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小城

今年的圣诞前后,是在滑雪村过的。滑雪村在密西根湖的东岸,附近有一个小城 Petoskey。开头两天都在阴沉沉地下雪,第三天雪霁天晴,趁机开车到湖边的小城转了一圈,拍了几张照片。
密西根湖是五大湖之一,也是五大湖中唯一全部在美国境内的;其它的都和加拿大共有。它虽然是内陆湖,却浩瀚如海,有着深蓝的湖水。Petoskey 是一个港湾。


不怕冷的水鸟
湖畔




相望

萧瑟中见精神

湖畔公园的钟塔

曾经的救生船

灯塔

空荡荡的船港,夏天会有如林的桅杆。

这么冷的天,还有人在沙滩上放“风筝”。
绳子系在腰间,是想跟着风筝飞起来?


附近的一个小湖,刚结了一层浮冰:




冰湖对岸是人家


夏天野餐的地方


圣诞夜,小城静悄悄:


静谧的小教堂


小城夜深


风中圣诞树

风铃 (代题记)

我一直对风铃有特别的喜爱;如今又拿来做了博客笔名,心里觉着要写点什么才对得起它 —— 所以有了这一篇。

不记得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风铃了。几根长短、粗细不一的铜管,缀在一块圆形的小木板上,在一个阳台的廊下随风摇曳,叮叮咚咚,时远时近,余音袅袅,把我带到了不知身在何处的意境。 

从那以后,风铃一直是我“罗曼蒂克”的对象。 

我喜爱风铃的自在。它没有钢琴那骨架笨重的束缚,也没有小提琴那流线精致的牵扯。风来了,它伸一伸手,碰一碰脚,不经意地敲出轻盈的音符。它没有固定的旋律,也没有程式的节奏,从未被作曲家的灵感眷顾,也未被善歌的鸟儿学舌。它永远有创意,永远新鲜,永远敏感于心,又永远我行我素。唯一能让它改变心意的,是那自身亦无定式的空气的流动。

我喜爱风铃的质朴。它不登大雅之堂,也不求名士的欣赏。它受大自然的馈赠,也把自己的才情奉还给自然。它素面朝天,不善修饰,胸无城府,更不会耍花腔。它的心灵敞开着窗口,任人凝视和探索 —— 它自信,以这样的坦诚相待,没有谁能对它加害。

我喜爱风铃的定力。它不会走音变调,不需时时调弦。它会守着与生俱来的音阶,直到地老天荒。无风的时候,它静如处子,甘于寂寞;有风的时候,它翩然起舞,却不改自己的音符。无论它有没有听众、会不会得到掌声,它都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它的心里只有风,那才是它的知音,它的归宿,它的世界。

我喜爱风铃的亲和。远远地传来,它像一缕梵音,不食人间烟火;走近了,见到它的简单和自在,你会与它结伴为友。它是调皮的精灵,教你放下烦恼,步入空灵;它是天真的孩童,引你走出孤独,置身欣喜。

 …...

虽然喜爱,我家却没有挂风铃,因为没有特别合适它常住的地方。我理想中的风铃,应该有一片开满野花的草地在它的脚下承接;有几株婀娜的树木在它的头顶遮护;视线所及之处,有一汪泉水做它的知音,回应着它的清亮,又悄悄地为它配着和声;离它几步之遥,有一张半新不旧的摇椅,从孩子到老人都会喜欢在那里坐下,聆听它有一阵没一阵的歌声。那里要有南国的轻风常在,将它的情愫悠悠地传给四邻;又要能抵挡北方的寒流,不然那凛冽会叫它慌乱无助,泣不成声。

—— 心里有着这样的一幅图景,真的不容易为风铃找到家,不如让它继续住在我的想象之中,做我遐思的伴侣吧。

祈祷室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公司大了,什么人都有。在我服务的技术中心,员工有白人、黑人、印度裔、中东裔、西裔、华裔,。人种的丰富,也带来了宗教的丰富。基督教的各教派自然不必说,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都有教徒在这里工作。

公司几年前建的新楼里,有一间祈祷室,专供员工去那里面壁静坐或祷告;不限宗教,无教亦可。祈祷室在餐厅之上的二楼,约莫30平方米的房间,靠墙放着一圈椅子和一个讲坛;外面有一个小套间,放着大大的存物架,架子上堆着各人自带的拜垫、毯子,我的瑜伽垫也靠在墙角。墙上的留言板里,贴着各种教义学习班、集体祈祷仪式的时间表。

自从两年前我们的办公室搬到新楼附近,每周有两三次,午饭休息的时候,我会争取去那里做一会儿瑜伽;有时侯中午没空,也会在下午去,见缝插针,时间不定。对我来说,十几分钟的瑜伽可以伸伸拉拉,消除疲劳,平心静气,放松压力。因为去的时间不定,我常常见到各种人在那里祈祷,以基督徒和伊斯兰教徒为多。

有一位女士,大约是天主教徒;我常看到她跪在地上,面前放了一叠纸,一边轻声祷告,一边划十字,动作、声音都不大。她的祷告很长,估计有很多人、很多事在她的名单上,她要一一替他们祈求神的眷顾。

更多看到的是伊斯兰教徒,一拨一拨的,鞋子一律脱在外间,有的还把皮带解开。他们总是站在面对东方的墙角。 一组人中,有一个领头的,先说几段我不懂的语言,再唱几段我不懂的经,然后大家匍匐礼拜,一次又一次。上星期碰到的一拨,讲了一段解伊斯兰教的教义,说的是回教没什么隐私,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在太阳底下公开,只是如厕除外。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结束以后,其中的一个和我搭话,问我练的是什么。我说是瑜伽;他说他的女儿也许会喜欢,我就告诉他哪里可以上瑜伽课。我说对不起,他们祷告的时候我也在里面;他说没事,他们没有隐私,欢迎我参观。

昨天又见到一个很熟的印度人主管,印象中他信的是印度教。我从不知道他也去那里祈祷。我们打了招呼,然后各练各的,互不干扰。

哪天这世界也像我们的祈祷室一样,各种宗教和平共处,各得其所,该多好

心不在焉

我从小就有“心不在焉”的毛病,常常会“思想开小差”。

有一次上学,外婆让我把一封信寄掉。上学的路上就有一个绿色的大信筒,我把信从收信的口子塞进去,接着走我的路。忽听后面有人叫,一回头,是几个行人告诉我那个邮筒已经取消了。我回去一看,果然如此,信筒的肚子敞开着,我的信歪歪斜斜地躺在中间。人人都看到了,就我视而不见。

上中学时,中午回家吃饭。女孩子们都是成群结队,一路叽叽喳喳地说笑。我和伙伴们一起走着,看也不看前面是什么 —— 忽然对上了一个自行车的轮子。脚停了下来,身子却止不住,背着书包从轮子上越过,顺势一个前滚翻再站起来。虽然毫发无损,却让伙伴们笑了半天,说我不长眼。

进了公司,常常下班时想不起来早上把车停哪儿了。不过还有比我更心不在焉的人:我的技术主管。他不但忘了车的位置,连车停在哪个停车场都忘了。有一次下雨,我开车载着他,从一个停车场转到另一个,他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按,最后终于听到一声喇叭回应,这才结束了“寻车记”。部门的秘书开玩笑,说我们有“博士综合症”;说念了博士学位的,这些事上都有点“弱智”。


几年前有一天,家里来亲戚。他从德州租了车,大老远地开过来,在我家歇脚,车就停在车库外面的私家车道上。我第二天早晨上班,看也没看就倒车出车库,不偏不倚地撞到他的车门上,理赔麻烦不说,这样待客也太不好意思了!

人到中年,“心不在焉”又和“健忘”交上了好朋友。

前阵子下雨,有天下班时换了球鞋,到家才发现两只鞋不一样:一只是走路鞋,另一只是运动鞋。幸好两只都是黑色的,天也暗,大概没人看见。第二天上班,想了一会儿,还是穿着一样一只的鞋出了门。从停车场走到办公室的几分钟,生怕别人注意我的脚,见人就送上微笑,让人家看我的脸。

又过了一天,下班回家换衣服,发现只戴着一只耳环。我到处找:地上,换下的衣服里,都没有;只好说“不找它就出来了”,不找了。把戴着的一只耳环卸下来,放到盒子里,才看到它的“另一半”好好地躺在里面 。回想那天一直戴着一只耳环,还开了会,也没人说啥。人家别以为我这是赶什么“新潮”吧?

我先生和我是半斤对八两。孩子们小的时候,我们全家出去买东西,常常是轮到付款的时候,先生才发现他没带皮夹。当然有我作后盾,这不是问题;我付账。一次又一次以后,孩子们得出的结论是:“妈妈比爸爸有钱。”

因为他常忘事,我建议他不要太依靠记性,拿张纸写下来吧。他说写下来了,可是忘了纸条放哪儿了,两个人都哭笑不得。

大儿子继承了我们的“心不在焉”,还加上“无厘头”。 上大学以前,常常是作业做好了往书包里一塞;该交作业了却找不到,只好当堂再做一遍交上去。一个学期中,这样的事有几十次。我开他玩笑,说是不是做过的作业都背下来了?这样学习记得更牢吧?

和哥哥相比,小儿子简直是另一个星球来的。事事都自己安排得有条有理,极少忘记;让我这当妈的少操许多心,暗地里感谢上帝的公平:有一个磨人的,就有一个省事的来补偿。前几天见到一个朋友,说她的两个孩子,老大爱忘事,老二不忘事,我不禁莞尔。

反过来想想,咱凡夫俗子,脑门就只那么大;样样都上心做不到,退而求其次,有选择地“心不在焉”吧。只要不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也就满足啦。


儿子的“塞翁失马”

三年前,大儿子申请大学,要写一篇短文;题目是“讲述你经历过的一次挫折;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在美国,申请大学的作文很重要。学校要从作文中评估孩子的为人和潜力,帮助决定是不是录取。这样的作文要孩子们自己写,别人最多只能提些建议。儿子写好以后,我问他能不能让妈妈看看;他犹豫了半天,同意了。
儿子的作文,写的是我这当妈的完全没有想到的一段心路历程。
从幼儿园起,儿子上的是一家私立“Montessori”学校;那里用的是东欧一个名叫Montessori 的人发明的方法,对于开发幼儿智力很有一套,不过学费昂贵。在那儿上完小学一年级以后,我和先生决定把他转到我们学区的公立小学上二年级。
过了一个星期,收到他班主任的约请,去学校讨论儿子的学业。老师是个中年妇女,非常和气。她说看了儿子做的作业,觉得他早就学会了二年级的功课,坐在课堂里是浪费时间。我和先生问她:可不可以让儿子跳一级,直接上三年级?老师说行啊,让他在三年级插班一个星期试试看吧。接下去的几天,学校的社会工作者在他的教室里观察,得出的结论是他的心智能适应,跳级应该不成问题。
儿子的作文就从这里开始。他走进三年级的教室,看到的全是比他大的生面孔;他因为近视,戴着眼镜,成了同学们嘴里的“书呆子”, 在操场上被欺负;更加“滑铁卢”的,是他有一天上课憋着尿,不好意思请假上洗手间,结果湿了裤子,被同学们笑话。 他从此觉得丢份,不愿意参加学校的社交活动…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进高中。
我读着,心里隐隐作痛。儿子从来没对我们说过这些事。他在学校一直是全优生,也有几个好朋友,还在校队踢足球,只是学生组织的派对、舞会他从来没有兴趣参加。我一直以为他是遗传了我先生的内向性格,不喜欢热闹、扎堆,也就没勉强他;这时才知道他的内心深处另有原因。怪不得他那么坚决地要把眼镜换成隐形的,原来是怕人说他“书呆子”。在美国,“书呆子”可不是什么褒义词,而是众人取笑的对象。
接下去,高中第一年的暑假,儿子去芝加哥西北大学上了三个星期的夏令营。住校,修一门课,交了一群朋友,受到新伙伴们的喜爱;那里没人知道他小时候的“糗事”,他忽然感到自己终于摆脱了多年的“包袱”,豁然开朗,意识到自己以前的封闭是多么可笑和不值,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理由自卑。从此,他变得开放、自信;那个夏令营,是他成长路上的转折点。
这个转折,同样没有被我这当母亲的看到。我可真是“后知后觉”啊!
儿子最后写道,因为这段经历,他很理解受伤害的感觉,敏感于心,对弱者也有着格外的同情。他看重善良的品质、真诚的友谊,和对弱者的关注,将追求社会公正的理想。
读完了儿子的作文,我感到内疚。儿子就在身边,这样的事我却没有察觉,是不是太粗心了?可是又一想,假如我知道他受了委屈,出面为他说话,其实还不如让他经过自己的体验,克服自卑的情绪来得有效。为人父母,不必怕孩子们受挫折。我们能够教孩子们的其实很有限;他们更需要从实际的生活中学习与锻炼。一帆风顺的成长,不见得对孩子的将来有多大的好处。倒是吃过亏,有过挫折的经历,可以让孩子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让他们更有人性、理性、和韧性,更能对付未来的困难和挑战。
儿子跳级本来不是坏事,却阴错阳差地让他陷入自卑;长期的自卑当然不好,可是一旦走出这种心态,又让他重建自信,而且格外懂得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重要。“塞翁失马,安知祸福”—— 我们的老祖宗深知这种辩证。
大儿子如今读大三,是个成熟而乐观的青年了。我们没再提起过他的“滑铁卢”,不过我相信,他会一直记着自己从中得到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