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之梦:与博友们讨论


前几篇拙文发出以后,很多朋友留了评,从各自的角度分享了他们独到的见解,也让我有机会作出进一步的说明。风铃非常感谢大家的讨论和支持!

其中有一些比较深入的探讨,摘录在此,供大家参考。


评:“中国梦”是国人的领导倡导的,不是国人倡导的。这个区别很重要,是“我的梦”还是“我被梦”,其梦之内容和意境大不相同,是前者,我自当享受梦的过程并愿付出梦的成本;是后者,则我不得不付出成本去圆权力和既得利益者的梦,还要担美梦之名。你说这平等不?“中国梦”有没有核心?是什么核心?还真是不好说。总之,今天我们再也不能重蹈五四时还未启蒙就被救亡的老路了!既然讨论平等,就应该象风铃这样,将它的前世今生弄弄清楚。

风铃:赞成朋友说的,我的梦我被梦有很大的不同。所谓美国梦,是说每个人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是说大家都去做同一个买房梦、发财梦、强国梦,呵呵!国家通过制度来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和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实现自己的梦想,才是“美国梦”的基本精神。


评:欧洲中世纪也很黑暗的,为什么经过思想启蒙运动和革新就摆脱了恶性循环圈呢?还盼风铃结合欧洲思想史给以某一个角度的解读。

风铃:这个问题,也是我去读“1718世纪欧洲思想史”的原因。他们花了两百年的时间,摆脱了神权、古哲学的思想权威,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科学的发现。如天文方面的发现使人们开始质疑宗教的宇宙观,等等。

这些科学发现对于哲学、认知学、社会学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那时的“哲人”,是文理兼修的,研究哲学的同时也研究科学,一方面的突破就引起了另一方的突破。因为反对势力的强大,这种思想革命是经过反复论战的,其间也就有了相当广泛的从知识界到民众参与的思辨和评判。由于科学知识的可验证性,人们可以看到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新思想由此逐渐深入人心。这个优势,可能是任何真知的发源地所特有的。在西欧,思辨的合法性成为传统,任何权威都可以质疑,可以批评。

这个过程在中国是缺席了。科学在我们中国的传播,以知识为主,科学思想方法的传播被忽视,科学史的教育更被忽略了。我们也许知道一个正确的结论、公式、定理,却不知道那条“正路”是怎么找到的,那无数条“歧路”为什么是走不通的,这个经历我们不知道,这个思辨的过程我们没有体会,我们自己也没学会那思辨的方法,更谈不上思辨的传统了。我感到五四运动提倡的“德先生、赛先生”二者并列,是正确的。只是没能坚持下去。

另一个显著的差别是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那时欧洲的统治者,没有那么集中的权力。比如中国讲“天人合一”,皇帝就代表了神;在欧洲皇权和宗教的权不是一个系统,已有互相制约的因素。虽然也有国王和教宗互相收买利用的例子,但那不是主流。而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其规模、理论基础等都比欧洲更加完善和“一统”,改革者的缝隙、空间很小,难有作为。有人总结世界史,说“革命”总是在离“大一统”中心比较远的地方出现,我觉得是有道理的。欧洲除了法国,没什么大一统;而近代的思想革命首先在英国发生,地理上的原因也不可忽视。


评:只有痛过感受体会更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但世界上绝对的平等是没有的,只能相对而言,社会能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让各种人去竞争,这就算平等了,因人的差异,也不可能在发展,待遇方面都一样,像读书,除了客观条件,从个人主观能力看,有的人能读到博士,有的人连初中也读不下去,那么他们的人生就不可能是平等的了!

风铃:您说得对,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的。这里说的是不因出身、种族、政治理念等原因人为设置的不平等。比如西方并不搞“均贫富”,而是注重机会平等。即便是智障者,也用合适他们的方法去教育,也有他们服务于社会的工作机会,让他们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最大潜力,得到人生的快乐。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空姐的工作。西方禁止以相貌来选空姐或其它职业,因为那是一种对于貌丑之人的歧视。只要能胜任那件工作,就没有相貌的理由不录用。和中国是不一样的。美国的飞机上有的是空服大嫂甚至大娘,虽然相貌不那么养眼,可人家能做好服务工作就没有理由辞退她们。


评:平等之梦之所以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根植于人的本性之中。人性有很多属性,邪的、恶的、慈悲、善良,都是人性固有的。重要的是,信仰平等的一群人建立的社会使每个人都受益,而信仰暴力、等级制的一群人建立的社会则使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这种信仰与平等之梦是对立的,是违反人性中高贵的那一面的。因此,只要平等之梦没有实现,人类追求平等的努力也就永远不会停止。

风铃:朋友说得很中肯!人性的“趋利避害”,本身也包含了自利;如果没有制度去保证个人的自由,限制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那社会就会很不平等了。承认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看来很关键。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了现代的社会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人类征服自我的过程还刚刚开始。


评:社会的“集体”信仰(对不起,我把强调从信仰一词转到了集体上)是决定、评价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的重要指标。(再说声对不起,千万别与现实联系哈,只认钱的信仰让人不堪卒读)。而这种“集体”信仰是怎么形成的呢?好像可以深究、细析。

风铃:朋友总是有深层的思考。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首先,这个“信仰”得是站得住脚的,开放性的(即能根据实践修正的,不是僵死的),经得起社会实验的检验的。如您所说,“只认金钱的信仰”不属于此类。

一种思想如何被群众所接受,其实我们都是亲历过的;几十年间能把几亿人的思想改造过来,是空前的了。但因为那不是真知,经不起实践检验,破灭得也快。

欧洲17世纪的思想革新,仅限于思想界;18世纪经历了走向社会的过程。但学校一直都还是以经院哲学为权威的,直到19世纪才有改变。可见这个过程的艰难。

改变思想的渠道,无非是:
1. 教育(学校、家庭、宗教、媒体、文化的教育等),其有效程度得看那思想本身是不是真知了,要经得起思辨,而不是单方的灌输。
2. 社会实验效果的反馈;假如按那思想做出了成效,那思想就更有说服力。别国的榜样,属于此类。
3. 人的自然更替。由于思维惯性,改变人们的思想很难;但下一代和上一代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起点就不一样了。所以社会大变革的完成,都要历经至少两代人。这个“硬件”的更新,虽然缓慢,却是阻力比较少的,哈哈!


评:美国梦的说法是很多追寻平等,追求实现自我发展的人们的浪漫表达。不记得哪届美国政府举起梦的旗帜,也不见从欧洲到非洲“鼾声四起”,做梦总有醒来的时候哈~ 

风铃:您说得对,“美国梦的说法是很多追寻平等,追求实现自我发展的人们的浪漫表达”。政府的职责是通过法律和监管让老百姓个人的梦想有可能成真。就像马丁.路德.金发表演说以后,肯尼迪总统和他坐下来商谈具体的措施、国会继而通过民权法一样,政府要顺应民意,帮助他们“圆梦”。光有梦想,没有具体的措施,就只能是“鼾声四起”了,:)

至于“民族复兴”,愚意如果没有社会中每个个人的“站起来”,就没有民族的“站起来”。


评:在党取得政权之前,其口号为“解放劳苦大众”,即实现穷人与富人间的平等。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大批知识分子奔向延安,不少人为此丧失了生命。现在的电视、小说中将他们归类于“理想主义者”亦就是讲他们的想法是不现实的,我在想,为一个不现实的理想去牺牲自已值得吗?

风铃:朋友这个问题问得好,咱也来聊聊:

我父亲当年就是为了“解放劳苦大众”的理想参加革命的。他自己被打成右派,受苦受难多少年,假如你问他是不是“值”,那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一方面,他们当年的理想是好的;另一方面,他们也是受了骗。原以为革命以后会由人民民主,结果仍是专权。

我们民族自古以来是善于“破”,不善于“立”的。每次“破”完了,“立”起来的东西和前朝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换了一个天子,换了一朝臣而已。假如是为了那种“破”而牺牲自己,要我说是不值的。所以是不是值,要看那个理想是什么,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可以实现的理想,还是乌托邦式的理想?

乌托邦式的理想,不是没人试过,大规模的、小规模的都有,迄今都失败了。马克思主义在西方学术界不被认为是“科学”,因为他的预言都没有实现,而科学是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的。比如根据他的理论,无产阶级革命会首先在工业发达的国家爆发和成功,但事实上却没有,而是在基本上没有工业的国家俄国爆发了;工业发达的国家经过改良,并没有发生无产阶级革命,反而在相当程度上调和了马克思认为不可解决的社会矛盾,得以进步。

“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是说人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在这点上是平等的,而不是“均贫富”。这个理想也许不能完全达到,但是从目前已有的事实来看,至少是可以接近实现的。

为了这个理想,需不需要“牺牲自己”?我想对大多数人来说,不是。这是一个历史趋势,迟早会走到那一步;假如主动地走,那是比较直的路;假如被动地走,那是弯路。不肯走,只会导致崩溃,多拐个弯。所以最乐观的估计是主动走,于国于民甚幸。不然的话,社会承受不了各种压力,受苦的还是老百姓。

那也不是说我们就不需要努力。无论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走这条路,都需要我们经历思想上的改变。


评:每一个个体来到这个世界时,都只不过是一台裸机。家庭、家族、国家等归属概念,礼仪、道德、法律等规则概念,传统、历史、宗教等软件,都是后天逐渐植入的。
   
我们无法摆脱、忽略归属、规则、文明等对个体生存的影响,但“归属”、“规则”、“文明”等,始终不过是为了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后天往裸机上植入一个个软件而已。
   
独立、自由、平等,这样的普世价值对文明是毫不挑剔的。这属于一个人存在的原点,也应该是一个社会的到达。任何以归属、规则、文明的历史性、差异性来蔑视这种基本权利的借口,都是不义的。

风铃:朋友的评耐人寻味,咱也来聊聊。

我赞成你说的,“人之初”好比裸机,不带软件。软件是社会给个体植入的,包括各种观念,也包括等级观念。

那么独立、自由、平等是不是一个人存在的起点?换句话说,假如没有这些,还是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假如没有独立,就只能依附于别人,处于从属地位,或多或少地类似奴隶,失去人身自由,没有实现人生来的潜力。那不叫完全的人。

假如没有自由,比如说没有思想的自由,被迫放弃自己大脑的功能,用别人的思考来代替自己的思考,显然也没有发挥人的潜力,也不是完全的人。

假如没有平等,对部分人类来说,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都被压制,没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机会,也就不能实现自己作为人能享受的快乐。那也不是一个完全的人。

如果有人说独立、自由、平等不是“普适”的,那等于是说:这世界上有一部分人就应该“不是完全的人”。就这么简单!

平等之梦(四)


假如人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机会,我们在为自己谋利益的同时,会不会损害别人呢?这个问题谁都知道答案,呵呵!

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我们具有善与恶的两面,既可能是天使,也可能是恶魔。在欧洲启蒙运动中,法制的理论逐渐形成,说要让人们最大限度地享有追求幸福的自由,只对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加以惩罚。这种社会契约,是用来规范人类行为的;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了契约要有处罚,这样才能避免“人人对人人”的混战。

充分认识人性之恶,是法制的出发点。是人就会犯错,即便是伟人也会犯错,而且可能会犯大错。人有了权力,就有可能滥用;权越大,滥用的后果就越严重,对“平等”的侵犯也就越厉害。所以“把权力关进笼子”,是实现“平等之梦”的第一步。

什么样的笼子能够关得住权力呢?几百年来的历史证明:要对人性之恶加以限制,光靠道德是不够的;用制度比只用道德规范更加可靠。

比如说,这制度要能让老百姓享有各种平等权利。举几个例子:

-    参政的平等。老百姓有没有表达政见的渠道?有没有决定谁来领导自己的权利?有没有影响国家政策的可能?有没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

-    司法的平等。没有这个平等,就像体育比赛中没有公正的裁判,其它的平等都免谈。

-    受教育的平等。一个想读书也能读书的孩子,是不是有学可上?有多少人因为经济力量不足而不能接受教育?

-    就业的平等。除了能力的不同,还有哪些其它的因素决定了就业?性别?年龄?“关系”?甚至贿赂?

-    经济竞争的平等。国营、私营、中企、外企、合资企业,必须遵守的规则一样吗?政府的职能是代表人民当裁判,不应又做裁判,又做参赛的一方,从中获利。
....

通过制度来向平等的目标迈进,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最根本的几条要有保障:民众权利的法定、言论的自由、权和利的分割。没有这些,平等之梦就只是个梦。

前阵子读到独立研究人邓聿文(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2712339.htm)的一篇文章,说:“中国当今的特权,来源有三:一是传统,中国传统上是个特权社会,特权思想和制度安排源远流长。二是列宁式的政治结构和制度安排。三是改革开放之初的权力赎买。”我觉得这个分析是切合实际的。

邓聿文又说:

“对于当下之特权,不能小视。各类制度和法外特权的存在和蔓延,已经造成了社会的巨大机会不公、流动性断裂和巨大的财政代价。更严重的是,正如一些学者所说,特权政治正在形成‘城堡政治’,使得执政党及其政府官员和社会严重脱节。如果对中国的特权现象不加以控制,发展到最后,特权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特权统治,甚至可以任意制定法律和政策,任意征税,左右司法,操控媒体,乃至随意剥夺、践踏民权。

“在民智和民权未开之时,社会对各类特权尚可容忍,现在民智和民权已开,人们就无法继续容忍不公正的特权侵蚀自己的权益。至于特权的治理,终离不开行宪和民主,但这会是一个长过程。眼下而言,要加强治标力度,为治本创造条件。它包括强化社会对权力和特权现象的监督,从制度上减少特权的种类和范围,实行社会服务和福利的货币化,在官员退休制度的基础上,结束领导干部级别终身制等。”

邓聿文是专门研究这件事的学者;不知道他的意见,领导们能不能听进去。如能采纳,则国家甚幸!

平等之梦的实现,会是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朋友,您别小看时间。四百年前英国哲人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不过就是他,也不会想到世界会进步到今天的模样。而美国黑人如今享有的平等权益,恐怕也不是50年前的马丁.路德.金所能预料到的。

重要的,是不能倒退。

(全文完)

平等之梦(三)



我一直有个疑问:“人人生而平等”,这伟大的理想是从哪里来的?

有人说,这是基督教的教义。但是仔细查一下,并非如此,或者说历史上并非如此。《圣经》并没有明确地这么说,《圣经》故事中的人物,是有等级之分的。再看欧洲中世纪的国家,等级更是森严了;教会和神职人员的权力远远高于普通人,社会的黑暗并不亚于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而且那时基督教对于“异端邪说”的排斥和不容忍,也很残酷;动不动就把“巫婆”烧死,就是一个例子。基督教接受“人人生而平等”,只是最近两、三百年的事。

追根寻源,“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始于1600年开始的欧洲思想革命。而那场革命,则始于英国哲人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对于权威思想体系的挑战。



弗朗西斯.培根 (本图转自互联网)

培根(1561-1626)出身名门,他的父亲曾经是为英王保管印章的大臣。13岁时,培根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和做一番大事业的理想进了英国剑桥大学。可他很快就对那里的教育产生了质疑。那个年代,占权威地位的是把基督教和古希腊哲学结合起来的“亚里士多德经院哲学”,学校只教这一家之言,不许学生接触或者研究其它的理论。人们只能接受“经院哲学”为绝对真理,言必亚里士多德;能做的学问就是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为依据,再从那个依据作出推论,不可越雷池半步。这就好像现代人说的:

    “伟大的xxx教导我们说,‘xxxxxxxxxx。’因为某人的言论和xxx的伟大理论背道而驰,所以是完全错误的。”

培根对这一套不买账,不肯当“凡是派”。他通过钻研和思考,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撰文向传统思想体系进攻。他的思想对后人的影响极大,十七世纪英国的知识分子,包括牛顿,都得益于培根建立的认知方法学说。

人的知识从哪里来?“经院哲学”说:是从古代的圣贤那里来,因为他们的话经过了时间的考验,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培根说:人的知识从经验而来;有了经验的积累,人们用归纳的方法总结出知识,再到实际中去验证它对不对;这是检验知识的方法,而不是以传统思想、权威者的话来检验。培根提出的是一个了不起的理论,那时候谁敢说亚里士多德是错的?

这种“归纳法”,被用在对自然哲学(包括文理学科)的探索上,将英国导向工业革命的道路。培根用一个比喻来说明认知方法的重要性:人的天分就像速度,聪明人跑得快;而方法就像路径,决定那人跑的方向。方法错了,就像跑错了路;跑得越快,离目标反而越远。所以“用对方法”比“拥有天分”更重要。

这和“人人生而平等”有什么关联呢?

“生而平等”,是说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在这点上是平等的。这个观念是建立在对人性的观察上的。培根以后的一些学者,用他的认知理论对人类的行为作研究,认识到 “是人,就会趋利避害,寻求快乐。”另一方面,从基督教的教义来看,上帝是完美的,不会犯错;他既然把人类造成了趋利避害的生灵,就说明这种追求幸福的本性是上帝所赞成的,是堂堂正正的。每个人都有上帝所给的同样的权利去追求幸福,就这么简单。

这个思想,到了1776年,就被美国《独立宣言》引用为“不言而喻的真理”了。

17世纪英国的思想革命,在18世纪传入了法国,也就是法国的“启蒙运动”。启蒙运动的先驱是伏尔泰(1694-1778)。要说伏尔泰的平等精神,得从他的名字说起。

伏尔泰出身不高贵,原来也不姓“伏尔泰”。当时的法国,贵族们都有自己的响当当的姓氏,人家一看你姓什么,就知道你是不是贵族出身了。在他成为小有名气的诗人后,伏尔泰给自己改了个贵族的姓。这事被货真价实的贵族们知道了,当然看不起他;其中有一个皇家子弟叫“罗汉”的(Rohan)就在公众场合取笑他,说“能给自己改姓,真有意思,真方便呀!”伏尔泰是出了名的伶牙俐齿,当即回敬他:“与其玷辱自己的老姓,还不如给自己换个新姓呢!”“罗汉”大怒,第二天晚上派手下人当街把伏尔泰打了一顿。伏尔泰不服气,要和“罗汉”决斗;“罗汉”不但不理他,还让国王把他抓进巴黎的巴士底监狱关了几个月。直到伏尔泰同意被流放英国几年,他才被放出来。


伏尔泰 (本图转自互联网)

这一流放英国,反而让伏尔泰接触到英国的新思潮,将它介绍到法国。从此以后,伏尔泰以笔为武器,争取社会的平等、宗教的宽容,成了法国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尤其在他六十岁到八十多岁去世前,他的战斗力极强。除了写文章、戏剧、诗歌,他还帮助被冤枉的平民打官司,伸张正义。他呼吁知识分子“眼睛向下”,关心社会底层人民的疾苦,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态。他的文风犀利而幽默,极富影响力。法国的皇家和天主教会对他恨之入骨,禁止他去巴黎,判他流放;以他的成就和声望,死了却不许入葬巴黎,直到三年之后才被移葬先贤寺。伏尔泰用文章和行动,为“人人生而平等”作了诠释,是法国人的骄傲。


启蒙运动以后的欧洲,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领域不断进步,和中国拉开了距离。

回顾这段历史,不禁感慨人类思想的力量之大。相信阴阳五行,就会导致算卦;相信元素周期表,就会发展化工;相信暴力革命,成就了列宁、斯大林;相信和平诉求,则成就了甘地、昂山苏姬;相信不平等是合理的,就会巩固等级社会;而相信“人人生而平等”,最终将进入能让更多人追求自己幸福的社会。

社会的集体“信仰”,最终能决定社会的状态。

(待续)