到共同的自然后果。(指自然会有的后果,而非人造的后果。比如血亲结婚容易生下畸形儿是自然后果,而判处死刑是人造的后果。——风铃)人类可以相信不同的思想,他们的社会组织形式可以不一样,生活方式可以各异,但是自然后果和这些人造的东西无关,自然后果是真实的、由自然规律决定的;忽略了它,人类就会自食其果。
-    心理学的:例如,孟德斯鸠让我们看到各种男女关系。在波斯人眼里,法国女性是相对自由的。而波斯女人生活在专制之下,被传统的“伊斯兰闺房”(Harem)保护着。(伊斯兰人的Harem,是家中妻妾居住的地方,是他家的“后宫”。——风铃)法国妇女和波斯妇女的待遇,在他们本国的文化中都被看成是“自然”的,其深处却有着共同的、永久的人性。
-    哲学的:我们看到那么多不同的寻求真理的方法,但是自然的真理只有一个。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和伏尔泰的《哲学书简》(后面会介绍),越来越清晰地表达了一种共识,即被后人称为法国启蒙的思想。作为人,我们有不同的思想,但是存在着真实的、自然的真理。伏尔泰《哲学书简》中的外星人,离地球很远,他们对于地球人的想法感到不可理喻,认为地球人很荒谬;但是若问外星人太阳到地球有多远?他们的答案和地球人却是一样的。外星人和地球人的共同语言是科学;在有着相对差异的人种之间,科学是共同的真理。

同样,我们的共同性是建立在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可以看重不同的东西,但死亡就是死亡,对于所有人类都一样,都想避开。我们崇拜不同的神,用不同的方式礼拜,但是对于相信自然神论的孟德斯鸠来说,人类礼拜的都是同一个自然界的作者。孟德斯鸠和伏尔泰都认为:相对主义的体验会减少人们的民族优越感和宗教优越感。欧洲人发现世界上还有比他们自己更平和的宗教、更古老的文明、管理得更好的土地、更慷慨的民性。这种认识应该使人类更加宽容,致力于寻求我们的共同之处。

《波斯人信札》的核心,是孟德斯鸠自己重点讲述的两个寓言:一是史前穴居人种族Troglodytes的故事,二是伊斯兰“闺房”的故事。在这两个寓言中,孟德斯鸠既让读者看到了人类生活的可塑性、相对性,又揭示了普遍共有的人性。(用时下的语言来说就是“普世”性。——风铃)这两个寓言戏剧性地诠释了一个结论:不同的政府形式和人际关系是为了应对特殊的环境而产生的,它们间的相对差异反映了各自环境的相对差异。(比如说,中国和欧洲的政体、文化差异是由环境的差异造成的,包括地理的、历史的因素,也不排除偶然的因素。——风铃)但是,这些不同的政体和人际关系却受着共同的自然因果关系的支配,其自然后果是普世的。

在穴居人的故事中,孟德斯鸠讲了生存和死亡对于人类是绝对的;人类差异再大,对生存和死亡的认识都一样。穴居人原来是野蛮的、残忍的,他们需要有独裁者才能生存下去。但是被独裁之后,穴居人又痛恨限制他们自由的独裁,出于自私的目的而反叛,结果造成了残忍的无政府主义状况。没有人恪守契约,我能拿到的就是我的,我干嘛要还给别人?一个外来的医生给他们治病,病治好了,他们却拒绝付钱。下次又生了病,医生却不肯来了。他们没有没有主动的、互利的交往行为。干旱时,高处的地荒了,只有水边的地有收成,但是住在水边的穴居人不肯和高地人分享。而一旦发大水,水边地颗粒无收,高地的人也不肯和他们分享自己的收成。

穴居人的这些行为对他们来说有某种自然之处。但人类是不是自然而然就残忍、自私,或是有美德、能够接受启蒙后的自利?是的,人类能恶也能善,但是我们的行为会有自然后果。在恶性无政府状态,穴居人会消亡,自然淘汰,只有几个善良的穴居人存活下来——他们互助、好心、守信。他们成功了,繁衍了。但随着他们的物质丰富,他们开始奢侈,破坏了他们的美德。他们只顾财产,不再关注美德的延续,于是产生了对他们实行专制的国王。这其中就有着不被人类意愿所控制的自然规律,人的行为是有自然后果的,人类会自食其果。相对主义承认人类的差异,承认人类社会有不同的政体。但是人类要想生存繁衍,就必须解决个人和集体的关系问题,安全、平等、公正的问题。而且由于人的本性,一时的解决并不是永远的解决。(这是说,历史上民族的兴衰都不是永久性的。做对了就兴,做错了就衰。——风铃)

孟德斯鸠的另一个寓言是伊斯兰闺房,贯穿了《波斯人信札》一书,显示了人们所认同的天然男女关系有多么不同,以及人类生活中一直都有的专制。孟德斯鸠对于波斯人的生活方式很赞赏,在书中让他的波斯人批评了法国生活方式的许多方面,也对比了法国妇女的自由和波斯妇女的被奴役。一般来说,所有的文化,说到自己文化中存在的专制之处,都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合乎自己的特殊情况的。当权者尤其如此。世界各地都有专制;专制就是让个人的生活听命于另一个人的任性无常的意愿。但是当一个波斯人离家去了法国,不能对他家的闺房时时压迫恐吓,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妻妾们的反叛。这也许是孟德斯鸠对于法国王室的警告。诚然,专制可以维持相当长的时间,条件是人们一直处在恐惧之中而不得不顺从。一旦专制松懈,闺房就会反叛,正如书中一位反叛的妻子写给她丈夫的信中所说:自然规律取代了一个男人任性的意愿。只有恐惧能维持专制,让它貌似稳定而长久。只要人性尚存,人类就会争取自由;只要可能,人类就会使用选择的自由。(多么深刻的道理!至今仍有现实意义。奥威尔的小说《1984》中,老大哥就是要消灭一切人性,消灭人的情感、记忆、历史、思想。——风铃)

 孟德斯鸠:“最厉害的暴政,莫过于被法律保护的、假公正之名而推行的那种。”

伊斯兰闺房的寓言悲哀地讽刺了人性。波斯人Uzbek对法国的专制分析得很在行,他看到了法国在宗教、社会、政治各方面的专制。他看到了周围所有的专制现象,唯独看不到他自己的专制。这是孟德斯鸠对于我们如何应用知识的最深刻的警告。(可见双重标准之普遍。——风铃)
 (待续)


附孟德斯鸠名言:

  • 能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他人记忆中,生命仿佛就加長一些;光荣是我們获得的新生命,其珍贵,实不下于天赋的生命。
  • 专制政治的原理就是恐怖。
  • 财产权是道德之神。
  • 独裁政治权势者的专制,对于民众福祉的危险性,比不上民主政治下人民的冷漠。
  • 真正的自由只能是法律下的自由。
  • 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有滥用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倾向;任何专制的国家的教育目的都是在极力降低国民的心智。
  •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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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考尔斯教授是牛津出版社出版的四卷《启蒙运动大百科全书》的总编辑。如果您有意听考尔斯教授原汁原味的讲座,可以通过美国的公共图书馆借到CD书《The Birth of the Modern Mind: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the 17th and 18th Centuries》。更多资料见:http://www.thegreatcourses.com/tgc/courses/course_detail.aspx?cid=447

“我认识你吗?”


本图转自互联网

电视新闻常有寻人的告示:某家可爱的五岁男孩失踪了,某监狱的杀人犯越狱了,某商场的首饰店被抢了,某学校的女生被强奸了附上要找的人的头像,还有身高体重着装口音的描述,要大家看到面貌相似的人务必报警,电话号码xxxx

我每次见到这样的头像,都要使劲多看几眼,为了在那千万分之一的可能出现时,能够辨别出来。可惜这种努力总是徒劳,因为我从来都记不住那些面孔。几十秒过后,那张脸就变成了印象派的画,要想靠它认出路人是毫无指望了。为此我失去了无数次立功的机会,并且开始怀疑:谁能记住?这些告示有用吗?

我从小就不善于记人脸。熟人以外的人常被我搞错;认了又发现不对,搞得自己尴尬,对方莫名其妙。久而久之,我不敢轻易和似曾相识的人打招呼。对面遇见,常常盯着人家看,一面努力在大脑硬盘里搜索(我认识ta吗?)一面看对方是不是有点反应(ta也在看我吗?),而且我更相信对方的反应(ta对我笑,想来我们认识)。

不但记不住人的脸,我也记不住路。走过多次的路,我还能把自己给丢了。我有个姓钟的小学同学,家里有只黄白相间的猫,我喜欢猫,外婆却不喜欢,所以我常去她家玩,一个星期去几次。但有次转错了弯,迷了路,至少多花了一个钟点才找到她家。25年前来到底特律,这地方的路在美国是独一无二的:大路口都不能左转,得开过路口,再掉头、右转。这种弯弯绕简直是冲着我来的,存心要把我转晕乎。我有次要向西,开上路了看看又不像,再想办法掉头;掉了头更不像,于是再掉一次——那还是我常走的路呢!

要是到陌生地方去,就更不灵了。有次去芝加哥附近的圣母大学看朋友,说好第二天两家人一道去芝加哥。第二天一早,我先出去跑步。朋友家后院对着一个湖,我想沿着湖跑一圈吧。湖边并没有路,路和湖之间隔着住房。我跑了一会儿,又见到湖,却比从朋友后院看到的湖小。再接着跑,终于看到了大湖,但那湖的形状却接近满月,而朋友家后面的是个弯月。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两家的大人小孩还等着我一起出发去芝加哥呢!我没带朋友的地址,也没带电话,带了也没用,因为没记电话号码。周末的大清早,路上看不到人;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正在阳台上敲敲打打,我跑过去求助。他把小区的通讯录找出来,却没有我朋友的名字;原来这里有三个湖,通讯录也分了几个,他可没有我朋友的。我想了半天,只记得朋友家的路名里有Crest几个字母。他于是打电话给一个社交广泛的朋友,问她知不知道附近有那条街?老天有眼,她还真知道,立马开车过来把我装上,送到了那条街——两家的大人小孩正在外面找我呢!

我一直以为这是我心不在焉的结果,或者说女人在这方面比男人少一窍。上周读了奥利弗.萨克斯教授写的《脸盲》(Oliver Sacks: “Face-Blind”),才知道这是一种,或者说是大脑的一种缺陷,英文叫做Prosopagnosia。百度说是脸盲症,即面部辨识能力缺乏症。脸盲症又称为‘面孔遗忘症’。最新研究发现,过去被认为极为罕见的脸盲症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较为普遍。该症狀表现一般分为兩种:患者看不清别人的脸;患者对别人的脸型失去辨认能力。

萨克斯是我喜欢的科学家,脑神经学教授。我对于他的研究工作不甚了了,知道他是因为他写的科普书文。他的文笔极好,总能引起我的好奇心,一路跟着他曲里拐弯地“探幽”。他特别擅长写和大脑有关的题目;不用说,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大脑的健康。

但是萨克斯自己就有脸盲症,而且听上去比我的严重得多。他不但记不住陌生人的脸,偶尔也记不住熟人的脸(他曾经认不出自己的妻子),甚至会认错自己的脸。他有次跟自己撞了个满怀,因为没看出那镜子里是他自己;还有一次他在餐馆坐着,一边等人一边对着窗玻璃整理胡须;结果发现,那镜子上的脸不但没有胡须,而且正用奇怪的表情看着他。他为《纽约客》写一个人物,和他的采访对象来往了两年,甚至跟着那人去意大利访问故乡。文章写出来以后,编辑请他加一段对那人相貌的描述,萨克斯说谁在乎他的相貌如何?编辑说读者们会想知道;萨克斯说,那我得去问我的助手了。

萨克斯也记不住路;他散步、骑自行车,必得走同样的路径;一点小小的偏离就会让他迷路,几小时转不回来。有次他要和一个同行在餐馆会面,没想到那同行也是脸盲,两个人的助手犯了愁:我们这位可是不认人的。这厢也是啊。我们这位怕找不到餐馆。彼此彼此哦。最终他们居然接上了头;不过萨克斯已经完全想不起来对方长得啥样了。

但萨克斯说,还有比他更脸盲的,常规性地六亲不认。有一个人认不出自己的太太;在一次聚会上,他让同桌的陌生人告诉他挨着他坐的男人是谁(那是他有了五年的女婿)。他女儿认不出自己的丈夫,有几次直直地看着也没认出来。但假如她预期丈夫会出现,那就会毫不费力地认出来。还有一家有九个脸盲症:父母、七个孩子、一个叔叔——这是有遗传因素的。这种极度脸盲的人大约占人口的2-3%,在美国估计有六百万。

脸盲症引起了科学家的兴趣,在过去几十年中做了很多研究。目前已经知道这和大脑中专门处理容貌影像信息的部位有关,是先天基因缺陷或后天脑损伤造成的。大脑中有多个部位参与处理影像,但据说耳朵上方的一塊大脑皮层尤其重要。脸盲的人往往也是“路盲”,说明它们在大脑中有共享的处理中心。

有意思的是,正常人对面孔的分辨能力是在两岁之前训练的。两岁前的小孩常看到的是哪一类的脸,就对那类脸有分辨能力。难怪中国人看老外都是高鼻子大眼,外国人看中国人也都是一个模式,不善于细分。我在美国住了这么多年,你若问我某某人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我肯定说不上来;因为中国人都是黑眼睛,我从来就没有需要去注意别人的“眼色”。而外国人有蓝眼、灰眼、褐眼、绿眼(如演郝思嘉的费雯丽),所以 “眼色”加入了他们辨别人脸的标志。不过脸盲者是不会看眼色行事的,呵呵!

脸盲目前无法可治,患者只能找窍门自助,首先是求得别人的理解。有个脸盲人在办公室和网页上贴了张告示: “因为眼睛不好且有脸盲症,我很难认出熟人。假如我们相遇,请您自报大名,谢谢帮助!”——脸盲者不是没记性,他们能记住名字,只是那名字没脸。

人的智商有高低,平均智商100,但也有弱智50或天才150的。认脸的能力也一样,生来就有高低。有人脸盲,也有人火眼金睛,见一面就烧成灰也忘不了,甚至能记住几千张脸。可以宽慰的是,那些寻人告示虽然对我一点用也没有,对那些火眼金睛却绰绰有余,足以让他们抓住那千万分之一的机会,认出失踪的小孩、越狱的杀人犯、打劫的抢匪。这么一想,那些告示还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