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长征”



(本文图片均来自互联网。鸣谢!)


一条崎岖荒野、充满艰险的小径。
一个在人生路上走失、茫然无目标的姑娘。
1770公里洗涤灵魂的孤独之旅。

这是雪儿.史翠德(Cheryl Strayed)在《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中回忆自己17年前的一段经历。原书名“Wild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 20123月出版。 这本书正在被改编成电影。

先说这条奇特的小路。它在太平洋西岸再向东大约200公里的地方,南北而行。它很长,从美国和墨西哥的边界向北,贯穿加利福尼亚、奥勒冈、华盛顿州,直到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全长2600英里,合8600华里,堪称“八千里路云和月”了。它经过沙漠、森林、火山湖、和雪峰,多数地方了无人烟。它最低的地方几乎和海面平齐,最高却有4000米。它的名字叫“太平洋山脊小径”(The Pacific Crest Trial,英文缩写PCT



PTC是美国“国家小路网络”的一部分。它的前身,是几条探险者们走过的长途小路。1932年,有一个美国人向议会建议,把那几条小路连接起来,让它从墨西哥一直通到加拿大,并由政府来保护。经过三十多年不懈的游说,这个建议终于被联邦政府接受,1968年由约翰逊总统批准命名。但真正完成PCT的设施,却是在1993年了。PCT远离人类的文明世界,保持了原汁原味的大自然,荒野而美丽。

每年,有不出几百人背着行囊去走这条小路。通常是在春末夏初的时候,选择其中的一个站点,从南向北出发。他们的背包很沉,要带上帐篷、衣服、干粮、炊具,还有最重要的:水和过滤水的工具。他们常常要走十几天,才能到达下一个可以补充干粮的休息站。沙漠里白天被太阳烤到四、五十度,雪山上却又冷得像严冬;路上可能会和黑熊、响尾蛇不期而遇,更不用说狂风暴雨了。

这样的旅程,无疑是对人类体力和意志的极端考验。









  
背包里面:


沿途的路标:


 

作者雪儿.史翠德1995年踏上PCT时,无论体力还是毅力,都不是那种能坚持长途跋涉的人。她21岁时母亲去世,继父再娶,三姐弟各奔东西。雪儿大学上到四年级,因为母亲的病而缀学,再也没有心思读完。她结了婚,又离了婚,不在乎和认识几个小时的男人们上床,也染上了吸毒的瘾。她没有固定的工作,在餐馆服务挣一点钱,乱花掉了再挣。她离婚后给自己改了个姓:Strayed,意思是“走失了”;而她的人生之路也和她的姓一样,走得迷失混乱,看不到前途。

26岁时偶然的一次,雪儿注意到一本小册子,封面上是远足PCT的照片。她直觉这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她要一个人去走一趟,好好地思考一下自己该怎么生活。

雪儿没有远足的经验,没有钱,也没有伴。她从春天走到秋天,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从加州走到华盛顿州。在那1770公里的路上,她丢掉了一些东西,也得到了一些东西;她不再怨恨母亲的早死,心灵归于平静,重拾了生活的信心。跋涉PCT,成了她生命的转折点。

1995年,26岁的雪儿.史翠德:



17年以后的雪儿.史翠德,是一个成功的作家,也是一个妻子、母亲。她的故事,虽然不是经典的“励志故事”,却真实感人。大自然,不仅有美丽,也有无穷的生命力,足以让亲近它的人们汲取。

美国东部也有一条长途小路,叫“阿普拉齐亚小径”(Appalachian Trail, 简称AT)。AT从佐治亚州到缅因州,全长3500公里。和PCT相比,AT短一些,离文明近一些,地形也友好些,常和小乡镇相交,健行者可以隔几天洗洗澡什么的,所以每年夏季有一千多人去走AT。也有人先去走AT,练出了基本功再去走PCT

阿普拉齐亚小径:



雪儿.史翠德的书,让更多的人知道了PCT,也有更多的人去接受挑战。今年87日,34岁的美国女子Heather Anderson打破了记录,用6017小时12分的时间走完了PCT全程,比之前的记录缩短了64天。这真是了不起:8600里,60天走完,即使一天都不休息,每天也得走一百多里,何况还是爬山!何况她还背着行李!但她的记录只保持了一天:88日,32岁的男子Josh Garrett598小时14分钟走完了PCT,刷新了记录。两个人都是第二次走PCT了。

看着别人这么勇敢坚韧,我自愧不如。虽然也很向往那种野性的、回归自然的旅途,但要让我独自到荒野里餐风露宿,自问是没那个勇气的。不过,走其中的一段,也许是可以实现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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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蛐蛐声



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是美国的“劳工节”,公司放一天假。凑着那个长周末,约了去年来美的弟弟一家去看尼加拉大瀑布。

商家真会赚钱,旅店过节都涨价,想想还不如去露营呢。弟弟一家从来没睡过帐篷,也愿意尝尝新鲜。于是上网去买了帐篷,在离大瀑布十几里的一个露营地订了位。

我上一次睡帐篷,还是1984年的事。那是来美国的第二年,我在密苏里州念书,暑假里和两个男生一起去奥扎克湖。奥扎克湖(Lake of the Ozarks)在密苏里州南部,极大的一片湖湾港汊,除了水,就是树,露营的地方很多。我们开了几个小时的破车,到其中的一个营地,在林中空地上把帐篷支起来。我的是个单人帐篷,十几美元买的,两个男生合一个大点的。帐篷支好了,男生们说要去看电影,刚出炉的《夺宝奇兵(2)魔域奇兵》(Indiana Jones and the Temple of Doom)。那电影里恶心的镜头很多,什么满地都是老鼠,生吃蝎子之类的,还有个中国男孩参加,演一个小鬼精灵,添了很多笑点。等电影散场出来一看,天刚下了一场大雨。几个人连说不好,帐篷不知道有没有被吹翻?男生们说,翻了就翻了吧,先吃饭。直到天快黑了,才又回到营地,帐篷都还站着呢,呵呵!

这次出去今非昔比。帐篷是升了级,还有个充气的床垫,挺舒服的。可人已不再年轻,觉也不再实沉,有点声音就睡不着。营地在城边的一个大院里,帐篷支在草地上。营区有公用的厕所、浴室,一切还算方便。

晚上从大瀑布看夜景回来,大家就洗洗睡了。我们的帐篷用“帘子”隔成三间,小儿子和小侄子睡在两边,我和先生在中间,弟弟、弟媳另有帐篷。北美的初秋,夜里很凉爽,要盖被子了。不一会儿,别人都进了梦乡,只有我还百分之二百地清醒着,听着四周响亮的蛐蛐的叫声。

这蛐蛐声是久违了。小时候住在外婆家,是江南古城的老房子,但有个大大的后院,种了各种蔬菜。那时的夏天,没有风扇、空调,再热也就是一把蒲扇,衣服脱到不能再脱;汗出多了,就拿热毛巾擦个身。吃了晚饭,热气还没散,家家都在天井里、路边上乘凉。大人们摇着扇子谈天说地、就着路灯下棋打牌,孩子们坐不住,东家西家地串,躲猫猫,玩得又出一身汗,还得再擦身。到九、十点钟以后,地上的热气总算散了,才回去睡觉。可最热的天,睡觉也在露天,一张竹床,一扇门板,一架躺椅,或者是两条板凳拼成的“床”,直睡到下半夜,露水上来了才回家,接着睡那后半截的觉。

我们家因为有后院,比别人家要奢侈些。我和表弟表妹最喜欢夏天睡在院子里。太阳一下山,我们就忙不迭地把长凳放到一块地里,那可能是刚刚收完豆秸的地,还没种下一茬。然后抬两扇门板平放在长凳子上,前前后后地喷点滴滴涕赶蚊子臭虫,铺上一条旧席子,再用热水把席子擦一遍,那就是我们的凉床了。我们玩累了,就躺下来看星星。那时的天空,可比现在的干净得多,能看到很多很多的星星。看着看着,就在蛐蛐的叫声中睡着了。

然后是迷迷糊糊地被外婆叫醒。“乖乖,回家睡吧,露气上来了,再睡要受凉的。”我不肯,外婆只好给我盖上一条床单,让我再睡会儿。但我从来没有在外面一夜睡到天亮的。印象中,蛐蛐也不是一夜叫到天亮,好像也要去睡觉的。

可是这北美的蛐蛐,似乎不要睡觉,直叫了一夜。

曾有好友告诉我,前苏联的反叛作家索尔仁尼琴被放逐后,在美国住过。他感觉美国的鸟很安静,不像俄罗斯的鸟,唱个不停。好友问我是不是美国的鸟不大叫?我从来没注意过美国鸟的音量,但它们也是会叫的,特别是在春天。不过我没去过俄国,所以无从比较。我猜想,也许鸟的叫声和环境确实有关,但另一个可能是索尔仁尼琴思乡的心情,让他觉得故乡的鸟儿更会唱吧?

也许,不是北美的蛐蛐生猛叫得响,是我自己这些年来离大自然远了?

回家以后,看到博友“天涯故人”的游记,说她和女儿在加拿大、美国自驾游了二十多天,常常露营睡帐篷。她长我几岁,让我很羡慕她的适应力。我问先生:“咱们以后也这样出去玩,怎么样?”他想了想,说“那要先去买支枪备着”,又一次证明了男人的保护意识超过浪漫情怀。我想的却是:要去买付耳塞子,想睡觉的时候可以让蛐蛐安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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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大瀑布在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美国这边属于纽约州,加拿大那边属于安大略省。它是北美五大湖中伊利湖和安大略湖之间的通道;在那里,水流直落五十米,水量之大,是世界第一。

没带三脚架,这几张夜景是手端着相机在人头攒动中屏住呼吸拍出来的。有点糊涂,请各位包涵啦!

从河对岸的加拿大打过来的彩光:


可我更喜欢白光下的大瀑布:



对岸的旅馆、观光塔:



水落下瀑布前的一瞬间:



连接美国和加拿大的“彩虹桥”:
  


城边的露营地。“大篷车”在这里可以接水、接电、接下水道。有几家点了篝火。



我们的“三室”帐篷:


   
隔壁邻居的帐篷。他们早早就熄了灯,第二天我们离开时他们还在睡;看来蛐蛐声对他们完全不是问题:



第二天早上,瀑布上空架着彩虹:



  大瀑布,最好从船上看。这船开到瀑布下,让每个人淋点喷溅而下的水珠。我以前坐过几次船了,这次就在岸上不湿鞋吧:



  马蹄形瀑布的上空,总是水雾重重:


   小儿子上次来只有三、四岁,啥都不记得了:


  白天的“彩虹桥”:



  还可以走到下面去看,另收11美元:


  从加拿大看“美国瀑布”:


   湖水到这里刹不住了,携万钧之力,一泻为快:


  十五年前的老照片,孩子们长得飞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