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正在上大三的大儿子回家。饭桌上,他心事重重地告诉我们,他的好朋友T是同性恋;让我们很意外。
T是个美国孩子,和儿子曾经是室友,也和我们打过几次照面。这孩子个头高高大大,性格温和,和儿子同修数学课。因为儿子的作息时间从来不规则,T常常在他早晨睡过头的时候叫醒他,为此我和先生都对他心存感激。我难以相信T会是同性恋,他看上去和一般的男孩子没什么两样。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他怎么确定自己是同性恋呢?” 这问题大概太小儿科了,儿子耸耸肩说,“他当然知道,他说他早就知道自己被哪个性别所吸引了。”
看来是确定的事了。我下一个想到的就是T的爹娘知道了会怎么反应。虽然同性恋在美国受到很宽容的待遇,设身处地地猜想,同性恋孩子的父母总会有些失望吧?
“他告诉爸爸妈妈了吗?”
“还没有”,儿子回答我,“T的爸爸妈妈是天主教徒,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原来儿子是在为朋友担忧。
记得小时候,在我的家乡,同性恋者被叫做“公母人”。我那时当然并不懂其中的意思,但是能感觉到那称呼里的轻蔑和猎奇;得出的结论是,那一定是些“不正常”的人。
第一次真正接触同性恋者,是刚上大学的时候。那次去省城,母亲让我替她送一本工作上的材料给一个省委干部,一个“很干练”的阿姨。我去了她家,却看到两个阿姨:一个高高瘦瘦,浓眉大眼,说话干脆利落;另一个矮矮胖胖,慈眉善目,说话柔声细气。她们家的墙上挂着两个人的合照,地上是两双拖鞋,一双黑色男式,一双红色女式。她们领养了一个孩子,叫一个“伯伯”,叫另一个“妈妈”。母亲说这两个阿姨是同性恋,但是因为工作上很能干,又没碍着别人,所以没有“受处分”;我母亲谈起她们的时候,完全没有不敬的语气;不过我知道,那时候的同性恋,多数没有她们那样幸运。
后来到圣路易斯华大念研究生,认识了我的“主人家庭”。“主人家庭”是一些自愿帮助来美国读书的外国学生适应环境的美国人。 这是一家四口,奶奶玛丽在中学教书,儿子史蒂夫是个诗人,兼写歌唱歌,没有固定的工作;儿媳爱琳娜在医院当护士长;夫妇俩有一个六岁的男孩。他们一家对我很好,常常接我去家里吃饭聊天听音乐,一来二去,我们就很熟了。
史蒂夫和艾琳娜上中学时,两人就恋爱了。美国孩子中学恋爱很平常,不过那只是“实验性”的,很少“终成眷属”。可这两个人却是一直爱下去,大学里就结了婚。史蒂夫身材高而瘦,留着络腮胡子,却是温文尔雅,有着介于学者和艺术家之间的风度。艾琳娜是丹麦人后裔,会做一手出色的点心,还喜欢在后院种花。她医院的工作非常辛苦,而史蒂夫在家的时间多,家务也帮着做,这一家人三代同住,母子、夫妻、婆媳、祖孙关系都很和睦。家里的财政,主要是靠两个女人的收入,两人都是任劳任怨。他们并不富有,却常常捐助穷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离开圣路易斯以后,我一直和他们保持着联系。一年年过去,玛丽退了休,偶尔还去学校代课;史蒂夫终于改行,到中学去教书;艾琳娜还是一如既往地忙,医院里精简人员,她更辛苦了;他们的儿子也长大了,自食其力,而且有了固定的女友 …
大约在五年前,我收到玛丽的一封长信。老太太告诉我,史蒂夫向家人坦白他是同性恋,说他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真正的快乐幸福;说他有一个男友,请求家人原谅他,让他搬出去和男友同住。老太太说,一家人包括艾琳娜都理解史蒂夫;同性恋是生来就有的性向,不能怪他;他们爱史蒂夫,帮他安了新家;就连艾琳娜九十多岁的老母亲也让女儿把家里不用的床单被褥找出来,送给前女婿;已经搬出去的孙子对父亲也表示谅解,像成熟的男人一样拥抱了父亲…
读完信,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该怎么回复。难以置信的不单是史蒂夫的同性恋,更是这一家人的反应和处理的方式。我心里责怪着史蒂夫:他和妻子这么多年的情分,难道都是假的?就算是假的,既然隐藏了这么久,人到中年了为什么反而要“出柜”?是不是太自私了? 我又由衷地同情艾琳娜,她为这个家庭作了那么大的贡献,现在反而失去了丈夫;她怎么告诉别人?怎么面对亲友?如果这事发生在中国,她最有可能的反应是大哭大闹,痛不欲生,甚至和丈夫婆婆反目成仇。我尤其想不到的是艾琳娜的老母不但没有责怪女婿,还帮助他安家;九十几岁的人,居然这么开通!而史蒂夫的儿子正在血气方刚的年龄,能这样冷静地对待父亲的“背叛”,也不容易。想来想去,我觉得最关键的人物是艾琳娜;她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他人的反应。我对她除了同情,更是充满了敬佩。不过,这件事总有点像天方夜谭,让我将信将疑。
三年前,我去圣路易斯开会,顺便去看望玛丽和艾琳娜。打电话告诉玛丽的时候,她高兴地请我去吃晚饭,说要全家聚会一下。
没想到,“全家”有六个人:多了史蒂夫的男友鲁迪,还有艾琳娜的儿媳。鲁迪在一家餐馆做经理,不像史蒂夫那么文雅,但是善于处理实际事务。他在玛丽家显得很自然,里里外外地帮忙,还抽空和我聊了一会儿,我对他的陌生感与戒备心也很快地消失了。艾琳娜和鲁迪像朋友一样地对话,没有做作,也没有尴尬。史蒂夫带去一摞作业,一直在那儿改;对我说他现在很忙、很满足。晚饭后,我和玛丽老太太聊天,她告诉我,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史蒂夫和鲁迪能够长长久久,不要再有变故…这个不寻常的家庭,充满了爱和宽容,让我深深地感动。
我不知道史蒂夫是怎么向妻子坦白的。想象中,他可能会说自己一直试图能像正常的男人那样爱她,但是没法控制自己被同性的吸引;他可能会说自己由衷地感谢妻子对他的爱和多年的支持,但是这样地凑乎下去是对她的最大不公; 他可能会说尽管他们不能继续做夫妻,却能做回真实的自己;他可能会说这辈子欠了她太多,如果有下辈子,要当一个完全的男人来让她幸福… 如果他这样说,我能责怪他“自私”吗?不,我也会同情他。
这件事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对同性恋的认识。我开始相信人的性取向是天生的,而且存在着介于两性之间的“灰色地带”;我相信这种性取向勉强不来,硬要压抑反而不人道;我也看到了在宽容和谅解的环境中,家庭的危机可以得到化解,过去的错误多多少少可以得到纠正,掺了假的婚姻也多多少少可以由真实的友谊来补偿。
不过,如果T的父母对儿子的同性恋感到缺憾,我也完全能理解,尽管我不歧视同性恋者。我这么告诉儿子,他却觉得有点失望:“妈妈,我以为你的观念会更进步一点的。”
前几天和一个同事聊起这件事,她说了一番话,让我深思。她说医学界目前认为,同性恋是会遗传的。以前的同性恋者怕被社会排斥,隐藏着,尽量像“正常人”一样结婚,有的繁衍了后代。那么这种基因就会显性或隐性地传下去,久而久之,也许会使同性恋的人数更多。反过来,如果社会对同性恋以平常心看待,不排斥他们,那他们就没有必要勉强结婚,他们的同性恋基因也就减少了繁衍的机会;久而久之,人类性别的“灰色地带”就会趋近消失;这也许就是造物主的本意吧。所以,以平常心对待同性恋,似乎是最合乎自然规律的态度。
这倒真是更“进步”的观点,也许我的大儿子会同意吧?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