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侄子的历史作业



小侄子叫洋洋,十二岁,这个月刚刚随他的父母来美国,在我这里落脚,上星期四开始上本地的初中。他说不了几句英文,可除了语文课是特别的“小灶”以外,数学、科学、历史等等都是和七年级的美国孩子们在一起上课;就好象一个不会水的人被扔进了游泳池,让他自己扑腾,“在游泳中学游泳”,呵呵!
头两天,洋洋坐在教室里,老师说了啥他几乎一句也没听懂;昨天是第三天,说听懂了一些,还带了作业回来做,咱这当姑姑的就成了辅导员。
作业是历史课的。一张表格上,老师让学生记下了公历(罗马)、犹太人日历、伊斯兰日历、中国农历、和玛雅日历的基本事实,包括什么时候创立、由谁创立的,是太阳历还是月亮历,每年有多少天、多少月,现在的用途是什么,等等。然后让学生任选其中的两种日历,回答五个问题:
  1. 你注意到它们有哪些相同之处?
  2. 你注意到它们有哪些不同之处?
  3. 意义最大的差别是什么?
  4. 日历的不同,给研究历史的人造成了什么困难?
  5. 你觉得该怎么去解决这个困难?
洋洋选择了比较公历和农历。前两题不难;第三题的回答却是“见仁见智”:可以说农历和月亮的圆缺相关最有意义,因为可以用来预报潮汐;也可以说农历的节气最有意义,因为可以按时种庄稼;洋洋最后决定,“现在的用途”最有意义,因为传统的中国节日是根据农历来确定的。
第四题,洋洋得从世界历史研究的角度来想了。各国的历史是用自己的日历记载的,比如中国的某一年相当于公元哪一年?不太好算。这样就找到了第五题的答案:选一种日历作标准,把其它的日历转换成标准的,才能比较。
这些题目并没有标准答案,学生可以选自己有兴趣的日历来做比较,答题时也可以有自己的见解。虽然是浅显的作业,我却从中看到了老师的用心:历史课除去了解史实,更要学习研究历史的科学方法,学会比较和联系历史事件,讨论历史的现实意义。
说起来,我从小学到大学,历史课是最缺的。文革前我还没开始学历史,文革中、文革后,学的都是“党史”,加上一点可怜的世界史,还是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处理”过的。古代中国史就是讲四大发明和一次又一次的农民起义;世界史重点讲资本主义的罪恶和马列主义;近代史从共产党成立讲到新中国成立,N次“路线斗争”,毛泽东如何战胜“左倾”和“右倾”的机会主义。不但没学到真正的历史知识,而且没接触任何学习历史的科学方法,很是遗憾。这也是我如今对历史题材的书比较有兴趣的原因之一吧。
最近在听美国教授Thomas NobleCD课程《西方文明的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Western Civilization)》,了解今天的西方文明是如何从人类最早有记载的中东地区的文明演绎而来,途中哪些得到了延续,哪些被逐渐淘汰,哪些被证明有效,哪些有害,很有意思。—— 人类文明的精华,原来经过了如此曲折的进化历程。
反思自己的历史,是我们人类特有的能力,别的动物不操那个心。科学地研究历史,为现实提供智慧的参照系,这才是学历史的意义所在。


卖瓜的,验瓜的,买瓜的,还有涮瓜的



图片转自:http://home.xdf.cn/thread-438498-1-1.html

我的家乡人喜欢说“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小时候看人卖西瓜,遇上不会挑的,就拿刨子戳进瓜皮转一圈,提出来一块瓜瓤,红的或是黄的,让买瓜的尝尝,不满意就不买。这是个挺不错的法子,好瓜坏瓜,立竿见影;可惜不是啥都能这样“尝一尝”。
上世纪80年代初,我来美国念书,在艾肯夫妇家寄宿。买了一只九寸的黑白电视,有空就看电视学英语。说来好笑,最让我觉着新鲜的是电视上做的各样广告。那时国内的电视还没普及,更别说广告了;咱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得眼花缭乱。看着看着,就生出了一个问题:这每家的广告都说它的产品“最好”,“Number 1”,是真的吗?
有天在饭桌上,我傻乎乎地拿这个问题来问我的房东艾肯先生。他听了大笑,说“铃,卖东西的都会说他的货好,你可别都信哦!”我又问:“那公司的广告要是说了谎,要不要负责?”老先生解释给我听:假如一个广告有不符合事实的地方,让人上了当,消费者就有权去告那个商家欺诈;商家要是输了官司,罚款很重,而且以后东西也卖不出去了,得不偿失,所以一般是不敢在广告里假造事实的。不过说自己“最好”、“Number 1”这样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大话,可以被容忍,却没人会轻易相信 ——除了我这种“菜鸟”,呵呵!
后来知道美国有个民间非盈利组织叫“消费者联盟”(Consumers Union),1936年成立,专门“打假”,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他们从民间筹款,到市场上买来各种商品做试验、化验成分等等,评出好坏,再通过《消费者杂志》公之于众,让说谎造假的商家曝光。美国还有一个非盈利组织叫“优秀商家公署”(Better Business Bureau,简称BBB),创建于100年前,专门收集人们对美国的商家和慈善机构的评价,供人们查询。假如你对某个商家的信誉有疑问,到BBB那里一查,就知道它的口碑如何了。这两个组织都很有权威,因为它们都是独立的机构,经费由消费者提供,信息公开透明,不为商家操纵。平时假如碰到耍赖的商家,你拿“我要去BBB告你”来“威胁”对方,八成有用。
买东西要打假,选总统也要打假,只是这个“打假”要复杂得多。候选人好比卖瓜的,不过除了说自己的瓜如何好,还会说对手的瓜如何不好,还要动口不动手地干几仗;这干仗的时候,还得有人主持;主持的人要中立,代表那些买瓜的人提问题:你这瓜是有啥好?熟不熟? 甜不甜?斤两够不够?值不值那个价?如此等等。那边上有一堆“验瓜”的,把候选人说的话拿来一句句地检验,看他们谁说了谎,多大的谎?真相是什么?候选人的每一条政策对谁有利、又对谁有害?而选民们就像合伙“买瓜”的,手上的选票有点分量,可分量又不大。分量最大的选票,属于那些还没想好选谁的人;候选人说的话就是冲着他们去的。咱这种已经拿定主意的人,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候选人也就不再费心了,呵呵!
最开心的,还是在边上拿大家开涮的人。美国三大电视台的脱口秀,和有名的“周六夜间现场秀”(Saturday Night Live),都会肆无忌惮地拿候选人开涮,也拿选民开涮,让他们站着中枪、躺着也中枪。那涮的水平极高,让你看了忍俊不住,但是又不觉得被冒犯;当然候选人也不怕冒犯,再怎么尴尬也能摆个笑脸的,哈哈!
今年的选举,双方主要的差别在于:对内是“劫富济贫”,还是“劫贫济富”(见拙文《选谁当总统》)。中国人最关心的当然是他们的对华政策;愚见总统候选人在竞选中说的话也许会很激烈,但是真的上了台,还是要走现实外交的道路,不会很偏激。比如小布什竞选时提出对华强硬政策,可他上台不到一年,外交政策就走上了“中间路线”。
《时代》周刊十多天前发了一篇长文,题目是“谁在说真话?”专谈总统竞选中的“打假”,很有意思。文章先举例说明两党的候选人在竞选中都有不诚实的时候(不过在风铃看来有一方撒的谎更多更大);撒了谎,被揭穿了,却又并没有真的承受后果,过去了就算了,当然以后的可信度会受影响。这和美国以前的传统不符,究其原因,是近年来的经济危机,分化了选民,让他们旗帜鲜明地分成了两派;对自己反对的候选人,他们会“打假”;可是对自己赞成的候选人,他们不但不打假,别人打了他们还不信,而且会更“挺”自己这派的候选人。换句话说,“派性”压倒了“真实性”。当然,这只是比较极端的选民的态度,并不能代表所有的人;不幸的是,这少数的“极端派”恰巧嗓门最大,喊得最响,也最受媒体关注。
作者最后说:只有到选民们不但要求对方的候选人讲真话、而且也要求自己一方的候选人讲真话的时候,这种状况才会改变,政治“打假”才能真正有效。
—— 很深刻的道理。

本图转自《时代》周刊

为治乳癌而走


十月,在美国是“乳癌认知月”。一些慈善机构、乳癌病人和医护人员的组织、医学研究机构联手,向大众宣传乳癌的防治知识,募捐研究和防治乳癌的经费。其中最广泛的一项活动叫做“为治乳癌而走”。
您别误会,乳癌可不是走走路就能走没的,这只是一次募捐活动。我所在的公司,每年都会赞助。提前几个月,各部门就开始组织“小分队”。有兴趣的员工会报名参加自己喜欢的队;除了自掏腰包,也在周围的同事、亲友中募捐,钱数不限,从几块到几十块的都有,当然都是自发自愿,钱直接给美国癌症协会。家里有亲友得乳癌的,对这事就更热心啦。我的一位美国同事曾经得过乳癌,去年她一个人就拉了上千美元的捐款。男士们也不例外:为了身边女性的乳房健康,他们当仁不让地出钱出力呢!
去年,我参加了公司华人协会小队,和大家一起去走路。那天一大早,天还黑着就出了门,开车去机场附近的一个高尔夫球场。场地是主人赞助的,各路人马都在那里集合,热闹得很。赞助的各公司搭了棚子,有的给大家准备了热腾腾的咖啡,有的在发放乳癌防治的宣传品,有的组织了乳癌幸存者的演讲,还有的在发各种零食,让大家走路的时候不至于饿着除了我们这样的“团体队”,还有很多“家庭队”,亲戚朋友约好在那儿见面一块儿走,从老人到孩子都有。

十月的密西根,秋色迷人。太阳刚出一会儿,晨雾轻轻升起,远处有条河在阳光下闪亮,“波上寒烟翠”。草地上是一层薄薄的霜,泛着青蓝色,在晨光中星星点点。原野色彩斑斓,美不胜收。

没想到这么好看,我只带了小相机,匆匆忙忙地边走边拍。贴几张在这儿和大家分享:








我们的小队,集合在公司捐助的汽车旁。粉红色的“结”,是防治乳癌的标志:



在这样的画图中和朋友们聊着天走着路拍着照片,心旷神怡。8公里的行程,一会儿就走完了,还有点意犹未尽。暗想假如再走,要选距离更长一些的。
说起来,不得不佩服组织者的能耐,他让你出钱出得心甘情愿,还享受其中!高尔夫球场的主人出场子出力,展示了他美丽的球场,又可以减税;我们公司捐了汽车,也为它的公众形象加了分;咱们捐了款,看了风景,做了锻炼,还联谊了朋友;没能出席的捐款人,也觉着是为身边的女人们尽了心,值得。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都相信这钱会用到正经地方,不会被贪污。这等善事,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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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治乳癌而走”(Making Strides Against Breast Cancer)的发起人名叫玛姬.拉斯(Margery Gould Rath,是波士顿的一位乳癌患者。1984年,她想出了这个办法,和其他志愿者一起为美国癌症协会募捐,以支持乳癌的防治研究。1993年,这活动正式被癌症协会“收养”。 如今,“为治乳癌而走”的活动遍布全美国,有数百万人参加,走路的距离从5英里到100英里不等,有单人的,也有接力的。迄今已经筹集了4.6亿美元的善款。玛姬为这件慈善事业尽心尽力,在1991年因癌症复发逝世,享年56岁。


盲人过街的官司



我每天锻炼一小时,跑走交替,间或也骑骑自行车。常去的地方,包括七里外的公共图书馆,顺便借书还书。
出了小区向西,有一个转盘式的交通路口。这段路不算热闹,四面都是双向、单车道,只在路口加上了转弯道,宽一些。白色的横道线连接着人行道,中间有安全岛,两头和安全岛上都竖着用太阳能供电的信号灯。杆上齐腰的地方有醒目且凸出的感应器,只要用手摸它一下,黄色的警示灯就一闪一闪地亮了,扩音器里说着“黄灯在闪!黄灯在闪!”过往的车辆于是停下来,让我从容地走到安全岛,再摸一下感应器,接着过另一半马路。


这段程序让我想象:假如我是个眼神不济、手脚不灵的老人,过这马路也不必紧张。假如我年迈的父母在此,我也不需为他们散步过马路而担心。这是多么体贴行人的设计啊,我不由得感谢两年前的一场官司。

住在本地已经十多年了。原先,这里只是一个常规的四叉路口。虽然不算热闹,一早一晚上下班的车流却很繁忙,常常堵塞。几年前,郡府交通局决定把路口改建成转盘,据说比常规的四叉路口更能疏通车流。郡府公布规划征求民众意见时,本地的小报上说有一个盲人反对,理由是盲人过转盘式路口不安全。过了一阵,读到郡府的最后决定,说那盲人的理由不成立;因为按照交通规则,所有的车过转盘的时候都要让行人先走,没啥不安全的。而且之前美国交通部也曾做过实验研究,结论是转盘对行人的安全更有利,不需要另装信号灯。工程于是按计划开工,我们捱过了施工期的不便。开通前,家家都收到了提醒函,教人如何安全开车过转盘。那以后,交通确实畅通多了,上下班也不再堵塞。
可是转盘开通不久,小报上又说那盲人不服,把郡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在转盘上加装信号系统,保护盲人过街。我原来只是看看热闹,这会儿不免觉得那盲人太难缠了。修都修好了,难不成扒开再重修?为他一个人,要让我们大家再出钱、再忍受一次工程的不便?他是不是太过分了?换了我,绝不会为了自己的方便这么大动干戈的;心里暗暗地希望那盲人败诉。
没想到败诉的却是郡府!一年前,郡府又出了五十万美元,在三个路口重新施工,加装了信号系统,也就是我现在享用的那套设备。
其实,即便有了那套设备,还是时不时地有急性子的开车人,对黄灯闪闪视而不见,连我过街都要稍等片刻。联想到盲人过街,确实有点危险,更不要说没这套设备的情况了。回想起来,我不得不佩服那个盲人的维权意识。同时又觉得好奇:他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因为写这篇博文,我上网查了相关资料,才知道原告是两个盲人和一个坐轮椅的人。他们的律师叫理查德.伯恩斯坦(Richard B. Hernstain, 也是个盲人,开了个律师事务所,专为盲人说话。我们这三个转盘路口的案子,是全美国的第一例。伯恩斯坦援引的主要论据是:盲人过马路时,按照惯例,听到与他平行方向的车启动了,就表示与他交叉方向的车停着,可以安全过马路;但是在转盘路口,这个惯例完全行不通,让他们没法自己过马路。假如不装信号系统,那么郡府就违反了保护视残疾人权益的相关法律。
美国的司法制度很注重以往的判例;可以推断,今后其它地方的转盘路口,也可能不得不使用方便盲人的设计。尽管我常见到诉讼的滥用,但这个案例会迫使政府部门将来作决定时,更多地考虑残疾行人的需要,权衡转盘路口的利弊和成本,未尝不是件好事。
这是个人改变社会的一个例子。虽然不算大的改变,可是积少成多,社会的进步就是这么来的。我自己的观念,不也被改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