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3)

      人类被“偶然”捉弄了千年万年,本能地想要征服它。中国有《易经》,外国有星相学,吉普赛人会看手相,算命先生会占卜解梦,…,这些想来都是人类征服偶然的尝试。当然除了出于好奇,也还有功利的原因;比如新娘子想知道哪天过门将来可以婚姻美满,出行的人相信挑对了日子才能躲过路上的劫难。不过这些对偶然事件的预测,只能隔三岔五地成功,不能当作真理来依靠。难得有一个算得准的,一定被大家口口相传,有着神人的名声。


      我有一对朋友,上海人,1977年一起去考大学。考完了心里不踏实,听说有一个瞎子算命算得准,俩人就去找他算命。算出来不但会双双中榜,而且将来会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后来果真到了“很远很远”的美国,和我做了邻居。只是离那个神人太远,不能时时咨询了。


      我念研究生的时候,系里有个北京来的女孩子,喜欢拿扑克牌给人算命。很简单,被算的人抽一张牌,她就琢磨琢磨,讲出一段预言来。不过事先说好,要是运道好,她就说;运道不好,她就不说了,全当没算。轮到我的时候,她说了一半,留了一半。说的是我以后“会在北方工作”—— 原以为是北京,没想到是底特律。因为这一半应验了,我对她没说的那一半总觉得像是头上悬着的一把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砍下来。


      有一年去长沙,我照例在街上望呆,忽然被人喊住了,说“太太,你真不是凡人!”我吓了一跳,才看到是地摊上一个算命的。他见我停住了,又接着说我额头高,有福气。我从小就嫌自己额头太光太高,不像一个女孩子,还不知道原来是有福的兆头。再听他说下去,我会有一些灾难,他可以给我算一算,避一避。我这才明白了他的本意,生怕再待下去会误了他的生意,赶紧换地方望呆去了。


      “偶然”,在数学上叫“随机”,研究随机现象的学问包括“概率论”。记得上大学时不喜欢这门课,什么红球黑球放在一个兜里,闭着眼拿一个出来,最可能是红的还是黑的?弯弯绕的题目。还有一些题用概率论解出来,又跟直觉相差太远。比如20个人在一起开派对,其中至少有两个人生日相同的几率竟然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简直难以置信。


      没想到,如今每个月的薪水中,少说也有一半是因为“偶然”而得的。原来大规模制造的产品,总不能做得“千篇一律”,总有小小的不一样。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的零部件,这个偏一点,那个偏一点,装到一起就有了误差,有了小小的概率会出质量问题。于是就有人专门去和这“偶然”作斗争,把它的危害控制到最小。这事做得也还有趣,因为“偶然”是个不愿被控制的家伙,它总是东躲西藏,或者声东击西,让人防不胜防,就像打游戏机,打得乐此不疲。


      前阵子因为好奇,到图书馆去找了某教授讲博弈论的录像来看。他先讲简单的问题:博弈的双方如果知己知彼,该怎么个斗法。讲到第四课的时候,就只知己而不知彼了。尽管对方有他自己做决定的根据,可是因为我方不知道,所以在博弈论里也把对方的决定当成随机变量来处理。一旦作了这个假设,概率论就派上了用场,可以帮助我方决策了。


      教授举了一个足球守门员对付罚点球的例子。因为球来得快,守门员必须在知道来球的方向之前,就决定自己是向左扑还是向右扑。教授假设点球的方向是随机的决定,有一定的概率向左踢,剩下的时候向右踢;然后算出来守门员应该相应地以一定的概率向左扑,剩下的时候向右扑,而且这些概率都有最佳值。算完以后,再把过去十年里职业足球队罚点球的记录找出来,看他们左踢右踢左扑右扑的百分比。还真准,跟博弈论推荐的概率非常接近。不过,博弈论并不能把人教成诸葛亮,还是离不开假设和建模,挺费事;而且就是用了最佳决策也不能百战百胜,比孔明的神机妙算差远了,让我不免失望。


      上学期恶补热力学,学到一个entropy 的概念,辞典里翻成“熵”—— 因为不知道熵是什么,所以翻不翻成中文其实也无所谓。这个词代表万物的无序性、随机性。热力学里有一条定律,说在没有外来能量的干预时,一个封闭系统里的entropy不会减少,只会增加。比如水从杯子里蒸发的过程中,水分子的随机运动量增大,entropy 就多出来了;在没有外来能量干预的情况下,已经蒸发的水汽不会自己跑回杯子里待着。这一条定律如果推广到宇宙,后果是很恐怖的。宇宙正在扩张,像水分子被蒸发,它的entropy 也在不断增加,总有一天会达到极限;那时宇宙会忽然缩回“黑洞”去也未可知。不过那一天还很遥远,我不需要“替后人担忧”,还是“活在当下”要紧。


      人小的时候,对于“偶然”可以说是毫无知觉,想像将来就像看镜子一样地清楚。而年纪越大,经历越多,越意识到“偶然”的强大,不知道这是不是孔老夫子所谓“知天命”的意思?


2010年8月

偶然(2)

      徐志摩有一首诗, 叫《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在《巴黎的鳞爪》里,徐志摩写道:“人生只是个机缘巧合;别瞧日常生活河水似的流得平顺,它那里面多的是潜流,多的是旋涡 —— 轮着的时候谁躲得了给卷了进去?”


      徐志摩是浪漫一生的人,“偶然”对他来说,是一种机缘;他又是潇洒一生的人,满足于“偶然”带给他的惊喜,叹息“偶然”的短暂,却不流连于“偶然”的消逝。


      沈从文在1942年写了散文《水云 —— 我怎么创造故事,故事怎么创造我》,回忆他的心路历程。他在青岛看海看云,心里有着两个不同的声音:一个是少年壮志,“不仅能梦想一切,而且可以完全实现它”;另一个是老成世故,“风不常向一个方向吹。我们生活中到处是‘偶然’,生活中还有比理性更具势力的‘情感’。一个人的一生可说即由偶然和情感乘除而来。”
     
      他问:“什么人能在我生命中加一条虹,一粒星子,在记忆中永远忘不了?应当有那么一个人。”


      他回答:“这种人行将陆续来到你的生命中,各自保有一点势力。这些人名字都叫做‘偶然’。它比虹和星还要无固定性,还无再现性。它过身,留下一点什么在这世界上一个人的心上;它消失,当真就消失了。除了留在心上的那个痕迹,说不定从此就永远消失了。这消失也不会使人悲观,为的是它曾经活在你心上过”。


      果然,沈从文的一生不止一次地遇到很美丽的“偶然”。“偶然”们让他动情,他却为了对妻子的忠诚顽固地抵抗着,而将从前“受压抑无可安排”的情感渲泄在他编出来的故事里。他的故事那么纯,那么美,又总“到处是不凑巧”,原来是有着“偶然”们的影子在里面。


      徐志摩死得很偶然。他那鲜活乐观的生命在一个瞬间就被气流的漩涡卷了进去,留下的是在许多人心上的痕迹。


      而沈从文,以他自己的方式抗拒着他同代的知识分子们所共同的命运。他放弃了写他的梦,去研究谁也犯不着的中国古代时装史。然而,能让他活在人们心中的,还是他那些因“偶然”和“情感”而写的故事;那是他的虹,他的星子,被固定成永恒。

偶然

      那天早晨上班,车开出两哩路,遇到了红灯。我停稳了车,端起出门时冲的咖啡。刚呡了半口,“哐”的一声,车猛然一震,咖啡洒在我难得穿一次的白裤子上 ——被人“撞屁股”了。
      人没伤,车伤得也不重。警察来写了报告,两辆车就又上了路,融入繁忙的车流之中。
      这事是一系列偶然的结果:因为闪了腰,我那天多花了两分钟,把计算机放到有轮子的包里拉着走;平时我喜欢在右边的车道,那天却偶然开在左边;平日我常常抢黄灯,那天偏偏循规蹈矩地停下来;撞我的人那天赶着开会,心里急燥反应迟钝;而天下着小雨,路面正是最滑的时候;恰巧他的车闸片磨到一定的厚度,使他的车不能在撞到我的车之前停下来… 总之,这一切的偶然让他的车和我的相撞,但是又没撞得更厉害,使我在心疼白裤子的同时也感到十分的侥幸。
      不由得想起前年看的电影《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那里面有一系列的镜头,描写跳芭蕾舞的女主人公Daisy在被出租车轧断腿以前一连串的偶然。A引起B,B导致C,C又造成D,… 这连锁事件中,如果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发生或者错开时间地点地发生,美丽的Daisy都不会过早地离开她的演员生涯。
      世上看似偶然的事,时时处处都在发生。一粒不长脚的花种偶然被小鸟不经意地带出丛林,由此在寻常人家的院落里生根开花;一个男人在荷尔蒙旺盛的时刻偶然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由此结成终身的伴侣;一只倒霉的大雁偶然和飞机的轨迹相遇,撞坏了引擎;而一位幸运的旅人偶然误了航班,却因祸得福免于灾难…
      我和朋友们常常谈起,人生是不是一切都由命定。换句话说,这世界上有多少偶然,又有多少必然?
      学工程的人,相信有因才有果;这样来看,似乎所有的事物,大到天体运行,小到细菌生存,都有它的原因;有了原因,就不是纯粹的偶然了。所谓“蝴蝶效应” —— 从薄薄的蝶翼煽出的微弱气流,经过无数媒介的放大,变成了杀伤力巨大的台风 —— 想说的就是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可是那肇事的蝴蝶,终其一生也不会知道她能掀起滔天的波浪;她的任何一位旁观者,也不会预料到那小小翅膀的无边威力。既然“因”与“果”如此脱节,这种“必然”有实际的意义吗?
      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it’s all written, 那么人类主观上还有真正意义上的选择吗?人人都是上帝的棋子,走哪一步都已经由冥冥中的主宰决定了,虽然省心,可又难免让人类不甘心;常听说“只有自助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帮助”;大约上帝也很忙,只能有选择地操盘,而不会事无巨细,样样亲手安排。
      这个命题枝节缠错,越想越糊涂。幸好我们的祖先早有教导:凡事以中庸为道。用在这里,就成了既有必然,也有偶然。
      对我这个不愿动脑筋的人来说,那些由不得我的事,就当它是必然、命定;而那些任我选择的事,无论我选择的自由是真是假,都看作是“自治”的机会去选择一番。被动一点的说法是“生活就像一盒什锦巧克力”,尽可以像《阿甘正传》的主人公一样接受它的偶然。而主动一点的说法是“生活就像探险”,有了偶然,生出了未知和危险;但同时不也添了刺激、挑战、希望和乐趣吗?


2010年8月

“Jazz by Night”

      底特律有一个独特的古典音乐调频台。每天,随着夜幕的降临,它的节目就换成了爵士乐。对于偏爱古典音乐和爵士乐的我来说,这样的安排可算是正中下怀。


      来美国以前,只知道爵士乐是“资产阶级颓废的靡靡之音”,听了会“丧失斗志”。在美国待了一阵,才知道爵士乐原来是从美国黑人音乐发展而来的。而真正喜欢上爵士乐,还是从看电影《’Round Midnight》开始的。影片讲的是一个黑人saxophone 演奏家的故事;一个悲剧,从头到尾都用爵士乐配音。 那浑厚深沉的旋律,被苍凉的saxophone 唱出来,直击肺腑,令人无从躲藏,只能全身心地与主人公的命运融合在一起。


      然而,爵士乐并不都是忧郁的曲子。它有着各种风格,表达着七情六欲。它可以喧嚣如闹市,静谧如夜空;快乐如欢笑,悲呛如恸哭;温柔如细雨,粗旷如风暴;热烈如火焰,冷寂如冰霜……然而,无论是哪种情感,它都和听者直面相对,没有做作,不加修饰;仿佛是一个知心的朋友,对你倾诉,也听你倾诉;你尽管可以在它的音符里失去自己,随着它起舞,随着它沉浮。


      这样丰富的音乐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它有着如此的感染力?最近听了Bill Messenger教授讲的《Elements of Jazz》,对爵士乐的起源和特点有了更多的了解。


      爵士乐只有不到两百年的历史,它是非洲音乐和欧洲音乐在美国南方撞击的产物。早期的爵士乐叫Ragtime,以Scott Joplin 的作品为代表。 Ragtime 的特色是“多节奏”(polyrhythm)和 “切分”(syncopation) 。多节奏,是说有不止一个节奏同时进行;切分,是指节拍之间不规则的间隔或休止。这使得ragtime听上去不合常规,令人坐不住,不由自主地要随着音乐动手动脚。Ragtime的音乐家们,可以把任何一首曲子拿来切切分分,变成rag而面目全非。


      稍后出现的 Dixieland Jazz,起源于纽奥良的葬礼乐。纽奥良的葬礼音乐由两部分组成:前面一半悲壮肃穆,乐队随着送葬的队伍演奏,直到死者入土。而后倏然转向,乐队奏出明亮欢乐的音调,伴着送葬的人们载歌载舞地回村。Dixieland 爵士乐队用的是marching band 的乐器。它的特点除了多节奏、切分,还要加上“多旋律”(polyphony)。 这里的多个旋律,由不同的乐器同时奏出,“各吹各的调”,听上去喧闹而繁忙。时不时地,乐队嘎然而止,只留一支乐器独奏,尽显其技艺。当时驻扎在纽奥良的海军士兵们,贪恋着酒精和这热闹的音乐,常常醉宿于夜总会,使得军方发出禁令,关闭夜总会。艺人们失去了谋生的场所,只得远赴他乡。这新兴的音乐也就跟随着他们的足迹,风靡芝加哥,风靡纽约,风靡全美国。


      Blues,是我最欣赏的爵士乐。它有着节奏稳定的和弦,通常以12小节为一个音乐单元。唱歌的人一句一停,让乐队有机会表演间奏;歌的内容往往是各种情感的宣泄,亲切自然,引人共鸣。Blues 的特点是即兴表演(improvisation)。独奏部分留下很大的空间让艺人自由发挥,极有创意。即使是合奏的部分也可以各人随兴作曲,但又保持着整体的和谐,这是爵士乐的迷人之处。古典音乐到了20世纪已经失去了它“即兴”的空间,艺人们必须严格地按照乐谱演奏,只允许“诠释”上微妙的差别。而爵士乐,同一只曲子在不同的艺人加工下可以大相径庭,而同一个艺人每次演出也不尽相同。欣赏爵士乐的观众们期待着精彩的即兴演奏,而艺人们也享受着即兴表演给他们带来的机会和情绪上的满足。可以说即兴表演是爵士乐的核心。


      1916年麦克风的发明,改变了爵士乐的舞台。首先是歌手不一样了。麦克风以前是“大嗓门”时代,歌喉的功率决定了谁能上台。而“后麦克风时代”,歌喉的表现力比功率更加重要。一大批原先只能在淋浴间练唱的歌手们,借着麦克风延伸了他们的半径。他们可以轻声细语地表现微妙的情感,而不必总拿大嗓门夸张地喊着“我爱你”了。乐队的配器也有了变化:低音提琴(base)代替了大号(tuba),既可以若隐若现地打着节拍,又可以自成一体地即兴独奏。吉他代替了班卓琴(benjo),引进了更加丰富的音色。爵士乐离它的听众更近了。


      现代爵士乐又有其它的发展,比如电子合成器的应用,拉丁音乐的引入,节拍的混用(比如一小节的4/4加上一小节的3/4 ,形成7/4的节拍)等等,不胜枚举。但是每当爵士乐走到极端而无路可寻时,它就又回到blues,从稳定的节奏中找回自己。


      爵士乐是美国音乐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其它美国流行音乐的鼻祖。它像“下里巴人”,为老百姓所喜爱。我们学区的高中有一支很优秀的爵士乐队,常常去本地商店演出募捐。乐队的指挥是个中年老师,戴着深度眼镜,演出的时候晃着舞步,眯着眼睛,陶醉其中。每支曲子必有一段独奏;指挥用手指一勾,就有一个孩子上前,表演一段精彩的即兴。其中吹saxophone的男孩,来自一个日本移民家庭。那男孩的天赋极高,表现力极强,是他们乐队的“灵魂”。他和我的大儿子同届,毕业以后上了密西根大学,双修音乐和工程。我总想,有这样一份丰富的财产,这孩子的人生一定会充满情趣吧?


      爵士乐,是裸露灵魂的音乐。傍晚,卸下了一天的繁忙,听一曲那勾人心弦的乐章,任凭自己消失其中。


      Jazz by night ……






2010年8月

忆海拾贝(12)“男朋友”

      上幼儿园的时候,有几个男孩子最喜欢跟我们女孩子玩。其中的一个,是地区公安厅厅长的儿子,叫柳家。柳家是个憨厚的男孩,说不过我们这些伶牙俐齿的女孩,可诚心诚意地对我们好。让我们女孩占了便宜,他也从不计较,是个很好的玩伴。几乎每天早上我到了学校,他都已经等在那里,看到我们就弓下腰,伸手作着“欢迎”的姿态,惹得我们矜持起来,好像自己真的是小公主。


      幼儿园“毕业”以后,我考上了师范附小。那年的新生有四个班。按照“阶级路线”,家庭出身好,考试成绩也好的分到第一班;出身、成绩不错,但挤不进第一班的,到第二班;第三班是成绩好但出身不好,或者出身好但成绩不好的;剩下的分到第四班。我和柳家都在第三班,理由当然不言而喻。教第一班的是学校最好的老师们,我只有下课时扒着窗户羡慕地看一眼的份儿。


      柳家的父母是从山东南下的“老革命”。他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是单名,“爱”、“人”、“民”、“国”、“家”。他的爸爸权力很大,妈妈很威严;他们兄弟姐妹凭着响亮的名字就绝对是革命后代了。不过柳家并没有流露出优越感,至少我没觉得他有优越感,这让我对他另眼相看。


      柳家学习有点吃力。他并不是顽皮不用功,而是还没“开窍”吧。放了学,他常常去我家做作业,复习功课。我们有个“课外学习小组”,我是组长,他是我重点帮助的对象。做完功课,他还在我家玩一会。他家离我家要走半小时,走的时候,我会送他到一半的地方。杨伯伯看到了,开玩笑说我有了“男朋友”。


      四年级开学,刚写过一篇作文,文革就开始了。然后有一天,我走进教室,就看到满屋都挂着大字报,批判我的班主任“包庇右派子女”。接下来,班上的调皮男生们又把大字报贴到了班主任的家里,和我外婆家的门外。跟我最要好的一个女同学突然对着我的脸吐唾沫,骂着最脏的粗话,我怎么也不能相信那么文静的她会骂得出来;我走在校内校外,时不时就会有石子扔过来,弹弓打过来。 幸好我还小,被人打哭了回家,一见到外婆就不再害怕。外婆说,“这学还有什么上头?不上了,在家学吧。”


      柳家也在那一帮调皮的男生之列,不过他不是领头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很伤心,不懂他为什么对我那样。谁知没过多久,他也“蔫”了,不再跟着那帮人起哄。妈妈告诉我,柳家的爸爸妈妈也被剪了花头,游街批斗。看来他的境遇并不比我好;我心里说着“活该”,又自相矛盾地对他有着一分同情。 过了一阵,他一家被遣送回山东老家的农村,离开了镇江。


      六年以后,我在上高中。有一天,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叫柳非。我觉得他似曾相识,但却想不出在哪里见过。柳非很随和,不久就跟我们班的男生们熟了起来。我听着他的声音,观察着他的动作,渐渐地,他的身影和柳家的合成了一个。那时我们男女同学之间是不讲话的,除非有“工作需要”。我憋了好久,终于忍不住问我母亲,柳家是不是回镇江了?母亲到单位一打听,说是的,柳家的父亲死在山东老家,她母亲带着孩子们回来了。可他为什么改了名字呢?


      几年的时间,柳家已经长成了一个沉稳的少年,和我小时候的玩伴很不一样了。没有变的是他的性格:低调,憨厚,不是那种亮眼的人物,却让我感到可以信赖。他那时还不是团员,而我,经过“长期考验”,才被工宣队作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批准入团,看来他那些年的际遇比我的还差。一个学期过后,团支部讨论柳非的入团申请,我自然投了赞成票。不过我们俩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不能确定他有没有认出我来,也许我的变化大得让他认不出了?可我并没有改名字啊,也许柳非并不是柳家?


      临毕业时,部队来征兵。柳非参了军,从此音讯全无,给我留下了一个谜。每次想到他,心里有着一丝惆怅和失落;随着时过境迁,这惆怅越来越淡,成了一抹逝去的风,一缕流散的水。


      1999年,在阔别了十四年以后,我回家探亲。想到我小学的班主任,计划约几个同学一起去看望他。我找到小学同窗贺律师,却意外地听他说柳非已经转业回了镇江,在公安局工作,他们俩一直来往,问是不是要约上一起去?从他那里,我得到了证实,柳非就是柳家,再无疑问。


      约好了日子,我为两位男生的妻子们准备了一点小礼物,开始想象着见面的情景。虽然我闭上眼睛就能构造出柳非的模样,但是我们还会谈得来吗?距离小学分手已经三十二年,高中毕业也是二十六年前了。这其间我们走了完全不同的道路,有着完全不同的境遇,比两条平行线还要没有交点。这段友谊,有可能延续吗?


      然而,我的忐忑是多余的。见了面,我们没有半秒钟的迟疑就认出了对方,很自然地问了好,很自然地回到了三十二年前的状况,仿佛岁月为我们划了一个省略号,将中间的那个时段忽略不计了。


      我们三人一路聊天,去了班主任家。贺律师警告我,老师这些年来境况很不好,现在不但贫困,而且赌博上瘾,让我不要太理想化,免得失望。到了那里,我才知道他的情况有多糟。他的住宅可算贫民窟,连厕所都是街上公用的。他文革中自杀几次没成,身体却搞坏了。老师看到我们三个,当然很高兴,他也是很多年没有见到柳非了。我们一起聊到当年的事和后来的经历,我诚心诚意地感谢他对我的“包庇”,劝他戒赌,鼓励他出去找份自己能做的工。


      回到家,才发现我把相机拉在老师家了。柳非又立马骑了摩托,回去帮我找到相机。这一天的畅谈,把我们三人的距离拉得更近。


      那以后,又是十年过去了。逢年过节,柳非总要给我母亲寄张卡片,打个电话,问她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近年来他在公安局管“涉外关系”,这么做大概既属公务又合私心吧。我很感激,但同时也不想去麻烦他;因为我在内心深处,不愿用那“公务”混淆了“私心”。


      从幼儿园到高中,“有头有尾”(中间不计)和我同学的有好几个,可到如今仍然保持着友谊的就只有柳非了。算起来,我和他相识正好五十年。五十年的曲折人生中,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有交集,也是一种缘份。人一辈子最值得眷恋的,不就是亲情和友情吗?


      想到这里,我为自己的富有感到满足。


2010年6月

忆海拾贝(11)张家

      外婆还有一家房客: 张大大(镇江人管叔叔伯伯叫“大大”), 王阿姨,加上三个孩子。老大琴儿,比我大两岁;老二是个男孩,小我一岁;老三萍儿,比我小四岁。
     
      张大大在菜场卖鱼,王阿姨做小贩。每天天还没亮,两口子就出门了。张大大到菜场上班,王阿姨到江边贩鱼,挑到菜市再转手卖出去。因为家里穷,张家的孩子们比我们苦得多;尤其是琴儿,家务事差不多是她全包了:洗衣洗被,做饭做菜,放了学就没一刻空闲;到了冬天,一双手长满了冻疮,裂着一道道口子,还要在冷水里洗衣服洗菜。可她妈妈还总嫌她做得不好,动不动就打她骂她。

      我们院里,除了老人小孩和一个半残废,真正的“男子汉”就只有张大大。张大大个子很高,脸膛方方正正,说起话来像吆喝买卖那么响亮。他的头发自然卷曲,外婆说他是“美男子”。他的力气也很大,外婆如果有特别重的东西要搬,就会请他帮忙。张大大人很和气,顾家,通情达理又讲信用,他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会做到。外婆和邻居们对他都很敬重,我也很喜欢他。我生平吃过一次河豚鱼,就是张大大给收拾的。他替我们买了鱼,去了毒,外婆烧出来,他自己先尝了一下,才让我们吃。

      王阿姨和他相反,个子小,心眼多,喜欢唠叨。同住一个院,说话声音大一点就被别家听到了,所以哪家都藏不住“隐私”。张家两口子常常吵架。通常是王阿姨唠唠叨叨,怨这怨那;张大大开始不理会,后来忍不住了就大着嗓门说几句;王阿姨不开心,就拿琴儿出气。张大大看不过去,终于发了脾气吼几声。这以后,要么大家都住了嘴,偃旗息鼓;要么就“升级”,越发不可开交。总之家里不如意的事都用吵架来解决。

      南方的夏天热,男人们都打着赤膊。一天傍晚,张大大刚和王阿姨拌了嘴,光着上身在天井里做事。只听得“咣铛”一声,一把大厨刀从他家厨房飞到天井里,落在张大大的脚边。接着是王阿姨边哭边嚷:“你有种就把我杀了!”张大大一听,登时火冒三丈,脸涨得通红,脖子上的青筋都暴起来: “你当我不敢?!”一边操起菜刀就朝厨房走。外婆和其他的邻居一看要出人命,赶紧冲过去,拼命抱住他,把菜刀抢下来。王阿姨从厨房出来,哭着闹着,“我让你杀!我让你杀!”张家的孩子们吓哭了,我们也不敢吱声。大家好不容易才把两个人拉开,分头劝解。问起缘由,原来是王阿姨听人说菜场有个女人对张大大有意思,吃醋了。大家都说张大大的为人好,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让她别疑心了。

      虽然劝了下来,王阿姨的心里还是不除疑。入冬的时候,她病在床上,大女儿照顾她吃药。我们在家,只听到她家屋里打碎瓷器的声音,接着琴儿哭着来找我外婆:“李婆婆,我妈吃了老鼠药,快救救我妈!”外婆赶过去,看到床边一只碗打破了,汤药撒了一地,还有装老鼠药的小纸袋,开了封扔在桌上。琴儿说妈妈让她去买老鼠药,买回来自己放到中药里,喝了两口就把碗给摔了。王阿姨在床上流泪,说“我还是死了好,死了让他痛快!”外婆赶紧叫了三轮车,送她上医院急救;又送信给张大大。

      折腾了大半天,王阿姨从医院灌了肠回家,气虚体弱。张大大陪着她,小心翼翼地回房。外婆说,“男人在家陪她睡几天就好了”。我那时当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如今想起来,不得不佩服老百姓的智慧。这种事,真用不着看什么心理医生,做什么“婚姻咨询”。张大大请了几天假在家,过后夫妻和好如初。

      日子在吵吵闹闹中过去,张家的孩子们和我们一起长大。我上高中时,他们搬了家,一别就是几十年。我间或听父母说到他们,一直挂念着。

      去年回国,抽空去看望他们。张大大得了胃癌,开了刀,恢复得不错。他不知道自己得的是癌症,言谈中很乐观。王阿姨比从前瘦了许多,话也少了。两个人看上去已经“磨合”得天衣无缝,绝不会再打架了。不知他们是不是还记得当年的“轶事”?

      时间能改变太多的东西。有人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可是没有当初,又哪来今日?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